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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8-1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吴青谊、刘斐、章勇坚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专项说明、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实,到目前为止,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董事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整、规范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

关联交易均需经严格的审批程序,有效控制了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实,到目前为止,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董事会能够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整、

规范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对外担保需经严格的审批程序,有效控

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已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增加提供资金拆借并收取资金拆借占用费。此项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也是大股东对公司发展

的支持。资金拆借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
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

             吴青谊         刘 斐         章勇坚




                                            2019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