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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发铝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18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4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财务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3、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
计准则的颁布施行,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
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
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
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
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