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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步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7-19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会议
相关材料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西安星河网
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追加投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筹资金与关联方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星河世界”)共同出资 40,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
公司(暂定名,以注册登记机构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西安星河”)。其中,公
司出资 20,4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1%;星河世界出资 19,6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上述事项已经 2017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并经 2017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为根据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西安市网络小
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关于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变更注
册资金的通知》要求,追加西安星河注册资金 10,000 万元,注册资金由 40,000
万元增至 50,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 3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1%;星
河世界出资额为 2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本次审议追加投资额。
    公司及星河世界实际控制人均为徐茂栋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我们对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交易满足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
业务转型的需求,新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事项,并同意
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决策程序需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醒   林明波   陈长振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