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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京电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2018-03-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八年三月

                  1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光大证券接受中京电子的委托,担任其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准则第 26 号》和深交所颁布的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
份购买协议》、中京电子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中京电子董事会编制的《重
组报告书》,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
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向中京电子全体股东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并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本核查意见。

    2、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各方提
供,交易各方均已出具承诺,其所提供和出具的所有文件、材料合法、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
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
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光大证券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了审
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对已核实的事项向中京电子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核
查意见。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经提交本独立财务
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
    5、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
文件,随《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上报
深交所并上网公告。

    6、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
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
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
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7、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8、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注意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对本次重组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供有关各方参考,
但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
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
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其董事会发布的本次重组报告书。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对中京电子重大资产购买
事项出具本核查意见,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重组报告书符合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业意见已经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
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3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的行为。




                                    4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述

    (一)交易双方与交易标的

    1、上市公司: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实施主体:惠州中京电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标的公司: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珠海亿盛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

    4、交易对方:(1)珠海亿盛全体股东(胡可、张宣东、何波、徐景浩、
林艺明、富歌、雷为农、韩於羹),以及(2)元盛电子除珠海亿盛外的全体股
东(新迪公司、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司、Apple Base
Limited、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元盛科技(香港)有限
公司、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株式会社富国东海)

    5、交易标的:(1)珠海亿盛全体股东持有的珠海亿盛全部股权中的 55.00%
(即珠海亿盛 55.00%股权),以及(2)元盛电子除珠海亿盛之外的其他全体
股东持有的元盛电子全部股权中的 55.00%(即元盛电子 29.18%股权)

    由于珠海亿盛直接持有元盛电子 46.94%的股权,且珠海亿盛为持股型公司,
无具体经营业务,所以本次交易最终标的公司为元盛电子。同时,本次交易完成
后,中京电子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元盛电子的股权比例达到 76.12%。

    (二)交易方案概述

    1、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元盛电子的控股股东珠海亿盛持有其 46.94%股权,其他中小
股东合计持有其 53.06%股权,股权结构如下:




                                     5
       2、本次交易具体安排

       (1)收购珠海亿盛股权

       中京电子拟向珠海亿盛全体股东支付现金同比例购买其持有的珠海亿盛全
部股权中的 55.00%(即珠海亿盛 55.00%股权),具体安排如下:

                             本次交易前出资额       转让出资额        转让出资额占
序号          转让方
                                 (万元)           (万元)         注册资本的比例

 1                胡可                508.3480            279.5914            16.74%

 2            张宣东                  356.7120            196.1916            11.75%

 3                何波                263.6224            144.9923             8.68%

 4            徐景浩                  263.6224            144.9923             8.68%

 5            林艺明                  113.6200             62.4910             3.74%

 6                富歌                 79.1580             43.5369             2.61%

 7            雷为农                   59.6190             32.7905             1.97%

 8            韩於羹                   25.2982             13.9140             0.83%

           合计                     1,670.0000            918.5000            55.00%


       (2)收购元盛电子股权

       中京电子拟向元盛电子除珠海亿盛之外的其他全体股东支付现金同比例购
买其持有的元盛电子全部股权中的 55.00%(即元盛电子 29.18%股权),具体
安排如下:


                                                6
                              本次交易前          转让股份数量      转让股份占
序号          转让方
                           持股数量(万股)        (万股)         股本的比例

 1           新迪公司                 766.00             421.3000           5.99%

 2           华烁科技                 589.30             324.1150           4.61%

 3           中山立顺                 530.40             291.7200           4.15%

 4            APPLE                   530.40             291.7200           4.15%

 5           嘉兴兴和                 350.00             192.5000           2.74%

 6           元盛科技                 345.20             189.8600           2.70%

 7           上海金嵛                 249.40             137.1700           1.95%

 8           正达联合                 222.00             122.1000           1.74%

 9           富国东海                 147.30              81.0150           1.15%

           合计                     3,730.00           2,051.5000          29.18%


       (三)标的资产评估值及定价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
日的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对价。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元盛电子全部股权评估值为 4.56 亿元,珠
海亿盛全部股权评估值为 2.15 亿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元盛电子
全部股权定价为 6.00 亿元,较评估值 4.56 亿元溢价 31.58%;标的资产定价为
3.30 亿元,较评估值 2.51 亿元溢价 31.34%。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相较评估值存在一定的溢价,主要系:1)上市公司
与标的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协同效应;2)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丰富产品组
合、提升行业地位具有重大战略意义;3)按照本次交易定价,元盛电子和同行
业公司相比具有一定的估值优势;4)相比于公司自行投资建设类似项目并形成
规模化业务,按照本次交易定价收购元盛电子具有成本优势;5)本次交易定价
系交易各方综合考虑评估结果、未来预期收益、市场价值及估值环境等多方面因
素,经过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市场化谈判取得的一致结果。

       (四)交易结构及资金来源

       1、交易结构

                                              7
       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为中京电子控股子公司中京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珠海亿盛 55.00%股权以及元盛电子 29.18%股权。截至目前,相关出资结构如
下:

                                                   认缴出资额     拟实缴出资额    占比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1           中京科技                                 13,998.00       11,548.00     34.99
                               普通合伙人

 2           粤财信托          普通合伙人                  2.00            2.00      0.01

 3           方正证券          有限合伙人             26,000.00       21,450.00     65.00

                     合计                             40,000.00       33,000.00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京投资将直接持有元盛电子 29.18%的股权,并通过珠
海亿盛间接控制元盛电子 46.94%的股权,合计控制其 76.12%的股权,实现对
元盛电子的控制。中京电子将通过出资和实际管理对中京投资实现控制,进而在
本次交易完成后实现对珠海亿盛、元盛电子的实际控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2、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总额约 3.30 亿元人民币,其来源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其一,公司自筹资金约 1.155 亿元人民币,主要来自于公司账面之自有资
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约 2.37 亿元,扣除日常生产
经营必须的流动资金后,足够覆盖本次交易自筹资金部分 1.155 亿元。此外,截
至 2017 年 12 月末,公司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约 5.77 亿元,为本次交易自筹资
金部分提供了额外的有利支持和保障。

                                               8
    其二,外部投资者出资约 2.145 亿元,相关出资系由建设银行组织安排。
2018 年 2 月 9 日,相关资金安排已经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审批同意,建设银行
惠州市分行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资金安排的《说明函》:“经我行决策,在符合
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行的相关条件下,同意为你单位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珠海
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过 50%的股权提供人民币 21,448.35 万元的资金
服务,期限和费率以具体的法律文件为准。”

    (五)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份购买协议》,本次交易履行交割手续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交易对手方一次性支付所有交易对价。

    (六)过渡期安排

    标的公司自基准日(2017 年 9 月 30 日)起的滚存利润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未经中京电子书面同意,过渡期(自基准日始至交割日止的期间)内,交易
对手方应促使珠海亿盛/元盛电子不得进行利润分配。珠海亿盛/元盛电子进行利
润分配后,中京电子有权根据利润分配的情况调整交易对价。

    于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但标的公司如发生亏
损,则交易对方应向本次交易实施主体进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按照实
际亏损的金额折算相应比例后向本次交易实施主体进行现金补偿。交易对方之间
应按其于基准日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各自承担补偿金。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虽然包含珠海亿盛和元盛电子两部分股权,但珠海亿盛除持有并控
股元盛电子外无其他具体经营业务,故本次交易最终标的公司为元盛电子。按照
元盛电子的资产总额(或交易金额)、资产净额(或交易金额)、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期末资产总
额、期末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9
    项目       上市公司 2016 年度/   元盛电子 2016 年度/     占上市公司相   交易       占上市公司相

(单位:亿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同指标的比例   对价       同指标的比例

营业收入                      7.94                    7.15        90.07%           -              -

资产总额                     15.66                    7.66        48.89%    3.30            21.07%

资产净额                      9.72                    2.94        30.24%    3.30            33.95%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由于标的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50%,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1)珠海亿盛全体股东(胡可、张宣东、
何波、徐景浩、林艺明、富歌、雷为农、韩於羹),以及(2)元盛电子除珠海
亿盛外的全体股东(新迪公司、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
司、Apple Base Limited、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元盛科
技(香港)有限公司、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株
式会社富国东海)。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中京电子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曾发生变化,且本次交
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动。交易完成后,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及杨林先生仍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10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单位:万元)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总计                  155,572.50        255,029.59     156,628.80           251,446.36

负债合计                   59,698.32        144,303.28      59,435.93           141,669.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874.18        110,726.32      97,192.87           109,776.97

资产负债率                   38.37%               56.58%      37.95%               56.34%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项目(单位:万元)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营业收入                   77,211.70        136,892.67      79,418.85           150,951.35

净利润                       813.49            2,713.55     11,098.04            14,394.9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方面,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将得到大幅提高,
同时盈利能力也将得到明显地提升;另一方面,由于本次收购融资以及标的公司
本身资产负债率较高,因此备考合并 2017 年 9 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将由 38.37%
上升至 56.58%;结合标的公司、上市公司未来持续向好的盈利能力及整合后显
著的协同效应,总体风险水平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PCB,含 HDI)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服
务。公司主要产品为单双面板、多层板、高密度互联板(HDI),全部系刚性印
制电路板,广泛运用于消费电子、网络通信、计算机、汽车电子、安防工控、医
疗器械及以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穿戴、AR/VR、无人机等为代表的新兴应
用高科技领域。




                                          11
    元盛电子目前主要从事挠性印制电路板(FPC)及其组件(FPCA)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激光读取头、汽车电子、液晶显示模组、触摸屏、
摄像头模组、生物识别、智能终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等领域。

    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标的公司元盛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上市公司将形成覆盖刚性电路板(多层板和 HDI 为核心)、挠性电路板(单双
面板、多层板、刚挠结合板)的全系列 PCB 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 PCB 产品
一体化全面服务。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提升在国内 PCB 领域的综合竞争
力,实现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和业绩的快速增长。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日,中京电子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购买框
架协议》及《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及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同日,中京电子与交易
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购买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此次交易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新迪公司、中山立顺、Apple Base Limited、
嘉兴兴和、元盛科技、上海金嵛、正达联合、富国东海、华烁科技已通过其有关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二)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以下文件进行披露:本次交易的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对交易标的的审计报告、对交易


                                    12
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且中京电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上述文件已经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官方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告;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在取得相关批准且完成深交所的信息公告备案前,本次重组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和备案,以及最终完成批准和备案的时间存在
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章节,并注意
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重组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上市公司及
                   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
全体董事、监事、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高级管理人员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中京电子拥有权益的股

                   份。

                   本企业/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出具的、与本企业/本人及本次交易相关的信

                   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元盛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企业/本人将及时向中京电子提供本次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交易对方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中京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中京电子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元盛电子董事会,

                   由中京电子董事会代本企业/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若本企业/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本企业




                                               13
               /本人授权中京电子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中京电子董

               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企业/本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企业/本人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本企业/本人所持的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企业/本人真实、合法持有元盛电子/珠海亿盛的股份,对所持有的元盛电子/珠海

               亿盛股份拥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本企业/本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元盛电子

               /珠海亿盛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元盛电子/珠海亿盛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本企业/本人所

               持有的元盛电子/珠海亿盛股份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持的情形,

               也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

               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

               在纠纷。本企业/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

               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

               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

               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

   标的公司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配合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如因该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京港投资,实际
控制人为杨林先生,京港投资及杨林先生对本次交易的意见如下:

    “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企业/本人特此说明及承诺如
下:

    本企业/本人原则同意本次重组。”


                                          14
九、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
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京港投资,实际控
制人为杨林先生,京港投资及杨林先生对本次交易的意见如下:

    “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企业/本人特此说明及承诺如
下:

    1、本企业/本人未有在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本企业/本人不会在本次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
间内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本次重组中,自上市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企业/
本人存在新增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企业/本人不会在本次重组事项复牌
之日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减持该等新增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本企业/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函中的各项承诺,如本企业/本人因所作的
说明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的,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
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交易的意见如下:

    “1、本人未有在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计划,本人不会在本次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减持本人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15
    2、本次重组中,自上市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存在
新增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人不会在本次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至重组实施
完毕的期间内减持该等新增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函中的各项承诺,如本人因所作的说明不真实、不
准确或不完整,或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将采取以下安排
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
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
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表
决时严格执行关联方回避表决制度。重组报告书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
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
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
会上,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以便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
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其他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16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司已经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重组报告书将提交董事会、股东
大会讨论,表决相关议案时严格执行关联方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将对本次交
易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
业务上遵循“五分开”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运作。




                                     17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2、中京电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且在官方指定网站公告《重组管
理办法》要求的文件。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和备案,以及最终完成批准和备案的时间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风险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所需资金总额约 3.30 亿元人民币,其来源主要包括
两个部分:其一,公司自筹资金约 1.155 亿元人民币,主要来自于公司账面之
自有资金和部分银行贷款(如需要);其二,外部投资者出资约 2.145 亿元,相
关出资系由建设银行组织安排。

    虽然本次交易外部融资方案已取得建设银行审批同意,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
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资金安排的《说明函》,但仍然存在宏观经济环境、相关金
融监管政策、相关方内部审批等因素导致外部投资者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的可能。

    如果外部投资资金无法到位,公司承诺将及时采取其他备选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自筹资金、控股股东支持等)筹措本次收购所需资金。

    如果外部投资者资金无法及时到位,且公司未能及时采取备选方案,本次交
易存在因交易支付款项不足而取消或款项延迟支付而需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本次收购将通过外部机构筹集部分收购价款,收购完成后,公司存在潜在的
偿还外部投资者投资款的义务,负债总额将增加 2.145 亿元,使公司资产负债率
将有所上升,从而提升公司财务风险。此外,按照每年 7.00%的综合费率测算,




                                    18
本次收购将新增每年约 1,501 万元财务费用,如果标的资产效益未能达到预期,
甚至如果无法覆盖财务成本,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的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元盛电子 2017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为 61.62%,因此本
次收购完成、实现对元盛电子并表后,中京电子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从而
提升公司的财务风险。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
上市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结构如下: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单位:万元)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总计                            155,572.50        255,029.59          156,628.80              251,446.36

负债合计                             59,698.32        144,303.28               59,435.93          141,669.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874.18        110,726.32               97,192.87          109,776.97

资产负债率                             38.37%               56.58%               37.95%              56.34%


     由上可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017 年 9 月末资产负债率将由 38.37%上
升至 56.58%,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中等偏高水平,公司财务风险相较收
购前将会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但结合标的公司、上市公司未来持续向好的盈利预
期以及整合后显著的协同效应,总体财务风险水平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评估增值及溢价收购的风险

     1、评估增值情况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资产基础     收益法评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值        评估增值         增值率
                                      法评估值       估值

元盛电子 100%股权       29,194.02     39,907.99    45,600.00      45,600.00        16,405.98         56.20%

珠海亿盛 100%股权        2,148.05     21,487.95               -   21,487.95        19,339.90        900.35%

元盛电子 29.18%股权      8,519.42     11,645.98    13,307.03      13,307.03            4,787.61      56.20%

珠海亿盛 55.00%股权      1,181.43     11,818.37               -   11,818.37        10,636.95        900.35%

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       9,700.85     23,464.35               -   25,125.40        15,424.55        159.00%




