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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6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软件与网络服务暨新增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该项关联交易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极点三维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点三维”)与杭州宁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
州宁丽”)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关联交易内容是极点三
维向杭州宁丽家居有限公司提供软件与网络服务。极点三维向杭州宁丽提供软
件与网络服务的价格及条件与公司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并不享
受优惠待遇。该项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故同
意上述关联交易。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索菲亚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索菲亚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恒大
索菲亚”)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保证上述子公司正常的经
营融资需求,提高其融资能力。同时,该子公司的另一股东河南恒大家居产业园
有限公司亦按照其持有河南恒大索菲亚股权比例,向上述子公司提供等同于其持
股比例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两位股东向河南恒大索菲亚提供担保公平、
对等,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亦没有对公司及上述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
担保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的权限范围内,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及内控制度。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谭 跃:


                                     谢 康:


                                     郑 敏: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