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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步森股份: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2018-04-25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
【2018】第【3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作为重庆安见汉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见科技”)及浙江安见产
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见产融”)收购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步森股份”)股份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
“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
问题的核查回复如下:

    1、请补充披露赵春霞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情况,直至披露
到来源于相关主体的自有资金(除股东投资入股款之外)、经营活动所获资金或
银行贷款,并按不同资金来源途径分别列示资金融出方名称、金额、资金成本、
期限、担保和其他重要条款,并请财务顾问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经核查安见科技与赵春霞签订的《借款协议》、赵春霞出具的声明以及赵春
霞与安见科技、安见科技与拉萨市星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星
灼”)、安见产融与北京星河赢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赢用”)之间的
银行转款凭证,安见科技及安见产融本次收购资金主要来源于赵春霞向安见科技
提供的 5000 万元借款,最终来源于赵春霞的个人自有资金,上述借款成本为 0,
无具体借款期限和担保条款。

    本财务顾问认为赵春霞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收购所支付的资金属于自有及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出资等情况,不存在分级收
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与
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鸷资产”)合伙份额
转让的工商变更已经完成(详见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安见科技及安见产融
受让拉萨星灼和星河赢用所持睿鸷资产 100%份额的 5000 万元股权价款已经支
付完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
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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