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全部议案均被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8年1月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4日15:00至2018 年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董事长陈建飞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2,502,3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2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 48,24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4,261,7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6%;参与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 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9,322,344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5.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形成了以下决议,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赵春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9,650,631 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48.44%。 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 2,850,431 股,同意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 5.25%。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850,631 股,同意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92 %。 该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选举封雪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9,654,967 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48.44 %。 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 2,854,767 股,同意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 5.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854,967 股,同意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93 %。 该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 选举柏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9,654,967 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48.44%。 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 2,854,767 股,同意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 5.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854,967 股,同意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93%。 该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 选举胡少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9,654,972 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48.44 %。 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 2,854,772 股,同意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 5.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854,972 股,同意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93 %。 该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2.1 选举陶宝山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0,517,829 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49.28%。 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 3,717,629 股,同意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 6.85%。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8,717,829 股,同意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68 %。 该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 选举叶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9,654,966 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48.44 %。 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 2,854,766 股,同意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 5.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854,966 股,同意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93%。 该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3 选举林明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9,654,974 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48.44%。 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 2,854,774 股,同意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 5.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854,974 股,同意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93%。 该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3.1 选举蔡众众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49,654,967 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48.44%。 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 2,854,767 股,同意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 5.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854,967 股,同意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93%。 该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 选举潘祎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49,654,974 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48.44%。 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 2,854,774 股,同意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 5.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854,974 股,同意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93%。 该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6,800,200 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45.66%, 反对 55,664,444 股,弃权 37,700 股。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 0 股,占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反对 54,246,044 股,弃权 15,7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000,200 股,同意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14%,反对 44,284,444 股,弃权 37,700 股。 该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卢胜强、姚轶丹 3、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陈建飞先生、监事会主席叶红英女士、监事黄存海先生、董事会秘书鲁丽 娟女士,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财务总监袁建军先生,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 合法有效。本所律师注意到,公司其余现任董事、监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 司其余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未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除此之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字页;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