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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因美: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02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本次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经过对本次总经理候选人简历的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总经理候选人

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

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内容合法、审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议

案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包秀飞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至第七届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汪祥耀、马涓、倪建林

                                                         2018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