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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马服饰: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8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历,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聘任徐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嘉宁女

士为公司联席总经理,聘任陈新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邵飞春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聘任黄剑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陈新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宗惠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
    经逐一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上述人员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等有关情况,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位的专业知识、工作经

验,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徐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嘉宁女士为公司联席总
经理,聘任陈新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邵飞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
黄剑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新生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宗惠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余玉苗 朱伟明    郑培敏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