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通达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17-11-04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各位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江苏通达动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通达动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工作业绩、专业素养等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
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言骅先生担任公司
总经理;同意聘任卢应伶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肖欣先生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成志明                   杨克泉                    韦   烨




                                                   2017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