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阅读和审核了相关材料,现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子公司上海森马服饰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2、本次公司子公司与公司部分员工共同投资设立裔森服饰,有利于吸引、 稳定及鼓励核心团队,推动 minette 女装业务发展,支持公司经营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并严格执 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余玉苗 朱伟明 郑培敏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