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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动力: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2017-07-04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通达动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就公司关于选举公司新任董事长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本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魏少军先生的简历及相
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董事长魏少军先
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
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魏少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成志明                    杨克泉                    韦   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