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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16清新G1”提前兑付兑息及摘牌的公告2020-01-16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08
债券代码:111068                债券简称:16清新G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 清新 G1”提前兑付兑息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6 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券简称:“16 清新绿色债”、
“16 清新 G1”,债券代码:“1680421.IB”、“111068.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
次提前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 月 17 日,凡在 2020 年 1 月 17 日(含)前买入
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提前兑付的债券本金及应计的利息。
    本次将“16 清新 G1”所有剩余债券全部兑付兑息,本次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共计 78 天;本期债券的摘牌日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兑付
兑息日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发
行了 10.9 亿元的“2016 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券简称:“16
清新绿色债”、“16 清新 G1”,债券代码:“1680421.IB”、“111068.SZ”)。根据《北京
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绿色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本期债券将进行提前兑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6 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债券简称:16 清新 G1。
    3、债券代码:111068。
    4、发行总额:10.90 亿元人民币。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债券期限为 5 年,第 3 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7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
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
券在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为调整后的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
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8、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
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
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
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期的第 1 日,即 2016 年 10 月 31 日。
    10、付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0 月 3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次
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
年的 10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兑付日:2021 年 10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31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3、债券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
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14、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代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16、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付息方案
    按照《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绿色债券簿记建档发行结
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70%。因此次提前兑付,故
本次每张债券应计利息按下列公式计算:债券面值×债券利率×本次计息期限÷365
天。本次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共计 78 天。则每张债
券应计利息为:100×3.70%×78÷365=0.79 元(含税)。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 7.9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6.32 元;非居民企业(包括 QFH、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
派发利息为 7.90 元。
    每张债券本金为:100 元(含税)。本次债券共剩余 30,000 张,共需派发本金
3,000,000 元,利息 23,700 元,合计需派发本金利息 3,023,700 元。
    三、债权登记日、债券摘牌日及兑付兑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 月 17 日;
    2、债券摘牌日:2020 年 1 月 20 日(原定 1 月 18 日为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3、兑付兑息日:2020 年 1 月 20 日(原定 1 月 18 日为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四、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1 月 1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工作。
    在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及最后一
期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
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
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
领取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
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
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
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
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
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
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K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
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发 行 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 号人民政协报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葛天闻
    电        话:010-88111168
    传        真:010-88146320
    邮政编码:100142
    九、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债权代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 号
         联 系 人:张彦玲
         联系电话:010-59833001、010-59833017
         传     真:010-65534498
         邮政编码:100031
    2、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负 责 人:周宁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    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