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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1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
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查了刘晓东先生、张其忠先生、林丽莺女士、马良先生、耿涛
女士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一致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
识和技术水平;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3.同意董事会聘任刘晓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其忠先生、林丽莺
女士、马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其忠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
任耿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王方华)    (独立董事:谢荣)       (独立董事:李鹏)




日期: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