                                                    19
    元盛电子全部股权价值的评估值为 4.56 亿元,增值率约为 56.20%,评估增
值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系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专利等资产增值导
致标的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另一方面系元盛电子在历史年度积累的研发能力及技
术储备、客户资源、管理团队及管理经验、品牌形象等要素的综合体现。

    珠海亿盛全部股权价值的评估值为 2.15 亿元,增值率约为 900.35%,评估
增值率较高,主要系所持元盛电子 46.94%股权按成本法记账、与实际价值差异
较大以及评估增值两个原因综合所致。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较账面价值总体增值率约为 159.00%。

    2、溢价收购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
元盛电子全部股权定价为 6.00 亿元,较评估值 4.56 亿元溢价 31.58%;标的资
产定价为 3.30 亿元,较评估值 2.51 亿元溢价 31.34%。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相较评估值存在一定的溢价,主要系:1)上市公司
与标的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协同效应;2)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丰富产品组
合、提升行业地位具有重大战略意义;3)按照本次交易定价,元盛电子和同行
业公司相比具有一定的估值优势;4)相比于公司自行投资建设类似项目并形成
规模化业务,按照本次交易定价收购元盛电子具有成本优势;5)本次交易定价
系交易各方综合考虑评估结果、未来预期收益、市场价值及估值环境等多方面因
素,经过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市场化谈判取得的一致结果。

    3、评估增值及溢价收购的风险

    本次交易定价相较评估值溢价率约为 31.34%,相较标的资产账面价值溢价
率约为 240.18%。如果收购完成后公司无法充分落实本次收购的整合效果、实
现协同效应,则可能造成增量收入、成本费用节约等协同效应不达预期的情况,
从而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交易对手方未进行业绩承诺及补偿的风险




                                     20
    本次交易对手方仅承诺标的公司珠海亿盛以及元盛电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净利润不为负数,否则将按照实际亏损的金额折
算相应比例后向本次交易实施主体进行补偿。除此以外,本次交易对手方未作出
明确的业绩承诺及补偿。

    本次交易对手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做出
业绩承诺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交易标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的可能,由于交易对方未
进行业绩承诺,交易对方无需给予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相应补偿,从而可能对上
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上市公司已和交易对方在《股份购买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本
次交易后交易对方需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或提供其他
相应担保措施。因此,如果标的公司业绩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发生较大波动甚至出
现亏损,上述担保便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协商,采取相关措施以保护上市公司
股东的权益。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

    (六)商誉减值风险

    重大资产购买的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部分的差额,将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
来每个会计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因本次收
购将新增约 1.25 亿元商誉。如果最终标的公司元盛电子未来经营情况未达预
期,则相关商誉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最终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FPC 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组件,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计
算机、通讯设备、医疗设备等众多领域,故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以及宏观经济

                                    21
景气度紧密联系,特别是随着电子信息产业市场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未来
FPC 需求将深受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影响。

    从目前经济发展势头来看,国内经济仍面临较大的增速放缓压力,国际经
济形势复杂多变,发达国家经济复苏缓慢,新兴国家增长势头放缓。如果国
际、国内经济持续长时间调整,居民收入以及购买力、消费意愿将深受影响,
并对当前 FPC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消费电子等产业造成压力,从而传导至上
游 FPC 产业,导致 FPC 市场整体需求下滑,并进一步加剧 FPC 市场竞争。

    (二)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导致的风险

    FPC 主要应用领域——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竞争比较
激烈,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短,给 FPC 生产厂商带来较大的经营波动风险。包
括:(1)能否及时跟进主要客户产品升级换代。如配套智能手机的生物识别等
技术,一方面,从推广到普及时间很短,如果不能超前研发、同步开发,则无
法适应客户需求,面临被其他竞争对手淘汰的风险;另一方面,相关技术逐步
成熟后将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原来具备先发优势的产品毛利率将逐步回
归正常水平;(2)主要客户自身经营波动的风险。手机等消费电子品牌众多、
可选择度大、产品同质化严重、广告等营运费用高,生产厂商面临较大的经营
风险。

    为有效应对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元盛电子已建立起快速反应的产供销研体
系,做到新品开发与核心客户基本同步,并加快向具备集成供货能力的核心客
户集中,提升业务发展稳定性、产品开发前瞻性,努力平抑市场需求的波动
性。但鉴于元盛电子在产品研发能力、产能规模以及客户质量等方面,与代表
国际先进水平的日、韩、美、台等 FPC 行业龙头企业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
距,无法完全避免产品研发不能及时跟进客户需求以及客户自身出现波动引致
的市场需求变化风险。

    (三)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9 月,元盛电子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
分别为 76.07%、80.90%、82.42%,其中第一大客户京东方销售额占比分别为


                                    22
34.67% 、 35.32% 、 43.92% , 第 二 大 客 户 欧 菲 科 技 销 售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17.43%、28.99%、20.14%,销售相对集中,对大客户订单具有一定依赖。

    元盛电子客户主要包括京东方、欧菲科技、天马、伯恩、莱宝、硕贝德、
丘钛等液晶显示模组、触摸屏、生物识别、摄像头模组等领域的系统集成龙头
企业,其对产品质量要求较严格,因此,对合格供应商的遴选评审周期较长,
对供应商稳定性非常重视,一旦实现批量供货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

    然而,一方面,由于大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强,客户集中度高可能导致元盛
电子整体毛利率下降,从而影响经营业绩;另一方面,如果未来主要客户出现
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元盛电子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未来,元盛电子在发挥产品开发和质量稳定优势,发展高端市场的同时,
将继续推进大客户战略,强化服务核心客户的能力。通过提升服务客户能力,
开发更多实力强、信誉好的优质大客户,降低大客户自身发展引致的波动以及
未能及时跟进大客户产品需求变动带来的业务风险。

    (四)环境保护相关风险

    元盛电子属于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生产流程中涉及到电镀工艺,会产生
含金、含镍、含铜等重金属废水,如果操作不当可能发生泄漏、污染等环保事
故,从而可能对元盛电子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中,
元盛电子一直注重环境保护,并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污染性排
放物进行有效处置,达到了环保相关规定的标准。

    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
政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从而可能会限制元盛电子的生
产及扩张;或者导致元盛电子为达到新标准而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支付更高
的环保相关费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元盛电子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管理层及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元盛电子属于高新技术行业,人才是不可或缺的核心要素。根据上市公司
目前的规划,未来元盛电子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存续并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



                                         23
运营。因此,元盛电子管理团队的能力对于标的公司的有序运营至关重要,尤
其是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将直接关系到标的公司业务的稳定和发展。

    针对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已和交易对方在《股份购买协议》及《股权转让协
议》中约定,标的公司的核心人员自 2018 年起至少服务 5 年,以保证元盛电子
的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团队稳定。虽然如此,如果上市公司和元盛电子无法对管
理层及核心人员进行有效激励以保证其为标的公司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或
是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团队在服务期届满后离任或退休,则将对标的公司的管理
和运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公司治理与整合风险

    (一)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元盛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形
成覆盖刚性电路板、挠性电路板的全系列 PCB 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 PCB 产
品一体化全面服务,在实现潜在客户资源的整合共享、业务的互相渗透和协同发
展的同时,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加业务品类、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独立性,最
终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提升本次收购的整合效果、实现协同效应,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需在
企业文化、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融合。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制定并实施
与之相适应的具体整合措施,或是相关整合措施的效果无法有效体现,则可能
造成标的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不达预期的可能,从而对上市公司及股
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上市公司治理风险

    本次收购完成后,元盛电子将继续作为法人主体独立运营,上市公司将继
续保持元盛电子组织结构的完整性、延续各部门的职能分配,同时结合本次收
购所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提升管理。

    如果上市公司管理水平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会使得并购后的协同效应不
能有效发挥甚至妨碍到原有管理体制的顺利运转;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24
公司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如果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不能迅速跟进,亦将会
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风险

    (一)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
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
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
司本次收购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
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一定的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
策。同时,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
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期间及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规
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
的投资决策。

    (二)其他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
能性。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5
                                                     目 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 2
重大事项提示 ................................................................................................... 5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述 ........................................................................... 5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9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10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0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0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12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13
     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14
     九、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
     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15
     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16
重大风险提示 ................................................................................................. 18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8
     二、最终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 21
     三、公司治理与整合风险 ......................................................................... 24
     四、其他风险 ........................................................................................... 25
目 录 .............................................................................................................. 26
释 义 .............................................................................................................. 29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3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34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 ................................................................................. 36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41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42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42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43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3

                                                             26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5
     一、上市公司概况 .................................................................................... 45
     二、上市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 45
     三、上市公司控股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2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况 ................................................ 52
     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53
     六、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55
     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 57
     八、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 ......................................................................... 57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62
     一、交易对方概况 .................................................................................... 62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62
     三、本次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 ............................................................. 116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18
     一、交易标的概况 .................................................................................. 118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18
     三、交易标的历史沿革 ........................................................................... 119
     四、交易标的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147
     五、交易标的下属子公司情况 ................................................................ 149
     六、交易标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151
     七、交易标的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174
     八、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177
     九、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 180
     十、人员基本情况 .................................................................................. 186
     十一、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88
     十二、交易标的的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 191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 191
第五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194
     一、本次交易的框架协议 ....................................................................... 194


                                                        27
    二、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 ....................................................................... 194
          (一)珠海亿盛之《股权转让协议》 ................................................ 194
          (二)元盛电子之《股份购买协议》 ................................................ 199
第六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205
    一、基本假设 ......................................................................................... 205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 205
    三、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是否符合《若干规定》第四条所列明的各项要求
     ............................................................................................................... 209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9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210
    六、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合理性核查 .................................................. 210
    七、对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
    取值的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 211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 213
    九、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
    理机制进行全面分析 ............................................................................... 214
    十、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
    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的核查意见
     ............................................................................................................... 217
第七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 218
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 219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 .................................................................... 219
    二、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 .................................................................... 219




                                                             28
                                            释 义

一、常用术语

公司、中京电子、上市公司         指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京科技                         指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京电子全资子公司

                                      惠州中京电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的实施
中京投资、SPV、持股平台          指
                                      主体,中京电子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本次重组、        中京电子(或其下属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
                                 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元盛电子 29.18%的股权和珠海亿盛 55.00%的股权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重大资产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
                                 指
购买报告书                            订稿)

重组预案、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指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
预案

本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
本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
                                 指   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胡可、张宣东、何波、徐景浩、林艺明、富歌、雷为农、韩於羹、

                                      新迪公司、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Apple Base Limited、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元盛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达

                                      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株式会社富国东海中的一方或多方

标的公司                         指   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亿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18%的股权、珠海亿盛科技开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发有限公司 55.00%的股权

最终标的公司                     指   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
控股股东、京港投资               指
                                      限公司”)

香港中扬                         指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普惠                         指   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科创                         指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兆星                         指   北京兆星投资有限公司


                                                   29
上海昊楠             指   上海昊楠实业有限公司

元盛电子             指   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亿盛             指   珠海亿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元盛电子的控股股东

香港元盛             指   元盛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元盛电子的子公司

南昌元盛             指   南昌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元盛电子的子公司

元盛电路             指   珠海元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元盛电子的子公司

新加坡元盛           指   元盛电子(新加坡)有限公司,元盛电子的合营企业

富元电子             指   珠海富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元盛电子曾经的参股公司

新迪公司             指   新迪公司,元盛电子股东

中山立顺             指   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司,元盛电子股东

立顺丝印             指   中山市立顺丝印材料有限公司,中山立顺的前身

华烁科技             指   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元盛电子股东

化学院、湖北化学院   指   湖北省化学研究院,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APPLE                指   Apple Base Limited,元盛电子股东

元盛科技             指   元盛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元盛电子股东

嘉兴兴和             指   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元盛电子股东

富国东海             指   株式会社富国东海,元盛电子股东

上海金嵛             指   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元盛电子股东

正达联合             指   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元盛电子股东

兴和创投             指   嘉兴市兴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兴创投             指   深圳市中兴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             指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兴科投资             指   浙江兴科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和康             指   深圳市和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云威投资             指   深圳市云威投资有限公司

华成峰实业           指   深圳市华成峰实业有限公司

嘉兴创业             指   嘉兴市创业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湖投资             指   嘉兴市南湖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嘉兴服务             指   嘉兴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尚和             指   深圳市尚和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深圳文德             指   深圳市文德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深圳古德             指   深圳市古德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深圳珈乐             指   深圳市珈乐科技有限公司



                                      3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中国知名的显示技
京东方                 指
                            术、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证券代码:000725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国内领先的精密光电薄膜
欧菲科技               指
                            元器件制造商,证券代码:002456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国内知名的液晶显示器
天马                   指
                            制造商,证券代码:000050

                            伯恩光学(深圳)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国内知名手机玻璃制
伯恩                   指
                            造商

                            深圳莱宝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国内知名导电玻璃、

莱宝                   指   彩色滤光片、TFT-LCD 面板专业制造企业,深交所上市,证券代

                            码:002106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国内知名无线
硕贝德                 指
                            通信终端天线的制造企业,深交所上市,证券代码:300322

                            下田(香港)有限公司,日本大型工贸集团下田工业株式会社之
香港下田               指
                            子公司

深圳国显               指   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国内知名液晶显示模组制造商

江西盛泰               指   江西盛泰光学有限公司,国内知名摄像模组制造商

鹏鼎控股               指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知名 PCB 制造商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知名 FPC 制造商,深交所
弘信电子               指
                            上市,证券代码:300657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知名 FPC 制造商,深交所上市,
传艺科技               指
                            证券代码:002866

粤财信托               指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其设立的方正证券建方 65 号定向资产
方正证券               指
                            管理计划)

中京前海               指   深圳中京前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京电子全资子公司

蓝韵影像               指   深圳蓝韵医学影像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君合律师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洲评估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1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
《法律意见书》         指
                            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法律意见书》

                            注册于香港的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新迪公司(New

                            Technology Co.)之香港法律意见书》、《元盛电子科技(香港)

《香港法律意见书》     指   有限公司(Topsun Electronic Technology (Hong Kong) Co.,

                            Limited)之香港法律意见书》及《元盛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Topsun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之香港法律意见书》

《日本法律意见书》     指   日本渥美坂井律师事务所对富国东海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Travers Thorp Alberga 律师事务所对 Apple 公司出具的《BVI Due
《BVI 法律意见书》     指
                            Dilligence Opinio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元盛电子最近两年一期财

                            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2-26 号),以及对珠海
《审计报告》           指
                            亿盛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2-27

                            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京电子最近一年一期合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并备考财务报表出具的审阅报告(天健审〔2018〕2-28 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
《元盛电子评估报告》   指
                            的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18】第 0118 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珠海亿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珠
《珠海亿盛评估报告》   指
                            海亿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东洲评报

                            字【2018】第 0117 号)

《股权转让协议》       指   《关于珠海亿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亿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指
                            全体股东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股份购买协议》       指   《关于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购买协议》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股份购买框架协议》   指
                            公司相关股东之股份购买框架协议》

股东大会               指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2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 9 月 8 日修订)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暂行规定》                   指
                                    行规定》(2016 年 9 月 9 日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准则第 26 号》               指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用术语

