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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马服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9-06-01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9-2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邱艳芳女士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浙江森
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3,499.24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
协议转让给王耀海先生(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前,邱艳芳女士持有公司 30,400.00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26%)。本次权益变动后,邱艳芳女士持有公司 16,900.76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6.26%);王耀海先生持有公司 13,499.24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0%),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3、本次协议转让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4、由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权协议转让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邱艳芳女士签署的《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告知函》,邱艳
芳女士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与王耀海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邱
艳芳女士将其所持有的 13,499.24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协议转让给王耀海先
生。
       二、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邱艳芳
    性别:女
                                                                                  1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11974********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受让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耀海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25261967********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关联关系:无
    三、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1、经协商,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拟转让股份的价格为人民币每股 9.69 元,转让价款
总计 1,308,076,356 元。
    2、付款安排
    自双方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后 1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转让价
款 700,000,000.00 元(大写:柒亿元);
    自双方完成股份转让过户后三个月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转让价款
608,076,356.00 元(大写:陆亿元捌百零柒万陆仟叁佰伍拾陆元)。
    3、为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费用,由协议双方按法律法规或有关主管机关之要求各自
承担应支付的费用。
    4、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公司上市时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股东邱艳芳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014 年 3 月 31 日,股东邱艳芳女士向公司发来《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
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限延长至 2015 年 3 月 11 日,在 2015 年 3 月 11 日之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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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浙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对于限售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同比例锁定。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邱艳芳女士持有公司 30,400.00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26%),本次权益变动后,邱艳芳女士持有公司 16,900.76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6.26%)。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
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耀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协议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二)》。
    5、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
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东邱艳芳女士签署的《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告知函》。
    2、股份转让协议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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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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