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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徐家汇: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6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17-024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1000 号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监

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郁嘉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 3 名,实

际到会监事 3 名。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

告》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1-
    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规定,和《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对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

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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