                                    Printed Circuit Board,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布局提供点到点连接
印制电路板、电路板、PCB        指
                                    及印制元器件的印制板

刚性印制电路板、刚性电路板     指   只采用刚性基材制作的印制电路板

                                    High Density Interconnect,即“高密度互连”,一种采用细线路、
HDI                            指
                                    微小孔、薄介电层的高密度印刷线路板技术

挠性印制电路板、柔性电路板、
                               指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只采用挠性基材制作的印制电路板
挠性电路板、FPC

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刚挠印制
                               指   同时采用刚性基材和挠性基材制作的印制电路板
电路板

SMT                            指   Surface Mount Technology,表面贴装技术


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33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PCB 业务是中京电子的核心业务,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经在刚性 PCB(单
双面板、多层板和 HDI 板)产品方面建立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尤其是随着前
期募投项目在 2017 年产能有序释放,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都迈上了新
的台阶。

    在公司战略层面,PCB 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也是公司最为倚重的核心
业务。因此,一方面,公司紧跟市场变化,稳健发展 PCB 主业,持续调整优化
产品组合结构,积极布局高端 PCB 市场,重点发展中 HDI、FPCB、刚挠结合
板等高新技术产品;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布局 PCB 产业链纵向一体化以及横向
一体化,力争实现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元盛电子属于 PCB 制造行业,主要产品为 FPC 及其组
件,和公司“积极布局 PCB 产业链横向一体化”的战略发展目标相符。

    2、下游产业蓬勃发展推动 FPC 市场快速增长

    近年来,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 FPC 下游产业蓬勃发展,显示化、触控
化、轻量化、智能化的产品变革进一步加速上述行业产品的更新换代,产品更
新率明显上升。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6 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我国
2016 年度生产手机 21 亿部,同比增长 13.6%;生产电视机 15,770 万台,同比
增长 8.9%。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6 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我国 2016
年度生产汽车 2,811.9 万辆,同比增加 14.5%。

    下游需求的不断增加带动了 FPC 行业的快速发展。此外,随着消费电子民
族品牌如华为、小米、OPPO、VIVO 等突飞猛进的发展,国内 FPC 厂商迎来
良好的历史发展机遇,有望依托与国内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自身技术创
新、生产工艺改造以及产能升级,进一步推动国内 FPC 市场的良性发展。

                                     34
    3、国家政策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2013 年 1 月 22 日,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
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以汽车、钢铁、水泥、船舶、
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要求电子
信息行业大力推动产业链整合,提高产业链管理及运作水平,强化产业链整体
竞争力,引导并加快产业链垂直整合进程,促进资源优化重组。

    PCB 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组件,被誉为“电子产品之母”,然而目前国
内 PCB 行业集中度较低,呈现“千亿市场、千家企业”的格局,竞争激烈。PCB
行业的兼并重组既是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又有利于提升企业规模、促进资源优
化重组、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做大做强。

    综上所述,国家政策对电子信息产业实施兼并重组的鼓励以及国内成熟的
资本市场条件,有利于公司通过外延式并购将 PCB 主业做大做强。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丰富产品组合、提升产品竞争力

    中京电子目前主要从事 PCB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服务,产品全部为刚性
电路板;元盛电子目前主要从事挠性印制电路板(FPC)及其组件(FPCA)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全部为挠性电路板及相关产品。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京电子将形成覆盖刚性电路板(多层板和 HDI 为核
心)、挠性电路板(单双面板、多层板、刚挠结合板)的全系列 PCB 产品组合,
迅速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在满足客户多种需求的同时,
进一步分散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

    2、强强联合,提升企业知名度,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服务

    元盛电子系国内最早从事 FPC 开发的企业之一,也是目前国内 FPC 行业
的领先企业之一,近年来紧抓国内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
充分发挥新品开发能力较强、产品质量稳定以及规模化、模组化、定制化生产




                                      35
的优势,重点围绕“核心客户、高端市场”定位,已成为京东方、欧菲科技、伯
恩、天马等行业龙头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中京电子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已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 HDI 产品规模
化供应企业,且在客户开拓方面形成了自身的优势,拥有 TCL、比亚迪、LG 电
子、普联技术(TP-LINK)、光宝科技(LITE-ON)、纬创资通(Wistron)、
霍尼韦尔(Honeywell)、闻泰科技等一批优质客户群。收购完成后,中京电子
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市场占有率,实现做大做强;同时中京电子将迅
速提升自身在下游消费电子、网络通讯、汽车电子行业的知名度,协同利用双方
的销售渠道、客户资源,有效拓展挠性电路板、刚性电路板在双方已有客户群
体中的市场占有率,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系列 PCB 产品组合的一体化全面服务。

    3、整合产供销研资源,推动横向一体化,实现协同效应

    近年来,随着下游各类电子终端产业的蓬勃发展及发达国家 PCB 产业的转
移,国内 PCB 行业发展迅速。然而,由于产业发展时间较短,上下游供应链不
完整、产业资金不足等原因,国内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行业集中化程度较低。

    对于国内 PCB 厂商而言,一方面由于行业下游产业尤其是以消费电子、汽
车电子为代表的产业近几年产能扩张迅速,产品价格竞争激烈,厂商对产品成
本控制逐步加强,下游产业的成本压力部分转移到上游;另一方面,由于技术
水平、生产规模和外资 PCB 厂商仍然存在一定差异,且国内外消费电子以及汽
车电子龙头企业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及管理严格,因此,国内 PCB 厂商进入高
端下游市场的难度较大。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与元盛电子共享科研成果、生产管理经验、采购
渠道、客户渠道等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有望进一步扩大营收、优化
生产成本、降低费用,盈利能力将有显著提高,实现“1+1>2”的经济效应。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

    (一)交易双方与交易标的

    1、上市公司: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
    2、实施主体:惠州中京电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标的公司: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珠海亿盛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

    4、交易对方:(1)珠海亿盛全体股东(胡可、张宣东、何波、徐景浩、
林艺明、富歌、雷为农、韩於羹),以及(2)元盛电子除珠海亿盛外的全体股
东(新迪公司、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司、Apple Base
Limited、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元盛科技(香港)有限
公司、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株式会社富国东海)

    5、交易标的:(1)珠海亿盛全体股东持有的珠海亿盛全部股权中的 55.00%
(即珠海亿盛 55.00%股权),以及(2)元盛电子除珠海亿盛之外的其他全体
股东持有的元盛电子全部股权中的 55.00%(即元盛电子 29.18%股权)

    由于珠海亿盛直接持有元盛电子 46.94%的股权,且珠海亿盛为持股型公司,
无具体经营业务,所以本次交易最终标的公司为元盛电子。同时,本次交易完成
后,中京电子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元盛电子的股权比例达到 76.12%。

    (二)交易方案概述

    1、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元盛电子的控股股东珠海亿盛持有其 46.94%股权,其他中小
股东合计持有其 53.06%股权,股权结构如下:




                                    37
       2、本次交易具体安排

       (1)收购珠海亿盛股权

       中京电子拟向珠海亿盛全体股东支付现金同比例购买其持有的珠海亿盛全
部股权中的 55.00%(即珠海亿盛 55.00%股权),具体安排如下:

                             本次交易前出资额        转让出资额         转让出资额占
序号          转让方
                                 (万元)             (万元)         注册资本的比例

 1                胡可                508.3480              279.5914            16.74%

 2            张宣东                  356.7120              196.1916            11.75%

 3                何波                263.6224              144.9923             8.68%

 4            徐景浩                  263.6224              144.9923             8.68%

 5            林艺明                  113.6200               62.4910             3.74%

 6                富歌                 79.1580               43.5369             2.61%

 7            雷为农                   59.6190               32.7905             1.97%

 8            韩於羹                   25.2982               13.9140             0.83%

           合计                     1,670.0000              918.5000            55.00%


       (2)收购元盛电子股权

       中京电子拟向元盛电子除珠海亿盛之外的其他全体股东支付现金同比例购
买其持有的元盛电子全部股权中的 55.00%(即元盛电子 29.18%股权),具体
安排如下:

                                本次交易前           转让股份数量        转让股份占
序号          转让方
                             持股数量(万股)         (万股)           股本的比例

 1           新迪公司                   766.00              421.3000             5.99%

 2           华烁科技                   589.30              324.1150             4.61%

 3           中山立顺                   530.40              291.7200             4.15%

 4           APPLE                      530.40              291.7200             4.15%

 5           嘉兴兴和                   350.00              192.5000             2.74%

 6           元盛科技                   345.20              189.8600             2.70%

 7           上海金嵛                   249.40              137.1700             1.95%

 8           正达联合                   222.00              122.1000             1.74%

 9           富国东海                   147.30               81.0150             1.15%


                                                38
           合计                      3,730.00                2,051.5000               29.18%


       (三)标的资产评估值及定价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
日的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对价。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元盛电子全部股权评估值为 4.56 亿元,珠
海亿盛全部股权评估值为 2.15 亿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元盛电子
全部股权定价为 6.00 亿元,较评估值 4.56 亿元溢价 31.58%;标的资产定价为
3.30 亿元,较评估值 2.51 亿元溢价 31.34%。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相较评估值存在一定的溢价,主要系:1)上市公司
与标的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协同效应;2)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丰富产品组
合、提升行业地位具有重大战略意义;3)按照本次交易定价,元盛电子和同行
业公司相比具有一定的估值优势;4)相比于公司自行投资建设类似项目并形成
规模化业务,按照本次交易定价收购元盛电子具有成本优势;5)本次交易定价
系交易各方综合考虑评估结果、未来预期收益、市场价值及估值环境等多方面因
素,经过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市场化谈判取得的一致结果。

       (四)交易结构及资金来源

       1、交易结构

       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为中京电子控股子公司中京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珠海亿盛 55.00%股权以及元盛电子 29.18%股权。截至目前,相关出资结构如
下:

                                                  认缴出资额       拟实缴出资额       占比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1           中京科技                                13,998.00            11,548.00     34.99
                             普通合伙人

 2           粤财信托        普通合伙人                   2.00                 2.00      0.01

 3           方正证券        有限合伙人              26,000.00            21,450.00     65.00



                                             39
                  合计                     40,000.00   33,000.00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京投资将直接持有元盛电子 29.18%的股权,并通过珠
海亿盛间接控制元盛电子 46.94%的股权,合计控制其 76.12%的股权,实现对
元盛电子的控制。中京电子将通过出资和实际管理对中京投资实现控制,进而在
本次交易完成后实现对珠海亿盛、元盛电子的实际控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2、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总额约 3.30 亿元人民币,其来源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其一,公司自筹资金约 1.155 亿元人民币,主要来自于公司账面之自有资
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约 2.37 亿元,扣除日常生产
经营必须的流动资金后,足够覆盖本次交易自筹资金部分 1.155 亿元。此外,截
至 2017 年 12 月末,公司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约 5.77 亿元,为本次交易自筹资
金部分提供了额外的有利支持和保障。

    其二,外部投资者出资约 2.145 亿元,相关出资系由建设银行组织安排。
2018 年 2 月 9 日,相关资金安排已经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审批同意,建设银行
惠州市分行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资金安排的《说明函》:“经我行决策,在符合
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行的相关条件下,同意为你单位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珠海
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过 50%的股权提供人民币 21,448.35 万元的资金
服务,期限和费率以具体的法律文件为准。”

    (五)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40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份购买协议》,本次交易履行交割手续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交易对手方一次性支付所有交易对价。

    (六)过渡期安排

    标的公司自基准日(2017 年 9 月 30 日)起的滚存利润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未经中京电子书面同意,过渡期(自基准日始至交割日止的期间)内,交易
对手方应促使珠海亿盛/元盛电子不得进行利润分配。珠海亿盛/元盛电子进行利
润分配后,中京电子有权根据利润分配的情况调整交易对价。

    于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但标的公司如发生亏
损,则交易对方应向本次交易实施主体进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按照实
际亏损的金额折算相应比例后向本次交易实施主体进行现金补偿。交易对方之间
应按其于基准日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各自承担补偿金。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日,中京电子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购买框
架协议》及《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及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同日,中京电子与交易
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购买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此次交易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新迪公司、中山立顺、Apple Base Limited、
嘉兴兴和、元盛科技、上海金嵛、正达联合、富国东海、华烁科技已通过其有关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41
     (二)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以下文件进行披露:本次交易的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对交易标的的审计报告、对交易
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且中京电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上述文件已经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官方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告;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在取得相关批准且完成深交所的信息公告备案前,本次重组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和备案,以及最终完成批准和备案的时间存在
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章节,并注意
投资风险。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虽然包含珠海亿盛和元盛电子两家标的公司,但珠海亿盛除持有并
控股元盛电子外无其他具体经营业务,故本次交易最终标的公司为元盛电子。按
照元盛电子的资产总额(或交易金额)、资产净额(或交易金额)、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期末资产
总额、期末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上市公司 2016 年度/   元盛电子 2016 年度/     占上市公司相   交易       占上市公司相

(单位:亿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同指标的比例   对价       同指标的比例

营业收入                      7.94                    7.15        90.07%           -              -

资产总额                     15.66                    7.66        48.89%    3.30            21.07%

资产净额                      9.72                    2.94        30.24%    3.30            33.95%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由于标的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50%,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1)珠海亿盛全体股东(胡可、张宣东、
何波、徐景浩、林艺明、富歌、雷为农、韩於羹),以及(2)元盛电子除珠海
亿盛外的全体股东(新迪公司、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
司、Apple Base Limited、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元盛科
技(香港)有限公司、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株
式会社富国东海)。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中京电子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曾发生变化,且本次交
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动。交易完成后,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及杨林先生仍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单位:万元)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总计                  155,572.50        255,029.59   156,628.80      251,446.36

负债合计                   59,698.32        144,303.28    59,435.93      141,669.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874.18        110,726.32    97,192.87      109,776.97



                                          43
资产负债率                  38.37%              56.58%       37.95%               56.34%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项目(单位:万元)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营业收入                  77,211.70        136,892.67      79,418.85           150,951.35

净利润                       813.49            2,713.55    11,098.04            14,394.9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方面,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将得到大幅提高,
同时盈利能力也将得到明显地提升;另一方面,由于本次收购融资以及标的公司
本身资产负债率较高,因此备考合并 2017 年 9 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将由 38.37%
上升至 56.58%;结合标的公司、上市公司未来持续向好的盈利能力及整合后显
著的协同效应,总体风险水平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PCB,含 HDI)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服
务。公司主要产品为单双面板、多层板、高密度互联板(HDI),全部系刚性印
制电路板,广泛运用于消费电子、网络通信、计算机、汽车电子、安防工控、医
疗器械及以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穿戴、AR/VR、无人机等为代表的新兴应
用高科技领域。

     元盛电子目前主要从事挠性印制电路板(FPC)及其组件(FPCA)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激光读取头、汽车电子、液晶显示模组、触摸屏、
摄像头模组、生物识别、智能终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等领域。

     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标的公司元盛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上市公司将形成覆盖刚性电路板(多层板和 HDI 为核心)、挠性电路板(单双
面板、多层板、刚挠结合板)的全系列 PCB 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 PCB 产品
一体化全面服务。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提升在国内 PCB 领域的综合竞争
力,实现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和业绩的快速增长。




