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根据董事会议事的相关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 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设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设 董事长一名。 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