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的市场估值已 经证券业从业资格机构评估,定价遵循市场化及公允性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其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陶宝山 叶醒 林明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