                                         4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izhou China Eagle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37,77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林

    成立日期:2000 年 12 月 22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08 年 9 月 26 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京电子

    股票代码:002579

    注册及办公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 1 号

    邮政编码:516000

    电话号码:0752-2057992

    传真号码:0752-2057992

    互联网网址:http://www.ceepcb.com/

    电子信箱:obd@ceepcb.com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高密度印刷线路板等),产
品国内外销售;提供技术服务、咨询。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
备,计算机和智能终端软硬件。智能城市管理系统、智能家居管理系统、物联
网系统、养老管理系统、运动管理系统、健康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大数
据及云服务系统等项目的设计、开发。

二、上市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45
       (一)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1、中京有限设立情况

       2000 年 10 月 26 日,经惠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外资企业“惠
州中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惠外经贸资审字【2000】342 号)批准,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独资设立中京有限。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 2000 年 11 月 4 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外经粤惠外资证字【2000】0116 号)。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于 2000 年 12 月 22 日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独粤惠总字第 004047
号)。中京有限的注册资本 630 万港元,企业类型为独资经营(港资)。中京
有限成立时,股东出资额及持股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港元)               占比(%)            备注

香港中扬                                    6,300,000               100.00   港资

合计                                        6,300,000               100.00   -


       2003 年 3 月 19 日,惠州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
信验字【2003】第 024 号),对香港中扬实缴 111 万港元的第一期出资进行了
审验。

       2、中京电子设立情况

       2008 年 6 月 27 日,中京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中京有
限整体变更设立为中京电子,即以经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中
京有限 2008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 111,995,889.29 元人民币为基数,按照
1.53419026:1 的比例折合股份 7,3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溢价部分
记入资本公积。

       2008 年 9 月 5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合资企业惠州中
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
【2008】1129 号)同意中京有限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9 月
10 日,中京电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合资证字【2008】0089 号)。2008 年 9 月 26 日,中


                                               46
京电子在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44130040000551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备注

   1         京港投资                31,071,795           42.56      一般法人股

   2         香港中扬                23,085,470           31.62      外资法人股

   3         广东科创                 8,735,043           11.97      国有法人股

   4         无锡中科                 3,743,590               5.13   一般法人股

   5         北京兆星                 2,495,726               3.42   一般法人股

   6         安徽百商                 2,495,726               3.42   一般法人股

   7         上海昊楠                   692,564               0.95   一般法人股

   8         惠州普惠                   680,086               0.93   一般法人股

             合计                    73,000,000          100.00          -


       (二)公司上市以来股本变动情况

       1、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1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4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元盛电子民币普通股 2,43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7.00
元/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735.00 万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于 2011 年 4 月 9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9 号)对上述增资情
况进行了审验。2011 年 5 月 6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1 年 7 月 5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
企业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1】
269 号)同意中京电子增资扩股。2011 年 7 月 14 日,中京电子取得广东省人民
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
【2011】0015 号)。2011 年 8 月 9 日,中京电子在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
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备注

京港投资                            31,071,795            31.92      一般法人股



                                             47
香港中扬                              23,085,470                 23.71    外资法人股

广东科创                               6,300,043                  6.47    国有法人股

无锡中科                               3,743,590                  3.85    一般法人股

北京兆星                               2,495,726                  2.56    一般法人股

安徽百商                               2,495,726                  2.56    一般法人股

社保基金理事会                         2,435,000                  2.50    国有法人股

上海昊楠                                692,564                   0.71    一般法人股

惠州普惠                                680,086                   0.70    一般法人股

社会公众                              24,350,000                 25.01    社会公众股

           合计                       97,350,000                100.00        -


     2、2012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2 年 4 月 21 日,中京电子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9,735.00 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合计转增股本 5,841.00 万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增至 15,576.00 万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2】2-15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12 年 7 月 30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
制企业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2】
361 号)同意中京电子增资事项。2012 年 8 月 6 日,中京电子取得广东省人民
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
【2011】0015 号)。2012 年 8 月 16 日,中京电子在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
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增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备注

京港投资                       49,714,872                      31.92     一般法人股

香港中扬                       36,936,752                      23.71     外资法人股

惠州普惠                         1,088,138                      0.70     一般法人股

社会公众                       68,020,238                      43.67     社会公众股

      合计                    155,760,000                  100.00           -


     3、2013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8
     2013 年 4 月 22 日,中京电子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 2012 年末总股本 15,576.00 万股为基数,
使用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股本 7,788.00 万股,转增后
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3,364.00 万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6 月 1 日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2-10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13 年 7 月 30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广东省外经贸厅关
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和变更董事会
成员人数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3】531 号)同意中京电子增资事项。
2013 年 10 月 31 日,中京电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11】0015 号)。2013 年
11 月 12 日,中京电子在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增
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备注

京港投资                       74,572,308                     31.92   一般法人股

香港中扬                       55,405,128                     23.71   外资法人股

惠州普惠                         1,632,207                     0.70   一般法人股

社会公众                      102,030,357                     43.67   社会公众股

      合计                    233,640,000                 100.00         -


     4、2015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 年 5 月 20 日,中京电子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
润分配的议案》,以总股本 23,36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增
加 11,682 万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 35,046 万股。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35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15 年 8 月 19 日,广东省商务厅出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外商投资股份
制企业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等的批复》(粤商务资字【2015】
306 号)同意中京电子增资事项。2015 年 8 月 28 日,中京电子取得广东省人民


                                             49
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
【2011】0015 号)。2015 年 9 月 28 日,中京电子在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
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增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备注

京港投资                                  111,858,462                31.92        一般法人股

香港中扬                                   83,107,692                23.71        外资法人股

惠州普惠                                    2,448,311                   0.70      一般法人股

社会公众                                  153,045,536                43.67        社会公众股

        合计                              350,460,000               100.00            -


       5、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中京
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98 号),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949 万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11.64 元/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
成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6,995 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占比(%)

   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949.05                  5.27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1,949.00                  5.27

               高管锁定股                                                  0.05                0.00

   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5,045.95                94.73

                        合计                                        36,995.00               100.00


       6、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6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共计 256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900 万股,


                                                   50
价格为 7.02 元/股,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2017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人员由 256 人调整为 202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00 万股调整为 783
万股。2017 年 3 月 3 日,各股权激励对象缴纳了增资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7】2-6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7,778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36,995
万股增加至 37,778 万股。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占比(%)

  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732.05                7.23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1,949.00                5.16

         高管锁定股                                        0.05                0.00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783.00                2.17

  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5,045.95               92.77

                      合计                            37,778.00           100.00


      7、2017 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11 人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5,6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02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
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
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回购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8、授予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拟向 50 名




                                        5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授予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80 万股。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授予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三)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1,858,462             29.61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1,492,613             18.92

杨林                                                 27,043,832              7.16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10,833,000              2.87

张敬兵                                                5,544,696              1.47

惠州市惠普投资有限公司                                 2,448,310             0.6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47,200             0.44

刘德威                                                 1,020,000             0.27

庄汉成                                                  855,395              0.23

章志敏                                                  849,800              0.22

                           合计                     233,593,308             61.83


三、上市公司控股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最近六十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京港投资,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
日,其直接持有公司 111,858,462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1%。

       最近五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杨林先生,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签署日,其直接持有京港投资 95%的股份,并直接持有公司 27,043,832 股,其
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5.29%。

       综上,公司最近五年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二)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况
                                        52
    (一)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1,2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民营企业

    公司住所:惠州市下埔大道 3 号之二领尚时代公寓 3 层 07 号房

   成立日期:1996 年 12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279303745G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京港投资目前为持股型公司,无其他具体经营业务。

    (二)实际控制人

    杨林先生,1959 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职称,曾在广东省广州军区部
队服役,并在广东省惠州市财校和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历任广东天元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京电子董事长、总裁。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PCB,含 HDI)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服务。公
司主要产品为单双面板、多层板、高密度互联板(HDI),广泛应用于消费电




                                     53
子、网络通信、计算机、汽车电子、安防工控、医疗器械及以人工智能、物联
网、智能穿戴、AR/VR、无人机等为代表的新兴高科技应用领域。

     PCB 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组件,被誉为“电子产品之母”。近年来,下
游新型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电子等高附加值、高成长性产业的迅速发展,为
PCB 产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公司战略层面,公司致力于研发、生
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PCB)业务,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持续为客户提供高
品质的电子信息产品与服务。因此,一方面,公司紧跟市场变化,稳健发展
PCB 主业,持续调整优化产品组合结构,积极布局高端 PCB 市场,重点发展中
HDI、FPCB、刚挠结合板等高新技术产品;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布局 PCB 产业
链纵向一体化以及横向一体化,力争实现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一)按业务性质划分的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按业务性质划分的营业收入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主营业务   76,235.44    98.74   78,357.99      98.66   56,612.09      97.84   47,144.78      97.67

其他业务     976.26      1.26    1,060.85       1.34    1,247.15       2.16    1,125.09       2.33

 合计      77,211.70   100.00   79,418.85   100.00     57,859.24   100.00     48,269.86   100.00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
额分别为 47,144.78 万元、56,612.09 万元、78,357.99 万元和 76,235.44 万元,
呈现逐年快速增长的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印制电路板(PCB,含
HDI)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服务,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7%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二)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54
 单面板        158.21       0.21     225.62           0.29        226.71          0.40        377.11        0.80

 双面板      15,944.03     20.91   18,231.78         23.27     17,824.07         31.48   20,547.27         43.58

 多层板      60,133.20     78.88   59,900.59         76.44     38,561.30         68.11   26,220.39         55.62

  合计       76,235.44    100.00   78,357.99        100.00     56,612.09    100.00       47,144.78       100.00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9 月,公司单面板、双面板
的销售占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多层板(含 HDI)的销售占比呈现逐年上升的
趋势。多层板(尤其是 HDI)的技术含量较单双面板更高,且多用于高附加值的
终端产品,公司的产品结构持续得到优化。

     (三)按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公司按销售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内销       56,454.60     74.05   57,938.64         73.94     42,331.30         74.77   33,220.99         70.47

  外销       19,780.84     25.95   20,419.36         26.06     14,280.79         25.23   13,923.79         29.53

  合计       76,235.44    100.00   78,357.99        100.00     56,612.09    100.00       47,144.78       100.00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9 月,公司内销、外销的占
比总体较为稳定。

六、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单位:万元)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66,206.30               74,286.63            40,380.93            30,698.86

非流动资产                           89,366.20               82,342.17            85,745.23            74,899.54

资产总计                            155,572.50              156,628.80       126,126.16              105,598.39

流动负债                             59,698.32               57,032.90            51,430.31            38,510.12

非流动负债                                      -             2,403.04             9,379.14             3,987.44

负债合计                             59,698.32               59,435.93            60,809.45            42,497.56



                                                       55
    股本                                 37,778.00            36,995.00          35,046.00          23,364.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874.18            97,192.87          65,316.71          63,100.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5,874.18            97,192.87          65,027.75          62,805.09

    注: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77,211.70            79,418.85          57,859.24          48,269.86

    营业利润                              1,132.40            14,190.19           1,164.69           1,881.32

    利润总额                              1,628.28            14,526.25           3,338.59           2,066.50

    净利润                                  813.49            11,098.04           2,917.21           1,931.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3.49            11,098.64           2,924.00           1,935.85

    注:公司 2017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6.34              -390.64           8,553.35           1,169.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52.84            7,779.45          -9,410.51          -15,721.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09.34            9,810.29           2,121.52          14,699.6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9,496.94           17,199.10           1,264.35             145.3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58.88            22,555.82           5,356.71           4,092.36

    注:公司 2017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11                1.30               0.79                0.80

速动比率(倍)                                        0.79                0.99               0.56                0.62

资产负债率(合并)                               38.37%                37.95%            48.21%             40.24%

每股净资产(元)                                      2.54                2.63               1.86                2.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54                2.63               1.86                2.69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毛利率                                           15.78%                17.25%            16.34%             16.66%



                                                         5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        0.31      0.08           0.08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0.01        0.05      0.04           0.08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9%    15.04%       4.57%       3.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43%       2.49%     2.02%       2.89%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15       -0.01      0.24           0.0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5        0.46      0.04           0.01


    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的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八、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

          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为中京电子控股子公司中京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珠海亿盛 55.00%股权以及元盛电子 29.1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京投资
    将直接持有元盛电子 29.18%股权,并通过珠海亿盛间接控制元盛电子 46.94%
    股权,直接及间接控制元盛电子的股权比例达到 76.12%。

          (一)中京投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惠州中京电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MA51D7XM7K

          成立时间:2018 年 3 月 9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其设立的方正证券建方 65 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


                                            5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惠州市鹅岭南路七巷三号(厂房)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
金融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相关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拟实缴出资额    占比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1           中京科技                                  13,998.00       11,548.00     34.99
                               普通合伙人

 2           粤财信托          普通合伙人                   2.00            2.00      0.01

 3           方正证券          有限合伙人              26,000.00       21,450.00     65.00

                    合计                               40,000.00       33,000.00    100.00


       中京电子将通过出资和实际管理对 SPV 实现控制,进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实现对珠海亿盛、元盛电子的实际控制。

       (二)外部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1、粤财信托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3350XP

       法定代表人:陈彦卿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481 号粤财大厦 9、14、40 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85 年 03 月 07 日

       股东: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98.1399%的股权,广东省科技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8601%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


                                               58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粤财信托已经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20097。

    除拟参与投资设立中京投资外,粤财信托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
间接形式持有中京电子股份。

    2、方正证券基本情况

    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其设立的方正证券建方 65 号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429279950

    法定代表人:高利

    注册地: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1994 年 10 月 26 日

    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除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之外);
证券投资咨询;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
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
金融产品。(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

    方正证券拟以其设立的方正证券建方 65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参与投资
设立中京投资的主体。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程序,产品编码为
SAZ543。


                                     59
    除拟参与投资设立中京投资外,方正证券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
间接形式持有中京电子股份。

    (三)外部投资者的出资情况

    本次交易外部投资者资金系由建设银行组织安排。2018 年 2 月 9 日,相关
资金安排已经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审批同意,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已向公司出具
了关于资金安排的《说明函》:“经我行决策,在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
行的相关条件下,同意为你单位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超过 50%的股权提供人民币 21,448.35 万元的资金服务,期限和费率以具体
的法律文件为准。”

    根据初步协商,公司将为本次交易外部投资者提供一定的增信措施,包括但
不限于抵押、质押、第三方担保、承诺优先回购等方式。

    (四)公司保证对中京投资控制权的措施

    1、中京科技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根据公司与粤财信托、方正证券签署的《合伙协议》,中京科技将担任中京
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中京投资的日常运营及管理等合
伙企业事务;方正证券将担任中京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
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粤财信托将担任中京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仅负
责中京投资的基金备案、基金托管等相关事宜,且其作为普通合伙人仅收按期收
取管理费,不参与中京投资的投资收益分配。

    2、中京投资不设投决会,没有其他投资

    根据公司与粤财信托、方正证券签署的《合伙协议》,中京投资不设投资决
策机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即中京科技)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具体执行。
此外,中京投资的资金只能用于收购珠海亿盛、元盛电子的股权。

    因此,中京投资系为了收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专门设立的特殊目的企业,中
京科技通过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单独执行对标的公司投资决策、投后管理


