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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1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7-04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8月7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0日采用传签及传真相结合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律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结合股东、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激励员工关注公司长期的价值创造。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北京
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
信 息 披 露 指 定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
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规定,制定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
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托管人的变更做出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
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王永辉、安德军、贾双燕为股权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
决。
    因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 3 人离职,根据《北京清新
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2 万份,公司首次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80 名调整至 77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537.66
万份减少至 2,495.66 万份。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16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

对象中 1 人因 2016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 E(不及格),行权系数为 0%,需相应注

销未符合行权条件部分的股票期权,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76 名,第二期可行权数量为 730.2 万份。

     公司因上述情形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激励股票期权 55.8 万

份。
    2017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以公司总股本 107,319.6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 元人民币
(含税)。2016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10.71 元/股调整为 10.61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 17.49 元/股调整为 17.39 元/股。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
公 告 》 详 见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指 定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的《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注销
部分期权及行权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中王卫国、何建国、张伟
等3人离职,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42万份股票期权将予注销。注销后,首次
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77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2,495.66万
份。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16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

对象中 1 人因 2016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 E(不及格),行权系数为 0%,需相应注

销未符合行权条件部分的股票期权,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76 名,第二期可行权数量为 730.2 万份。

    公司因上述情形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激励股票期权 55.8 万

份。
    《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
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
   董事王永辉、安德军、贾双燕为股权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
决。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16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76 名,本次可行权数量为 730.2 万份,行权期限为 2017 年 1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 月 13 日,行权价格为 10.61 元/股。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11 名,本次可行权数量为 118.4 万份,
行权期限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行权价格为 17.39 元/股。
    本次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影响期权定价及估值方法,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
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
件暨可行权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的《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注销
部分期权及行权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八)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
议案》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印度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在印度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清新环境印度
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实际核准的名称为准)。
   《关于公司在印度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