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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步森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昌盛十一号私募
基金(以下简称“信三威基金”)的管理人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信三威中心”)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信三威基金持公司
股份 11,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13%)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信三威
中心预计在未来 6 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合计减
持信三威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3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8.13%)。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自
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
总数的 5%。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昌盛十一号私募基
金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信三威基金持有公司 11,38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13%,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份来源:2016 年 8 月 19 日,信三威中心代表管理的信三威基
金与斯乃求、叶浙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公司 11,380,000 股股份,
并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办妥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二)减持目的:信三威中心管理的昌盛十一号私募基金资产配置需求
    (三)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方式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
行,协议转让方式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 6 个月内进行。
    (四)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 11,380,000 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五)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信三威中心通过受让取得拟减持股份时,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
的信息披露义务。信三威中心已履行上述承诺。
    (二)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信三威中心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信三威中心承诺:按照本计划减持步森股份的股票时,若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的股份
总数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信三威中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具体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信三威中心管理的信三威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信
三威中心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及计划实施后,公司将督促持股 5%以上股东信
三威基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信三威中心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