                                    60
等一系列事务,故中京科技拥有对于中京投资的全部权利,并且有能力运用对中
京投资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3、中京科技享有全部可变回报,其他投资者不享有可变回报

    根据公司与粤财信托、方正证券签署的《合伙协议》,粤财信托作为普通合
伙人仅收按期收取管理费,不参与中京投资的投资收益分配,即不享有中京投资
的可变回报。

    根据公司与粤财信托、方正证券签署的《合伙份额收购协议》,方正证券首
次出资到位 24 个月后至 36 个月内,中京科技负有按照原始出资额分期收购其
持有中京投资合伙份额的义务;方正证券首次出资到位后,中京科技负有按季度
向其支付固定比例(6.9%)合伙份额收购溢价款的义务。此外,中京科技亦有
权要求提前回购。

    因此,方正证券对中京投资之出资系“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因为回购
义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第八条中关于金融负债的定义,公司将此确
认为金融负债,即“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和“在潜在不
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即使未来回购时
SPV 出资额的公允价值低于约定的回购价,公司也必须以该固定价格回购)。
因此,方正证券亦不享有中京投资的可变回报。

    综上,中京科技享有对中京投资的全部可变回报,且其有能力运用对中京投
资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够对中京投资实施有效控制,并将其
100%纳入合并范围(方正证券对 SPV 之出资将确认为负债),标的公司珠海亿
盛、元盛电子也将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相关会计处理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




                                      61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1)珠海亿盛全体股东(胡可、张宣东、何波、
徐景浩、林艺明、富歌、雷为农、韩於羹),以及(2)元盛电子除珠海亿盛外
的全体股东(新迪公司、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司、
Apple Base Limited、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元盛科技(香
港)有限公司、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株式会社
富国东海)。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新迪公司

     1、新迪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新迪公司

企业性质        独资经营

注册地址        香港九龙湾宏开道 8 号其士商业中心 10 楼 9 室

主要办公地点    香港九龙湾宏开道 8 号其士商业中心 10 楼 9 室

登记证号码      19317260-000-08-17-A

成立日期        1995 年 8 月 20 日

经营范围        贸易及投资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根据《香港法律意见书》,新迪公司于 1995 年 8 月 20 日在香港登记开业,
公司类型为独资经营企业。新迪公司自成立至今均由雷振明拥有,股东未发生变
更,实际控制人为雷振明。

     3、最近 3 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新迪公司主营业务为贸易及投资,目前未实际经营业务。

     4、最近 2 年主要财务数据



                                             62
                                                                                        单位:万港币

         项目                 2016 年 4 月-2017 年 3 月                   2015 年 4 月-2016 年 3 月

      总资产                                             1,019.25                              1,022.79

      净资产                                             1,018.00                              1,021.34

      营业收入                                             89.27                                 126.65

      净利润                                               85.25                                 113.8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交易对方相关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新迪公司唯一股东为雷振明,产权及控
制关系如下:




        6、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新迪公司的唯一股东为雷振明,其基本
情况:雷振明,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H02161***。

        7、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元盛电子外,新迪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电子连接器及电子连接线。增加:生产
  1        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           30%
                                                         经营五金制品、塑胶制品、五金模具、塑胶模具。

  2        勤本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4.91%           电子零件代理。


        (二)华烁科技

        1、华烁科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光谷街 30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光谷街 30 号

法定代表人         刘良炎

注册资本           13,09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682654158E

成立日期           2008 年 11 月 28 日

                   化学新材料、化工新产品、化工新工艺的研究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

                   术服务及相关领域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光通信与电子信息材料、工业催化剂与净化剂、

                   化工与医药中间体、建筑与建材化学品及精细化工产品和相关领域的设备、仪器、仪

经营范围           表的开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与助剂的代理销售;(以上需办理审批手续的持有

                   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08 年 11 月,设立

       2008 年 11 月 28 日,华烁科技由湖北化学院整体改制设立。

       2008 年 11 月 26 日,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全体股东一
致同意设立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11 月 28 日,华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取得注册号为 42000000003235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良炎,注册资本 13,090 万元,实
收资本 13,090 万元。

       华烁科技成立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6,180,000                20.00%

   2                        刘良炎                              9,731,153                7.43%

   3                        佘万能                              7,218,987                5.51%

   4                        孔渝华                              5,164,016                3.95%

   5                        范和平                              5,044,296                3.85%

   6                        李小定                              4,562,626                3.49%


                                                64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7        熊柏柳                   3,402,206          2.60%

 8         李翔                    3,277,163          2.50%

 9         赵帆                    2,925,123          2.23%

10         袁明                    2,893,150          2.21%

11        王先厚                   2,719,187          2.08%

12         胡建                    2,544,585          1.94%

13        吴大天                   2,390,207          1.83%

14        陈先明                   2,337,917          1.79%

15         于洁                    1,900,818          1.45%

16        屈秀宁                   1,879,369          1.44%

17        王洛礼                   1,860,339          1.42%

18        沈革新                   1,672,420          1.28%

19        王文志                   1,412,453          1.08%

20        吕小婉                   1,362,161          1.04%

21        张雄斌                   1,265,974          0.97%

22        刘小成                   1,224,770          0.94%

23        荣家成                   1,077,547          0.82%

24        熊渭滨                   1,019,963          0.78%

25        胡典明                   1,014,066          0.77%

26        李新怀                     999,952          0.76%

27        杨清荣                     944,585          0.72%

28         张刚                      937,443          0.72%

29        刘景民                     887,491          0.68%

30        曾建桥                     831,521          0.64%

31        王白石                     808,698          0.62%

32        赵新国                     735,808          0.56%

33        李文义                     699,966          0.53%

34        罗长城                     676,467          0.52%

35        石汉斌                     673,602          0.51%

36        魏振华                     645,184          0.49%

37        刘华伟                     630,651          0.48%

38        陈四发                     599,971          0.46%



                       65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9        王友奎                     595,214          0.45%

40        余晓梦                     593,583          0.45%

41        李绵贵                     589,972          0.45%

42        陈宗元                     586,415          0.45%

43        汪翠兰                     564,127          0.43%

44        郭文勇                     511,781          0.39%

45        胡宝妹                     510,434          0.39%

46         段炜                      470,640          0.36%

47        漆正林                     463,446          0.35%

48        彭长征                     457,239          0.35%

49        孙群珍                     453,960          0.35%

50        杨茜璇                     451,861          0.35%

51        王子宽                     447,090          0.34%

52        李耀会                     443,106          0.34%

53        何文鹏                     442,777          0.34%

54        刘应玖                     437,245          0.33%

55        刘解畦                     420,500          0.32%

56        周厚阳                     379,771          0.29%

57         朱江                      367,162          0.28%

58         向武                      364,915          0.28%

59         马丽                      358,587          0.27%

60        姜胜斌                     357,349          0.27%

61        王汉民                     340,954          0.26%

62         王琛                      328,337          0.25%

63         胡磊                      321,003          0.25%

64        赵慧香                     313,266          0.24%

65        徐庆玉                     306,017          0.23%

66        袁志军                     302,159          0.23%

67        程卫平                     299,986          0.23%

68        徐小军                     284,524          0.22%

69        佘湘平                     281,965          0.22%

70        尤庆亮                     281,858          0.22%



                       66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71        陈捍宁                     277,068          0.21%

72        张荔英                     275,536          0.21%

73        邢叶红                     264,459          0.20%

74         泽胜                      259,162          0.20%

75        喻宗沅                     235,883          0.18%

76        姬成林                     234,892          0.18%

77        李木林                     225,266          0.17%

78         夏巍                      224,007          0.17%

79         姜涛                      219,056          0.17%

80        张清建                     216,941          0.17%

81         杨蓓                      213,242          0.16%

82        徐华琴                     206,805          0.16%

83        何晓东                     204,729          0.16%

84         雷军                      196,977          0.15%

85        周国英                     174,777          0.13%

86        肖安陆                     172,421          0.13%

87        熊莉娜                     171,214          0.13%

88        宛盼盼                     165,229          0.13%

89        李桢林                     159,931          0.12%

90        吴红杰                     153,804          0.12%

91         魏华                      149,895          0.11%

92        钱胜涛                     147,737          0.11%

93        王贤超                     145,772          0.11%

94         陈健                      143,186          0.11%

95         姚宁                      138,936          0.11%

96        胡贵普                     135,723          0.10%

97         黄勇                      135,548          0.10%

98        郑旭东                     135,548          0.10%

99        马溪生                     131,506          0.10%

100        李炜                      129,914          0.10%

101       刘应杰                     122,002          0.09%

102       章小林                     120,565          0.09%



                       67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03       周遂新                     114,850          0.09%

104       高雅农                     110,953          0.08%

105       刘艳萍                     106,653          0.08%

106       夏峥嵘                      89,207          0.07%

107        宋杰                       88,740          0.07%

108       喻汉明                      87,986          0.07%

109        尹虹                       85,544          0.07%

110       吕忠民                      85,297          0.07%

111       黄继革                      84,426          0.06%

112       王慧蓉                      83,914          0.06%

113       尹崇祖                      83,844          0.06%

114       邓嘉伦                      83,112          0.06%

115       张建安                      82,610          0.06%

116       张红伟                      81,076          0.06%

117       常元元                      80,865          0.06%

118       陈建宏                      80,283          0.06%

119        邵青                       77,445          0.06%

120        刘辉                       76,934          0.06%

121        邓洪                       75,699          0.06%

122       张红敏                      75,682          0.06%

123       周翠兰                      75,595          0.06%

124       王春梅                      75,418          0.06%

125        彭涛                       74,302          0.06%

126       成春喜                      74,078          0.06%

127       赵锫研                      73,162          0.06%

128       黄筱彦                      72,535          0.06%

129       李燕群                      72,497          0.06%

130        廖华                       72,025          0.06%

131        杨灿                       72,011          0.06%

132       蔡绍斌                      71,078          0.05%

133        马旎                       70,931          0.05%

134        袁东                       70,567          0.05%



                       68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35        张劲                       70,162          0.05%

136       容如滨                      70,090          0.05%

137       王瑞华                      70,068          0.05%

138       刘茹军                      68,487          0.05%

139       梅雪菲                      68,046          0.05%

140       王冠平                      67,542          0.05%

141       汤方学                      67,487          0.05%

142        李伦                       67,302          0.05%

143        李琳                       67,068          0.05%

144        袁菲                       66,812          0.05%

145        熊丹                       66,717          0.05%

146        徐君                       66,160          0.05%

147       沈玉芳                      65,147          0.05%

148        祁军                       65,063          0.05%

149        孙玲                       63,763          0.05%

150       马剑波                      62,671          0.05%

151       蒋拥华                      62,341          0.05%

152        余勤                       61,342          0.05%

153        黄赪                       61,275          0.05%

154        周华                       61,022          0.05%

155        李慧                       59,784          0.05%

156       刘自强                      59,272          0.05%

157        阮楠                       58,994          0.05%

158       佘亚萍                      58,090          0.04%

159       雷玉平                      58,052          0.04%

160        黄敏                       57,759          0.04%

161        常睿                       57,736          0.04%

162        郑艳                       56,841          0.04%

163       张克举                      56,498          0.04%

164        廖莉                       55,944          0.04%

165        倪红                       55,921          0.04%

166       马久霞                      54,664          0.04%



                       69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67                       吴汉军                              54,512               0.04%

 168                        龚晓                               53,898               0.04%

 169                        严辉                               53,310               0.04%

 170                        熊云                               53,310               0.04%

 171                        李臻                               53,310               0.04%

 172                        龙煦                               52,849               0.04%

 173                        宋娟                               49,572               0.04%

 174                        耿芹                               48,695               0.04%

 175                       李世平                              48,015               0.04%

 176                       李自勇                              47,402               0.04%

 177                        伍喆                               46,732               0.04%

 178                       李子茂                              45,034               0.03%

 179                        黄丹                               44,430               0.03%

 180                        彭莺                               44,124               0.03%

 181                       秦海敏                              43,718               0.03%

 182                        刘斌                               43,718               0.03%

 183                        熊捷                               42,978               0.03%

 184                       朱叶青                              41,611               0.03%

 185                        李哲                               29,695               0.02%

 186                       吴怡萍                              18,839               0.01%

                    合计                                  130,900,000             100.00%


      (2)2011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变动

      2011 年 11 月 25 日,华烁科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 1.74 元/股价格
回购宛盼盼、佘亚萍、刘景民持有华烁科技的 165,229 股、58,090 股、200,000
股股份用于对员工的股权激励。

      2011 年 12 月 6 日,华烁科技分别与宛盼盼等 3 人签署《股份回购协议》。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华烁科技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6,180,000          20.00%

  2                         刘良炎                               9,731,153          7.43%

                                                70
  3                          佘万能                      7,218,987         5.51%

  4                          孔渝华                      5,164,016         3.95%

  5                          范和平                      5,044,296         3.85%

  6                          李小定                      4,562,626         3.49%

  7                          熊柏柳                      3,402,206         2.60%

  8                           李翔                       3,277,163         2.50%

  9                           赵帆                       2,925,123         2.23%

  10                          袁明                       2,893,150         2.21%

  11                          胡建                       2,544,585         1.94%

  12                         陈先明                      2,337,917         1.79%

  13                         王洛礼                      1,860,339         1.42%

  14                         荣家成                      1,077,547         0.82%

  15                         郭文勇                       511,781          0.39%

  16              其他自然人股东(169 人)              51,745,792       39.53%

  17                         库存股                       423,319          0.32%

                      合计                             130,900,000      100.00%


       (3)2012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变动

       2012 年 12 月 3 日,华烁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以 1.74 元/股的价格向
范和平、佘万能、李小定、赵帆、王先厚、于洁、王洛礼 7 人转让回购的 423,319
股股份。

       2012 年 12 月 6 日,华烁科技分别与范和平等 7 名员工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约定以 1.74 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 108,117 股、101,612 股、79,235
股、65,594 股、36,231 股、29,795 股、2,735 股股份分别转让给范和平、佘万
能、李小定、赵帆、王先厚、于洁和王洛礼。

       本次股权激励后,华烁科技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6,180,000     20.00%

      2                        刘良炎                      9,731,153       7.43%

      3                        佘万能                      7,320,599       5.59%

      4                        孔渝华                      5,164,016       3.95%


                                             71
    5                        范和平                      5,152,413       3.94%

    6                        李小定                      4,641,861       3.55%

    7                        熊柏柳                      3,402,206       2.60%

    8                         李翔                       3,277,163       2.50%

    9                         赵帆                       2,990,717       2.28%

   10                         袁明                       2,893,150       2.21%

   11                         胡建                       2,544,585       1.94%

   12                        陈先明                      2,337,917       1.79%

   13                        王洛礼                      1,863,074       1.42%

   14                        荣家成                      1,077,547       0.82%

   15                        郭文勇                        511,781       0.39%

   16               其他自然人股东(169)               51,811,818     39.58%

                      合计                             130,900,000    100.00%


    (4)2014 年 7 月,第三次股权变动

    2014 年 5 月 30 日,华烁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以 1.425 元/股的价格
向刘解畦、程卫平、余晓梦、佘湘平、熊莉娜、廖莉、王文志、胡典明、邓洪、
肖安陆、姜胜斌、屈秀宁分别回购 420,500 股、299,986 股、593,583 股、281,965
股、171,214 股、58,090 股、1,412,453 股、1,014,066 股、75,699 股、172,421
股、357,349 股、1,000,000 股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2014 年 7 月 15 日,华烁科技分别与刘解畦等 12 人签署了《股份回购协议》。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华烁科技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6,180,000     20.00%

