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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16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7-09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12月12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采用传签及传真相结合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德国合资公
司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德国公司ERC Emission-Reduzierungs-
Concepte GmbH共同投资在德国设立合资公司Primarine GmbH(暂定名称,以当地主管
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其中公司出资250,000欧元,占注册资本的50%。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德国合资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拓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BOT)及相关业务的需要,公司拟在开
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运营及相关业务的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
    1、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名)分公
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营业场所:具体地址需在项目所在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方能确定;
    4)经营范围: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运营、维护、技术服务;脱硫脱硝副产品
综合利用等;脱硫脱硝除尘设备的制造和购销等。
    5)分支机构负责人: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任命。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的目的: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凡在公司住所外
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公司在各项目
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是拓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BOT)及相关业务的需要。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还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3、为高效、有序、及时的根据公司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BOT)及相关业
务需要完成设立分公司以及分公司工商变更等工作,公司董事会一并授权董事长依照
本决议,根据各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审批、签署并更新相关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并定
期向董事会报告分公司设立及变更情况。
    本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