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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吴青谊、刘斐、章勇坚对公司向参股公司苏州市

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孙公司上海卓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卓迎”)提供4000万元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对上海卓迎提供财务资助,主

要考虑参股公司实施包销项目资金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开拓,提升其业

务规模和发展速度。

    2、本次财务资助收取相应的利息、收益,交易公平合理,没有侵害中小

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且本次财务资助设有相应的

担保措施,风险可控。

    3、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上海卓迎提供财务资助。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作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

                  吴青谊        刘   斐       章勇坚




                                                  201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