    2                        刘良炎                      9,731,153       7.43%

    3                        佘万能                      7,320,599       5.59%

    4                        孔渝华                      5,164,016       3.95%

    5                        范和平                      5,152,413       3.94%

    6                        李小定                      4,641,861       3.55%

    7                        熊柏柳                      3,402,206       2.60%

    8                         李翔                       3,277,163       2.50%



                                            72
   9                         赵帆                        2,990,717       2.28%

   10                        袁明                        2,893,150       2.21%

   11                        胡建                        2,544,585       1.94%

   12                       陈先明                       2,337,917       1.79%

   13                       王洛礼                       1,863,074       1.42%

   14                       荣家成                       1,077,547       0.82%

   15                       郭文勇                         511,781       0.39%

   16             其他自然人股东(158 人)              45,956,638     35.11%

   17                       库存股                       5,855,180       4.47%

                     合计                              130,900,000    100.00%


    (5)2014 年 8 月,第四次股权变动

    2014 年 8 月 21 日,华烁科技召开董事会,同意魏振华向黄赪、黄筱彦分
别转让 10 万股、5 万股华烁科技股份,同意陈捍宁向彭长征转让 17 万股华烁科
技股份。

    2014 年 8 月 26 日,陈捍宁与彭长征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
的 17,000 股股份以 242,250 元的价格转让给彭长征。

    2014 年 8 月 29 日,魏振华分别与黄赪、黄筱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
定将其持有的 100,000 股股份以 142,500 元的价格转让给黄赪、以及其持有的
50,000 股股份以 71,250 元的价格转让给黄筱彦。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华烁科技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6,180,000     20.00%

   2                        刘良炎                       9,731,153       7.43%

   3                        佘万能                       7,320,599       5.59%

   4                        孔渝华                       5,164,016       3.95%

   5                        范和平                       5,152,413       3.94%

   6                        李小定                       4,641,861       3.55%

   7                        熊柏柳                       3,402,206       2.60%

   8                         李翔                        3,277,163       2.50%



                                             73
       9                        赵帆                        2,990,717       2.28%

   10                           袁明                        2,893,150       2.21%

   11                           胡建                        2,544,585       1.94%

   12                          陈先明                       2,337,917       1.79%

   13                          王洛礼                       1,863,074       1.42%

   14                          荣家成                       1,077,547       0.82%

   15                          郭文勇                         511,781       0.39%

   16                其他自然人股东(158 人)              45,956,638     35.11%

   17                          库存股                       5,855,180       4.47%

                        合计                              130,900,000    100.00%


       (6)2014 年 10 月,第五次股权变动

       2014 年 5 月 30 日,华烁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将公司回购的 5,855,180
股股份激励给员工。

       2014 年 10 月 28 日,华烁科技分别与刘良炎等 13 名员工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以 1.425 元/股的价格分别向刘良炎、熊柏柳、袁明、胡建、王先厚、孔
渝华、王洛礼、于洁、赵新国、雷军、刘华伟、钱胜涛和刘应杰转让 3,697,161
股、326,209 股、277,400 股、59,141 股、616,487 股、200,000 股、135,333
股、120,000 股、53,449 股、100,000 股、50,000 股、40,000 股、180,000 股
华烁科技股份。

       本次股权激励后,华烁科技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6,180,000     20.00%

       2                       刘良炎                      13,428,314     10.26%

       3                       佘万能                       7,320,599       5.59%

       4                       孔渝华                       5,364,016       4.10%

       5                       范和平                       5,152,413       3.94%

       6                       李小定                       4,641,861       3.55%

       7                       熊柏柳                       3,728,415       2.85%

       8                        李翔                        3,277,163       2.50%

       9                        赵帆                        2,990,717       2.28%


                                                74
   10                        袁明                      3,170,550       2.42%

   11                        胡建                      2,603,726       1.99%

   12                       陈先明                     2,337,917       1.79%

   13                       王洛礼                     1,998,407       1.53%

   14                       荣家成                     1,077,547       0.82%

   15                       郭文勇                       511,781       0.39%

   16              其他自然人股东(158)              47,116,574     35.99%

                     合计                            130,900,000    100.00%


    (7)2015年6月,第六次股权变动

    2015年6月9日,华烁科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华烁科技以1.417元/股
的价格回购刘艳萍等6人持有的华烁科技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2015年6月25日,华烁科技分别与刘艳萍等6人签订了《股份回购协议》,约
定以1.417元/股的价格,回购刘艳萍、魏振华、沈革新、陈四发、喻汉明、胡贵
普持有的106,653股、300,000股、700,000股、599,971股、87,986股、135,723
股华烁科技股份。

    本次股权回购完成后,华烁科技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6,180,000     20.00%

   2                        刘良炎                    13,428,314     10.26%

   3                        佘万能                     7,320,599       5.59%

   4                        孔渝华                     5,364,016       4.10%

   5                        范和平                     5,152,413       3.94%

   6                        李小定                     4,641,861       3.55%

   7                        熊柏柳                     3,728,415       2.85%

   8                         李翔                      3,277,163       2.50%

   9                         赵帆                      2,990,717       2.28%

   10                        袁明                      3,170,550       2.42%

   11                        胡建                      2,603,726       1.99%

   12                       陈先明                     2,337,917       1.79%

   13                       王洛礼                     1,998,407       1.53%



                                           75
   14                       荣家成                       1,077,547       0.82%

   15                       郭文勇                         511,781       0.39%

   16             其他自然人股东(154 人)              45,186,241     34.52%

   17                       库存股                       1,930,333       1.47%

                     合计                              130,900,000       100%


   (8)2015年7月,第七次股权变动

   2015年5月11日,华烁科技董事会审议同意李翔以1.417元/股的价格分别向
刘良炎等6人转让800,000股华烁科技股权。

   2015年7月30日,李翔分别与刘良炎、熊柏柳、袁明、胡建、王洛礼、荣家
成6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1.417元/股的价格,分别向其转让613,007
股、55,426股、47,133股、38,707股、29,708股、16,019股华烁科技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烁科技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6,180,000     20.00%

   2                        刘良炎                      14,041,321     10.73%

   3                        佘万能                       7,320,599       5.59%

   4                        孔渝华                       5,364,016       4.10%

   5                        范和平                       5,152,413       3.94%

   6                        李小定                       4,641,861       3.55%

   7                        熊柏柳                       3,783,841       2.89%

   8                         李翔                        2,477,163       2.50%

   9                         赵帆                        2,990,717       2.28%

   10                        袁明                        3,217,683       2.46%

   11                        胡建                        2,642,433       2.02%

   12                       陈先明                       2,337,917       1.79%

   13                       王洛礼                       2,028,115       1.55%

   14                       荣家成                       1,093,566       0.84%

   15                       郭文勇                         511,781       0.39%

   16             其他自然人股东(153 人)              45,186,241     33.91%

   17                       库存股                       1,930,333       1.47%



                                             76
                            合计                                  130,900,000     100.00%


       (9)2015年10月,第八次股权变动

       2015年6月9日,华烁科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回购的1,930,333股股份
以1.41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刘良炎等15人用于股权激励。

       2015年10月15日,华烁科技分别与刘良炎、熊柏柳、袁明、胡建、王洛礼、
荣家成、赵新国、于洁、彭长征、张清建、陈健、张雄斌、吕小婉、李新怀、李
耀会15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1.417元/股的价格,分别向其转让854,766
股、76,848股、65,349股、53,666股、33,522股、18,075股、13,239股、34,398
股、44,776股、80,000股、55,723股、150,000股、239,971股、150,000股、60,000
股华烁科技股份。本次股权激励完成后,华烁科技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6,180,000                  20.00%

  2                      刘良炎                        14,896,087                  11.38%

  3                      佘万能                          7,320,599                     5.59%

  4                      孔渝华                          5,364,016                     4.10%

  5                      范和平                          5,152,413                     3.94%

  6                      李小定                          4,641,861                     3.55%

  7                      熊柏柳                          3,860,689                     2.95%

  8                      王先厚                          3,371,905                     2.58%

  9                         袁明                         3,283,032                     2.51%

  10                        赵帆                         2,990,717                     2.28%

  11                        胡建                         2,696,099                     2.06%

  12                        李翔                         2,477,163                     1.89%

  13                     吴大天                          2,390,207                     1.83%

  14                     陈先明                          2,337,917                     1.79%

  15                        于洁                         2,085,011                     1.59%

  16                     王洛礼                          2,061,637                     1.57%

  17             其他自然人股东(153 人)               39,790,647                  30.39%

                     合计                             130,900,000                 100.00%


       (10)2016 年 4 月,华烁科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77
       华烁科技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同意
挂牌函,并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华烁科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6,180,000                20.00%

   2                          刘良炎                                 16,028,236                12.24%

   3                          孔渝华                                  5,526,016                   4.22%

   4                          佘万能                                  5,490,450                   4.19%

   5                          范和平                                  5,152,413                   3.94%

   6                          李小定                                  4,641,861                   3.55%

   7                          熊柏柳                                  3,976,689                   3.04%

   8                          王先厚                                  3,473,905                   2.65%

   9                             袁明                                 3,382,032                   2.58%

  10                             赵帆                                 2,990,717                   2.28%

  11                  其他自然人股东(158 人)                        54,057,681                41.31%

                          合计                                      130,900,000               100.00%


       3、最近 3 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华烁科技主营业务为先进高分子材料,新兴工业催化剂及其他精
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4、最近 2 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末/2016 年度               2015 年 12 月末/2015 年度

总资产                                                  49,108.83                           56,776.18

净资产                                                  14,341.95                           16,198.38

营业收入                                                26,089.55                           33,593.42

净利润                                                  -1,850.82                             1,342.33


注:最近 2 年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交易对方相关的产权控制关系


                                                      78
     华烁科技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
其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6、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湖北省高新技术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华烁科技的主要股东,其基本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东湖开发区珞瑜路 716 号华乐商务中心

主要办公地点       东湖开发区珞瑜路 716 号华乐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周爱清

注册资本           7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780912501K

成立日期           2005 年 10 月 25 日

经营范围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中介)


     2008 年 11 月,根据鄂政函(2008)146 号《湖北省化学研究院整体改制
为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批复意见》,湖北省化学研究院实施改制,该院 20%
的资产继续保留国有性质,80%的资产通过挂牌转让等方式由自然人受让,国
有股东与自然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了华烁科技。2009 年 8 月,根据《湖北省国
资委关于省化学研究院持有元盛股份公司股权问题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09】
229 号)文件,华烁科技所持元盛电子股权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非国有股。

     7、下属企业情况

                                               79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元盛电子外,华烁科技对外投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公路工程试验检验、评估与咨询;公路工程设计;
           湖北公路智能养护科技股份有
  1                                           12%           公路智能养护技术与成果转化;公路养护材料;
           限公司
                                                            设备研发与销售;公路养护工程综合总承包等。

  2        河北新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           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及加工销售。


        (三)中山立顺

        1、中山立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西小武松路 1 号之一(二楼 B 区)

主要办公地点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西小武松路 1 号之一(二楼 B 区)

法定代表人           邱红斌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618085763Q

成立日期             1995 年 4 月 11 日

                     销售印刷材料、绝缘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不设门市、不设仓库)、装

                     饰材料、丝印器材、五金配件;制版加工;电子、电气产品研发、销售;货物进出口、
经营范围
                     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

                     取得许可后主可经营)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1995 年 4 月,立顺丝印设立

        1995 年 4 月 3 日,高栈安和邱红斌申请设立立顺丝印。

        1995 年 4 月 5 日,中山市兴中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证明》(兴中审验
字【95】40 号),经其审验,立顺丝印的注册资本为 60 万元,其中高栈安出资
30 万元,邱红斌出资 30 万元,均为货币资金出资。

        立顺丝印设立时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80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高栈安                         30.00                  50.00%

   2                邱红斌                         30.00                  50.00%

            合计                                   60.00                  100.00%


       (2)1995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995 年 12 月 31 日,经股东会决议,高栈安将其持有的 30 万出资额全部
转让予韦竟金。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立顺丝印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韦竟金                         30.00                  50.00%

   2                邱红斌                         30.00                  50.00%

            合计                                   60.00                  100.00%


注:本次股权转让资料遗失,股权转让情况系根据中山立顺的说明作出。


       (3)2000 年 10 月,增资

       2000 年 10 月 23 日,立顺丝印召开股东会,同意立顺丝印注册资本增至 320
万元。

       2000 年 10 月 23 日,中山香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2000】香山内验字第 382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00 年 10 月 23 日,立
顺丝印增加投入资本 260 万元,变更后实收资本为 320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216
万元,实物资产 104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立顺丝印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邱红斌                         164.00                  51.25%

  2                 韦竟金                         156.00                  48.75%

            合计                                   320.00                  100.00%


       (4)2003 年 3 月,增资




                                          81
          2003 年 3 月 11 日,立顺丝印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20 万元
增资至 500 万元,股东所持股份额度不变。

          2003 年 3 月 19 日,中山香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2003】香山内验字第 7530023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03 年 3 月 18 日,
立顺丝印增加注册资本 180 万元,变更后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立顺丝印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邱红斌                        256.25                51.25%

      2                韦竟金                        243.75                48.75%

               合计                                  500.00                100.00%


          (5)2005 年 2 月,更名

            2005 年 2 月 18 日,中山立顺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名称由“中山立顺丝
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山立顺实业有限公司”,并于 2005 年 2 月 24 日完成
名称核准。

          (6)2006 年 3 月,增资

          2005 年 12 月 28 日,中山立顺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人民
币增资至 1,000 万元人民币。

          2005 年 12 月 30 日,中山正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正
泰验字【2005】12040012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05 年 12 月 30 日,中山立
顺增加注册资本 500 万元,变更后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山立顺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邱红斌                             512.50                51.25%

  2               韦竟金                             487.50                48.75%

               合计                               1,000.00                 1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山立顺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3、最近 3 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82
       最近 3 年,中山立顺主营业务为干膜销售。

       4、最近 2 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末/2016 年度               2015 年 12 月末/2015 年度

总资产                                                 7,387.05                           6,605.56

净资产                                                 3,262.11                           3,236.63

营业收入                                               2,268.48                           2,695.08

净利润                                                   23.50                               15.6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交易对方相关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中山立顺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6、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中山立顺的实际控制人为邱红斌和韦竟金,其中邱红斌与韦竟金为夫妻关
系,其基本情况如下:

       邱红斌,女,身份证号码为 44200019671009****。
       韦竟金,男,身份证号码为 45212319640515****。

       7、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元盛电子外,中山立顺控制和持股 5%
以上的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1        珠海市能动科技光学产业有限公司       68%          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自产的化学膜


       (四)APPLE BASE LIMITED

                                                  83
       1、APPLE BASE LIMITED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APPLE BASE LIMITED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Palm Grove House,P.O.Box 438,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lslands

