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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沃科技: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为进一步拓宽
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及时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
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2 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主体: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2 亿元,在注
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每期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3、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期(含 3 年期)。
     4、发行利率:最终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在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固定不变。
     5、发行对象: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
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7、增信机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
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参照市场惯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办理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9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申请发行
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中
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期限、
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修订和申报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所涉及的所
有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3、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
有效。

     三、增信事项说明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
召开的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苏州天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提供 40 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天沃科技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召开
的 2018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上海电气担保并向其提
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决议,上海电气同意向公司提供总
额度为 40 亿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向关联方借款、向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
机构申请的各种融资等事宜。担保期限:公司债不超过 3 年(含)、中期票据不
超过 3 年(含)、其他担保事项期限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鉴于上述相关决议的内容和授权,上海电气将为本次天沃科技申请发行中期
票据提供增信。具体决议内容可查阅上海电气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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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公告以及天沃科技于 2018 年 9 月 5 日、9 月 2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有
关公告。

     四、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
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情况。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