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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08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3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9年8月4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7日采用传签及传真相结合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发出表决票8份,
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自查,认为:本
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绿色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
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含9.00亿元),可一次发行或
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结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由公司与承销机构根据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5、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
   6、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投资及建设、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资金需要情况并在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确定。
   7、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债券转让事宜
   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在相关交易
场所申请办理转让相关手续。
   9、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担保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10、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具有证券承销资质的证券公司担任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1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董事会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

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偿债。现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时,及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作为偿债保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出售公司名下资产筹集还款资金;
    6、届时公司与受托管理人商定的其他偿债措施。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
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签
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市场
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
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
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及反担保方
案、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
关的一切事宜;
    3、签署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有关合同、协议和各项法律文件;
    4、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

公司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
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5、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备案、发行及转让手续办理等相关事宜;
    6、办理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被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
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事务。
    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
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
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
平,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其林先生为公

司副总裁,张季宏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个人简历见附件)
    鉴于李其林先生的职务变动,经本人申请,李其林先生在担任副总裁之后将不再
担任总裁助理职务。
    独立董事 对上述 事项发表 同意的 独立意 见,详 见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
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scp)。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
附件:


    李其林先生简历:
    李其林先生,出生于 1983 年 2 月,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国
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贵

州清新董事,雄安清新执行董事、总经理,清新卡本执行董事,浙江源新总经理,山
东清荣环境执行董事,铝能清新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其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2,300 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张季宏先生简历:
    张季宏先生,出生于 1978 年 11 月,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
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公司运营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季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65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