主要办公地点      Palm Grove House,P.O.Box 438,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lslands

董事              Ting FukCheung

可发行股本        50,000 股普通股

已发行股本        1股

公司编号          1572005

成立日期          2010 年 2 月 18 日

经营范围          贸易及投资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根据《BVI 法律意见书》,APPLE 公司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APPLE 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2 月 18 日,该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9 日发
行 1 股予 Ting FukCheung。Ting FukCheung 于 2012 年 7 月 3 日转让所持股
份予 Chen Yurn。Chen Yurn 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转让所持股份予 Ting
FukCheung。截至《BVI 法律意见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变更外,该公司股东不
存在其他变更情形”。

       3、最近 3 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自成立以来,APPLE BASE LIMITED 的主营业务为贸易与投资,除持有元
盛电子的股权外,目前没有实际经营。

       4、最近 2 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港币

         项目               2016 年 12 月末/2016 年度            2015 年 12 月末/2015 年度

总资产                                                3,415.14                        3,351.68

净资产                                                  370.43                         306.89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64.00                           87.3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4
     5、交易对方相关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APPLE BASE LIMITED 产权及控制关系
如下:




     6、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APPLE BASE LIMITED 公司的唯一股东
为丁福祥,其基本情况:丁福祥,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P56334***。

     7、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元盛电子外,APPLE BASE LIMITED
公司无其他对外投资。

     (五)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嘉兴兴和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 3339 号(嘉兴科技城)2 号楼 227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 3339 号(嘉兴科技城)2 号楼 22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嘉兴市兴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道法)

出资总额           34,6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307386833X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13 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85
       根据嘉兴兴和提供的合伙人名单,嘉兴兴和的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比例(%)    合伙人类别
 1      兴和创投                             1,000.00             2.89   普通合伙人

 2      中兴通讯                          10,000.00              28.90   有限合伙人

 3      兴科投资                             3,000.00             8.67   有限合伙人

 4      范洪福                               1,300.00             3.76   有限合伙人

 5      黄金平                               1,100.00             3.18   有限合伙人

 6      云威投资                             1,000.00             2.89   有限合伙人

 7      华成峰实业                           1,000.00             2.89   有限合伙人

 8      冷启明                               1,000.00             2.89   有限合伙人

 9      殷一民                               1,000.00             2.89   有限合伙人

 10     梁大钟                               1,000.00             2.89   有限合伙人

 11     张静                                  900.00              2.60   有限合伙人

 12     胡焰龙                                900.00              2.60   有限合伙人

 13     谢建良                                800.00              2.31   有限合伙人

 14     朱克功                                700.00              2.02   有限合伙人

 15     李全才                                700.00              2.02   有限合伙人

 16     夏哲                                  700.00              2.02   有限合伙人

 17     渠建平                                700.00              2.02   有限合伙人

 18     薛红侠                                600.00              1.73   有限合伙人

 19     张平                                  600.00              1.73   有限合伙人

 20     袁中强                                600.00              1.73   有限合伙人

 21     颜志                                  500.00              1.45   有限合伙人

 22     卢光武                                500.00              1.45   有限合伙人

 23     章晓虎                                500.00              1.45   有限合伙人

 24     刘涵凌                                500.00              1.45   有限合伙人

 25     王忠霞                                500.00              1.45   有限合伙人

 26     蒋书民                                500.00              1.45   有限合伙人

 27     林强                                  500.00              1.45   有限合伙人

 28     刘锦婵                                500.00              1.45   有限合伙人

 29     刘新东                                500.00              1.45   有限合伙人




                                        86
 30     袁泉                                   500.00              1.45   有限合伙人

 31     梁淑芳                                 500.00              1.45   有限合伙人

 32     黄海勤                                 500.00              1.45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4,600.00             100.00       -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14 年 6 月,嘉兴兴和设立

       2014 年 6 月 11 日,嘉兴市工商局南湖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014】第 330400038418 号),核准企业名称为“嘉
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4 年 6 月,嘉兴兴和各合伙人签署《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设立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兴和设立时的合伙人、出资额及合伙人类别如下表: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比例(%)    合伙人类别

 1               兴和创投                     1,000.00           2.8902   普通合伙人

 2               中兴通讯                  10,000.00            28.9017   有限合伙人

 3               兴科投资                     3,000.00           8.6705   有限合伙人

 4                范洪福                      1,300.00           3.7572   有限合伙人

 5                黄金平                      1,100.00           3.1792   有限合伙人

 6               云威投资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7             华成峰实业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8                冷启明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9                殷一民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10               梁大钟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11               刘锦婵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12                张静                        900.00            2.6012   有限合伙人

 13               胡焰龙                       900.00            2.6012   有限合伙人

 14               谢建良                       800.00            2.3121   有限合伙人

 15               朱克功                       700.00            2.0231   有限合伙人

 16               李全才                       700.00            2.0231   有限合伙人

 17                夏哲                        700.00            2.0231   有限合伙人


                                         87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比例(%)     合伙人类别

 18            渠建平                         700.00            2.0231    有限合伙人

 19            薛红侠                         600.00            1.7341    有限合伙人

 20             张平                          600.00            1.7341    有限合伙人

 21            袁中强                         600.00            1.7341    有限合伙人

 22             颜志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3            卢宗祥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4            章晓虎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5            刘涵凌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6            王忠霞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7            蒋书民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8             林强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9            刘新东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30             袁泉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31            梁淑芳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4,600.00            100.00        -


       (2)2015 年 5 月,合伙份额转让

       2015 年 4 月 30 日,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同意原有限合伙人刘锦婵出资
额减少到 500 万元,吸收新合伙人黄海勤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认缴出资 500
万元。

       上述合伙份额转让完成后,嘉兴兴和的合伙人、出资额及合伙人类别如下表: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比例(%)     合伙人类别

  1            兴和创投                    1,000.00            2.8902    普通合伙人

  2            中兴通讯                   10,000.00           28.9017    有限合伙人

  3            兴科投资                    3,000.00            8.6705    有限合伙人

  4             范洪福                     1,300.00            3.7572    有限合伙人

  5             黄金平                     1,100.00            3.1792    有限合伙人

  6            云威投资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7           华成峰实业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8             冷启明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9             殷一民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88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比例(%)     合伙人类别

 10             梁大钟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11              张静                          900.00            2.6012    有限合伙人

 12             胡焰龙                         900.00            2.6012    有限合伙人

 13             谢建良                         800.00            2.3121    有限合伙人

 14             朱克功                         700.00            2.0231    有限合伙人

 15             李全才                         700.00            2.0231    有限合伙人

 16              夏哲                          700.00            2.0231    有限合伙人

 17             渠建平                         700.00            2.0231    有限合伙人

 18             薛红侠                         600.00            1.7341    有限合伙人

 19              张平                          600.00            1.7341    有限合伙人

 20             袁中强                         600.00            1.7341    有限合伙人

 21              颜志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2             卢宗祥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3             章晓虎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4             刘涵凌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5             王忠霞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6             蒋书民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7              林强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8             刘锦婵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9             刘新东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30              袁泉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31             梁淑芳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32             黄海勤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4,600.00              100.00         -


       (3)2016 年 7 月,合伙人变更

       2016 年 7 月,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卢宗祥将合伙份额转让给卢光武。

       2016 年 7 月 9 日,嘉兴兴和办理了合伙人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嘉兴兴和合伙人持有合伙份额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比例(%)      合伙人类别

 1            兴和创投                        1,000.00            2.8902   普通合伙人

                                         89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比例(%)     合伙人类别

 2        中兴通讯                   10,000.00            28.9017   有限合伙人

 3        兴科投资                      3,000.00           8.6705   有限合伙人

 4         范洪福                       1,300.00           3.7572   有限合伙人

 5         黄金平                       1,100.00           3.1792   有限合伙人

 6        云威投资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7       华成峰实业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8         冷启明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9         殷一民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10         梁大钟                       1,000.00           2.8902   有限合伙人

11          张静                         900.00            2.6012   有限合伙人

12         胡焰龙                        900.00            2.6012   有限合伙人

13         谢建良                        800.00            2.3121   有限合伙人

14         朱克功                        700.00            2.0231   有限合伙人

15         李全才                        700.00            2.0231   有限合伙人

16          夏哲                         700.00            2.0231   有限合伙人

17         渠建平                        700.00            2.0231   有限合伙人

18         薛红侠                        600.00            1.7341   有限合伙人

19          张平                         600.00            1.7341   有限合伙人

20         袁中强                        600.00            1.7341   有限合伙人

21          颜志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2         卢光武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3         章晓虎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4         刘涵凌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5         王忠霞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6         蒋书民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7          林强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8         刘锦婵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29         刘新东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30          袁泉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31         梁淑芳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32         黄海勤                        500.00            1.4451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4,600.00             100.00         -



                                   90
     本次变更完成后,嘉兴兴和合伙人持有合伙份额情况未发生变更。

     3、最近 3 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嘉兴兴和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4、最近 2 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末/2016 年度             2015 年 12 月末/2015 年度

总资产                                        41,538.17                         53,198.85

净资产                                        41,538.17                         53,198.85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67.40                          -25.36


注:最近 2 年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交易对方相关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嘉兴兴和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6、主要合伙人情况

     嘉兴兴和的普通合伙人及持有 5%以上份额的有限合伙人情况如下:

                                            91
     (1)普通合伙人——嘉兴市兴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嘉兴市兴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 3339 号(嘉兴科技城)2 号楼 226 室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 3339 号(嘉兴科技城)2 号楼 226 室

法定代表人         殷一民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3074961191

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22 日

                   创业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有限合伙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法定代表人         殷一民

注册资本           418,589.6909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39873X7

成立日期           1997 年 11 月 11 日

                   生产程控交换系统、多媒体通讯系统、通讯传输系统;研制、生产移动通信系统设备、

                   卫星通讯、微波通讯设备、寻呼机,计算机软硬件、闭路电视、微波通信、信号自动

                   控制、计算机信息处理、过程监控系统、防灾报警系统等项目的技术设计、开发、咨

                   询、服务,铁路、地下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厂矿、港口码头、机场的有线无

                   线通信等项目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电子设备、微电子

经营范围           器件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承包境外通讯及相关工程和境内国际招

                   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

                   务人员;电子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和购销(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进出口业务(按贸发局核发的资格证执行);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待取得资质证

                   书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新能源发电及应用系统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

                   服务。


     (3)有限合伙人——浙江兴科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92
公司名称             浙江兴科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 3339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 3339 号

法定代表人           钱程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39873X7

成立日期             2003 年 12 月 29 日

                     投资开发;嘉兴科技城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计算机软件及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服务。


       7、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元盛电子外,嘉兴兴和对外投资情况
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                   生物工程技术开发、转让;精细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业设
 1                             7.5%
           股份有限公司                    备、仪器仪表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

        力佳电源科技(深
 2                             5%          研发、生产经营锂电池。
        圳)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旭业光电科技                   研发:光学镜片、摄像头、手机配件;产销、加工:光学镜头、
 3                            2.29%
           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模具、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
        恒安嘉新(北京)
 4                            1.93%        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安全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术防范产品;电脑动画设计。

                                           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
        上海卓易科技股份
 5                            0.53%        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货
              有限公司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散热及其相关材料、产品的研发、销售;热管理技术的咨询服

        深圳垒石热管理技                   务;储能、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的研发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
 6                            5.62%
             术有限公司                    务。散热及其相关材料、产品的生产;储能、节能环保产品和

                                           设备的生产。



                                                     93
                                  手机、触控软件、显示器、智能穿戴设备、电子产品及相关材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            料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
7                        3,14%
         份有限公司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高新材料的生产。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

                                  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从事加工贸易、商品贸易;从事光电子元器件、电声器件、

      江西联创电子有限            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激光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摄像头
8                        1.23%
            公司                  模组、手机及计算机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

                                  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房

                                  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等(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

                                  可的除外)。

                                  生产经营各类光电镜头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图形图像

                                  识别和处理系统制造、模具制造及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Ⅱ类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
9                        3.23%    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上述涉及许可经营的
          有限公司
                                  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供应链解决方案设计;供应链管理;现代物流技术与物流公共

                                  服务系统的技术开发;信息安全技术研发;数据库服务;电子
      深圳易库易供应链
10                       2.31%    元器件的销售与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的技术开发。(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精密机械、精密钣金、电梯轿厢、观光梯和零部件及其相关新

      苏州世嘉科技股份            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
11                         1%
          有限公司                所需的原辅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深圳拓野机器人自            机器人系统集成工程,机器人系统集成及其相关自动化设备的
12                       10.33%
        动化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

                                  产品设计(除特种设备),精密注塑产品生产,从事货物进出口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
13                       2.37%    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汽车发动机缸体安全
         技有限公司
                                  性防爆震传感器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元盛科技

                                             94
       1、元盛科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元盛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

董事              SHI TAO

注册地址          香港九龙长沙湾道八三三号长沙湾广场第二期十一楼五室

主要办公地点      香港九龙长沙湾道八三三号长沙湾广场第二期十一楼五室

已发行股本        10,000.00 港币

企业编号          942438

成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29 日

经营范围          科技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根据《香港法律意见书》,元盛科技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04 年 12 月 29 日,设立

       元盛科技设立时的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振明                                        0.50                50.00

  2                   胡可                                      0.50                50.00

               合计                                             1.00              100.00


       (2)2005 年 4 月 28 日,股权转让

       2005 年 4 月 28 日,雷振明分别向张宣东、何波、徐景浩和 CHENWEI
CHENG 转让 500 股、500 股、500 股和 2,000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胡可分别向
刘松伦、黄旭及刘延治转让 1,500 股、1,000 股、1000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科技的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振明                                        0.15               15.00

  2                   胡可                                      0.15               15.00

  3               张宣东                                        0.05                   5.00

  4                   何波                                      0.05                   5.00


                                               95
  5                   徐景浩                             0.05                    5.00

  6           CHENWEI CHENG                              0.20                20.00

  7                   刘松伦                             0.15                15.00

  8                    黄旭                              0.10                10.00

  9                   刘延治                             0.10                10.00

               合计                                      1.00               100.00


       (3)2006 年 4 月 12 日,股权转让

       2006 年 4 月 12 日,雷振明向胡可转让 500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张宣东、
何波、徐景浩分別向富歌转让 170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刘松伦、黄旭分别向富
歌转让 830 股、330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CHENWEI CHENG、刘延治分别向林
艺明转让 670 股、330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科技的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振明                                  0.10                   10.00

 2                    胡可                                0.20                   20.00

 3                张宣东                                 0.033                    3.30

 4                    何波                               0.033                    3.30

 5                徐景浩                                 0.033                    3.30

 6           CHENWEI CHENG                               0.133                   13.30

 7                刘松伦                                 0.067                    6.70

 8                    黄旭                               0.067                    6.70

 9                刘延治                                 0.067                    6.70

 10                   富歌                               0.167                   16.70

 11               林艺明                                  0.10                   10.00

               合计                                       1.00               100.00


       (4)2007 年 6 月 7 日,股权转让

       2007 年 6 月 7 日,胡可、富歌、林艺明、刘延治、CHENWE CHENG、张
宣东、何波和徐景浩分别向雷振明转让 2,000 股、1,670 股、1,000 股、670 股、




