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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步森: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及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意见2019-09-17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赵春霞女士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赵春霞女士辞职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赵春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赵春霞女士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
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不
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3、赵春霞女士的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不会
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赵春霞女士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关于提名王春江先生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王春江先生、杜欣先生、赵玉华先生、陈仙云女士、王建女
士、吴彦博先生、汪小康先生、曹学锋先生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一致认为
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条件。

    本次选举董事会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推选王春江先生、杜欣先生、赵玉华先生、陈仙云女士、王建女士、吴
彦博先生、汪小康先生、曹学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就任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将《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孔祥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详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孔祥婷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
情况,该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孔祥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叶醒   林明波     陶宝山




                                                      2019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