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2018-02-13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桐乡市人民
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5)嘉桐破字第 4号之23] 。《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一、浙江德美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18年2月9日,浙江德美(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浙江省桐乡
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称其拟订的《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
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请求法院依法裁
定。
法院根据管理人在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
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载明: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为
162,654,753.41元,优先偿付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权债权数额80,186,574.85元后,可
供本次分配的破产总额为82,468,178.56元。减去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预留
破产费用等,裁定确认普通破产债权为463,476,219.28元,故普通破产债权的分配比例
为13.8924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如下:对浙
江德美(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的《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
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本院予以认可。
二、公司获得破产财产分配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
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初步金额32,459,250.52元(其中:优先权债权金额1,964,904
元、普通破产债权金额30,494,346.52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初步
金额165,823.55元(普通破产债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浙江德美破产一案,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已对浙江德美的长期投资款、担保
及借款进行了一次性全额计提。公司本次收到破产财产的分配款32,459,250.52元(其
中: 5,971,058.31元调整2017年度坏账准备、26,488,192.21元计入2018年度营业外
收入);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破产财产的分配款165,823.55
元(调整2017年度坏账准备)。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诉讼、仲裁事项。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破产进程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