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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10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于2018年11月10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13日采用传签及传真相结合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发出表决票8份,
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四条、第二十五条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
公司管理层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
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