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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兄弟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9-19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6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财会[2017]13号、 财会
[2017]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
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
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
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
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
(财会[2017]13 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号、 财会[2017]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
报, 将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 营业外收入” 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
益” 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
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
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7年9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