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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0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
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
行。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
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
会 [2017]9 号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7 号 — — 金 融 工 具 列 报 ( 2017 年 修 订 )》( 财 会
[2017]14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
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企业可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
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
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会对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
响,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
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
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最近二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
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 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的规
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执行
新的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
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
( 财 会 [2017]8 号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4 号 — — 套 期 会 计 ( 2017 年 修 订 )》( 财会
[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