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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京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5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7-069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以
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的议案》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公司与广州复大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共同签署《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复大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
    1、各方一致同意,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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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之日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正式终止。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终止后,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第十九条约定的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其他条款均不再对协议各方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且任何一方无
需再向对方履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尚未履行的其他任何
义务。
    3、各方共同确认,各方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不存
在任何争议或纠纷,且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终止互不构成违
约,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或
纠纷,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最终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并经中京电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成立并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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