                                           96
665 股、330 股、330 股、330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刘松伦向 SONGYAN LIU 转
让 670 股普通股;黄旭将向 SIUWaiLam(萧炜琳)转让 670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科技的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振明                             0.7995                  79.95

  2          CHENWEI CHENG                          0.0665                      6.65

  3              萧炜琳                                 0.067                   6.70

  4           SONGYAN LIU                               0.067                   6.70

              合计                                       1.00              100.00


      (5)2008 年 1 月 18 日,股权转让

      2008 年 1 月 18 日,SONGYANLIU 向雷振明转让 670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科技的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振明                             0.8665                  86.65

  2          CHENWEI CHENG                          0.0665                      6.65

  3              萧炜琳                                 0.067                   6.70

              合计                                       1.00              100.00


      (6)2009 年,股权转让

      2009 年 5 月 8 日,雷振明分别向雷为农、CHENWEI CHENG、SIUWaiLam
(萧炜琳)转让 2,857 股、764 股、759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2009 年 11 月 18
日,雷振明向 YANGYANG 转让 1,131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

      2009 年 8 月 5 日,CHENWEI CHENG 向雷振明转让 1,429 股元盛科技普
通股。

      2009 年 11 月 18 日,SIUWaiLam(萧炜琳)分别向 YEW,StephenKaiJune
及 YANGYANG 转让 417 股、179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

      2009 年 11 月 18 日,雷为农向 YANGYANG 转让 1,190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

                                          97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科技的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振明                              0.4583                45.83

  2               萧炜琳                              0.0833                   8.33

  3               雷为农                              0.1667                16.67

  4            YANGYANG                                 0.25                25.00

  5         YEW,StephenKaiJune                        0.0417                   4.17

              合计                                      1.00               100.00


      (7)2011 年 2 月 15 日,股权转让

      2011 年 2 月 15 日,雷振明分别向 SIUWaiLam(萧炜琳)、雷为农、
YANGYANG 及 YEW,STEPHENKAIJUNE 转让 596 股、119 股、1,786 股、297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科技的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振明                   0.0714                  7.14

  2               萧炜琳                   0.1429                  14.29

  3               雷为农                   0.2857                  28.57

  4            YANGYANG                    0.4286                  42.86

  5         YEW,StephenKaiJune             0.0714                  7.14

              合计                             1.00                1.00


      (8)2012 年 3 月 14 日,股权转让

      2012 年 3 月 14 日,YANGYANG 向雷振明转让 715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
2012 年 3 月 16 日 , YANGYANG 分 别 向 雷 振 明 、 雷 为 农 、 萧 炜 琳 和
YEW,STEPHENKAIJUNE 转让 793 股、1,588 股、793 股、397 股元盛科技普
通股。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科技的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振明                              0.2222                22.22


                                          98
  2                  萧炜琳                                     0.2222                        22.22

  3                  雷为农                                     0.4445                        44.45

  4            YEW,StephenKaiJune                               0.1111                        11.11

                 合计                                               1.00                     100.00


       (9)2014 年 1 月 21 日,股权转让

      2014 年 1 月 21 日 , 雷 振 明 、 SIUWaiLam ( 萧 炜 琳 ) 、 雷 为 农 及
YEW,STEPHENKAIJUNE 分别向 DUAN YUNJIAN 转让 2,222 股、2,222 股、
4,445 股、1,111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科技的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DUAN YUNJIAN                                       1.00                     100.00

                 合计                                               1.00                     100.00


       (10)2015 年 11 月 23 日,股权转让

       2015 年 5 月 11 日及 2015 年 11 月 23 日,DUAN YUNJIAN 向 SHI TAO
转让 10,000 股元盛科技普通股。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科技的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SHI TAO                                         1.00                     100.00

                 合计                                               1.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元盛科技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3、最近 3 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元盛科技主营业务为科技,除持有元盛电子的股权外,目前没有实际经
营。

       4、最近 2 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港币

        项目                   2016 年 4 月-2017 年 3 月              2015 年 4 月-2016 年 3 月



                                                     99
总资产                                              695.69                           694.34

净资产                                              473.77                           444.37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31.10                            48.03


注:以上数据已经吴锦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交易对方相关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元盛科技唯一股东为 SHI TAO,产权及
控制关系如下:




       6、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新迪公司的唯一股东为 SHI TAO,其基
本情况如下:SHI TAO,男,澳大利亚籍自然人,护照号码为 E40928**。

     7、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元盛电子外,元盛科技无其他对外投
资。

       (七)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

       1、上海金嵛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3841 弄 5 号 67 宗地 29 幢二层 H 区 266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3841 弄 5 号 67 宗地 29 幢二层 H 区 266 室

法定代表人       朱金麟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1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5774879256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6 日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
                       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智能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经营范围               询、技术服务,通信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信设备的租赁及维护,销售通讯设备、
                       电子元器件、工艺礼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11 年 7 月,上海金嵛设立

         2011 年 3 月 24 日,上海市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沪
工商注名预核字第 01201103240032 号)。

         2011 年 7 月 6 日,上海永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永
城会验【2011】字第 31278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11 年 7 月 5 日,上海金
嵛已收到孙涛和顾伟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1,000 万元。

         上海金嵛设立时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认缴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孙涛                    700.00              23.33            2,100.00             70.00

 2             顾伟                    300.00              10.00             900.00              30.00

           合计                       1,000.00             33.33            3,000.00           100.00


         (2)2011 年 7 月,变更实收资本

         2011 年 7 月 26 日,上海永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永
城会验【2011】字第 31402 号),截至 2011 年 7 月 25 日,上海金嵛新增实收
资本 2,000 万元,连同前期出资,上海金嵛实收资本增至 3,000 万元。

         上述变更完成后,上海金嵛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涛                                   2,100.00                        70.00

     2                    顾伟                                     900.00                        30.00



                                                     101
                 合计                                            3,000.00                      100.00


       (3)2015 年 3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3 月 11 日,上海金嵛召开股东会,同意朱金麟受让孙涛所持上海
金嵛 70%(原出资额 2,100 万元)的股权。

       同日,孙涛与朱金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孙涛将其所持上海金嵛
70%的股权作价 2,100 万元转让予朱金麟。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金嵛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金麟                                   2,100.00                        70.00

   2                     顾伟                                     900.00                         30.00

                 合计                                            3,0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金嵛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3、最近 3 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自成立以来,上海金嵛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

       4、最近 2 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末/2016 年度               2015 年 12 月末/2015 年度

 总资产                                               7,788.87                                4,133.76

 净资产                                               2,837.24                                3,048.01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10.03                                   -701.63


注:以上数据经徐州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5、交易对方相关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海金嵛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102
       6、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上海金嵛实际控制人为朱金麟,男,身份证号码为 32040419640328****。

       7、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元盛电子外,上海金嵛对外投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通信软件开发及通信终端设备销售;通信工程信息咨询;通信设
           连云港基通信息
  1                           52.00%    备的安装、维护、租赁;网络工程、安防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
           科技有限公司
                                        计、施工。

                                        互联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市政工程和通信工程施工;通

                                        信设施销售、租赁、维护;冲电桩系列产品的研发、销售、安装

                                        及技术服务;交通系统设计、施工、运营及服务;安防工程的设
           内蒙古华海智通
  2                           60.00%    计及施工;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安防设备、交通设备及五
           科技有限公司
                                        金交电的销售;通信器材、建筑材料、电线电缆、光缆、管道、

                                        管材的生产及销售;工矿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煤炭销售及运输服

                                        务;广告业。

                                        网络工程施工;城市通信信息管网的集约化建设;基站建设;驻

                                        地网三网融合的建设和改造;通信设施的运营维护;通信设施租
           徐州融通网络工
  3                          100.00%    赁;通信软件开发及通信终端设备销售;通信工程信息咨询;安
           程有限公司
                                        防工程设计、施工;安防设备、五金交电、通信器材、建筑材料、

                                        电线电缆、光缆、管材销售;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


       (八)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1、正达联合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103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 17 号 1-777A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 17 号 1-777A 室

法定代表人             许崇标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69556790XJ

成立日期               2009 年 10 月 13 日

                       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技术培训。(“1、未

                       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经营范围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09 年 10 月,设立

        2009 年 10 月 13 日,深圳美通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成立。

        深圳美通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许统史                                  600.00                        60.00

    2                  赵岗                                   200.00                        20.00

    3                  顾君                                   200.00                        20.00

               合计                                       1,000.00                         100.00


注:2010 年 2 月 25 日,深圳美通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

限公司,变更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B 栋 1209 室。


        (2)2010 年 11 月,股权转让、增资

        2010 年 11 月 8 日,许统史与赵岗签署《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股权转让协议书》,许统史将所持正达联合 60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60%)
转让予赵岗。



                                                    104
       2010 年 11 月 10 日,正达联合召开股东会,同意赵岗受让许统史所持正达
联合 60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60%);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变
更为 3,000 万元,新增资本 2,000 万元由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其中
赵岗增资 1,600 万元,顾君增资 4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正达联合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赵岗                      2,400.00                      80.00

   2                顾君                          600.00                    20.00

            合计                              3,000.00                     100.00


       (3)2011 年 5 月,增资

       2011 年 5 月 18 日,正达联合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变
更为 5,000 万元;其中赵岗以货币方式增资 100 万元,顾君以货币方式增资 400
万元,许统铎以货币方式增资 1,5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正达联合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赵岗                      2,500.00                      50.00

   2               许统铎                     1,500.00                      30.00

   3                顾君                      1,000.00                      20.00

            合计                              5,000.00                     100.00


       (4)2015 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11 月 9 日,正达联合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赵岗将其所持正达联
合 2,500 万出资额转让予王卫华。

       2015 年 11 月 12 日,赵岗与王卫华签署《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赵岗将其所持有正达联合 2,500 万元出资额以 2,500 万
元的价格转让予王卫华。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正达联合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05
    1                王卫华                                2,500.00                               50.00

    2                许统铎                                1,500.00                               30.00

    3                 顾君                                 1,000.00                               20.00

             合计                                          5,000.00                           100.00


        (5)2016 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16 年 11 月 17 日,王卫华与顾君签署《转让协议》,王卫华将所持正达
联合 2,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予顾君。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正达联合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顾君                                 3,500.00                           70.00

     2               许统铎                                1,500.00                           30.00

              合计                                         5,0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正达联合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3、最近 3 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自成立以来,正达联合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

        4、最近 2 年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末/2016 年度              2015 年 12 月末/2015 年度

总资产                                               9,915.96                              12,718.71

净资产                                               4,007.15                                41,50.83

营业收入                                             1,082.63                                2,210.87

净利润                                                -143.68                                 -402.4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交易对方相关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正达联合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106
       6、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正达联合实际控制人为顾君,男,身份证号码为 32062419711228****。

       7、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元盛电子外,正达联合对外投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北京正达建益投资发
 1                            1.43%     投资;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
        展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正达友益投资发
 2                            0.99%     投资与资产管理。
        展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正达泰益投资发
 3                             1%       投资;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
        展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正达顺益投资发
 4                            1.01%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展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正达信益投资发
 5                            1.25%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展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正达丰益投资发
 6                            1.19%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展中心(有限合伙)

                                        高压容器的制造(仅限高压地下储气井);机械设备制造、

                                        销售;加气站设备的制造、销售和安装;燃气经营,压缩天

                                        然气充装销售;集配气工程的安装及技术咨询;储气井专利

        四川川油天然气科技              技术应用(站内使用)及浅钻试修;压缩天然气(CNG)、
 7                           10.00%
           股份有限公司                 液化天然气(LNG)及天然气项目的投资建设;油气田建设

                                        及技术服务;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投资、企业管

                                        理咨询服务;防腐工程技术服务;地热能的投资建设;化工

                                        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汽车检测及维修、压缩天


                                              107
                                          然气设备检测、压缩天然气储气钢瓶检测、汽车租赁服务、

                                          房屋租赁、机器设备租赁。


       (九)富国东海

       1、富国东海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日本株式会社富国东海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董事           伊藤幹根

注册地址           日本名古屋市中区荣五丁目 27 番 3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日本名古屋市中区荣五丁目 27 番 3 号

法人编号           3180001040215

资本金             5,000 万日元

成立日期           1948 年 4 月 17 日

                   1、不动产租赁业务 2、经营咨询业务 3、生命保险招揽业务 4、损害保险代理业务 5、

                   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规定的保险代理业 6、冷暖房装置的设计施工 7、各种度量衡机

                   械器具的生产和销售 8、汽车零部件加工 9、汽车用电子控制零部件的设计和制作 10、
经营范围
                   氧气分析仪器及各种测量仪器的设计和制作 11、各种软件及电子计量系统开发有关

                   业务 12、室内室外广告的策划、制作、实施、维护 13、LED 相关产品的制作和销售

                   14、广告代理业 15、前项业务相关的所有业务。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根据《日本法律意见书》,富国东海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如
下:

      (1)2001 年 7 月 2 日到 2015 年 10 月 2 日,富国东海的股东、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株式会社罗亚奥克              392,591.00(普通股)                        44.68
  2               伊藤幹根                   212,956.00(普通股)                        24.24
  3               伊藤幹夫                   146,512.00(普通股)                        16.68
  4              伊藤幹治郎                  126,517.00(普通股)                        14.40
                合计                                     878,576.00                    100.00

      (2)2015 年 10 月 2 日

                                                108
      2015 年 10 月,富国东海股权发生变动,股权变动后富国东海的股东、持股
数量、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株式会社罗亚奥克             392,591.00(普通股)                       44.6849
  2                伊藤幹根                  286,212.00(普通股)                       32.5768
  3                伊藤幹夫                       1.00(甲种类股)                       0.0001
  4               伊藤幹治郎                 199,772.00(普通股)                       22.7382
                 合计                                      878,576.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富国东海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截至目前,富国东海已发
行股份 878,576 股,其中普通股 878,575 股,甲种类股份 1 股,实际控制人为
伊藤幹根和伊藤幹夫。

      3、最近 3 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 3 年,富国东海的主营业务为汽车用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4、最近 2 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日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末/2016 年度               2015 年 12 月末/2015 年度

总资产                                      1,061,900.36                            1,048,973.82

净资产                                        436,746.46                              399,717.70

营业收入                                    1,018,588.04                            1,076,229.20

净利润                                         37,028.76                               34,686.4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交易对方相关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富国东海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109
      6、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富国东海实际控制人为伊藤幹根和伊藤
幹夫,两人为父子关系,其基本情况如下:

      伊藤幹根,男,日本籍自然人,护照号码为 TH566****。

      伊藤幹夫,男,日本籍自然人,护照号码为 TG699****。

      7、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元盛电子外,富国东海对外投资情况
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汽摩配件、五金交电、家用电器、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零部

                                        件、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子产品及电子零部件、橡塑制品、

                                        玻璃制品、建筑材料(钢材、水泥除外)、贱金属制品、化工
          艾赋醍(上海)
  1                          100.00%    产品(危险品除外)、针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包装材料、
          商贸有限公司
                                        办公用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提供相关

                                        配套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

                                        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富国东海(香港)
  2                          100.00%    电子部品、制品贸易。
          有限公司


      (十)胡可

      1、基本情况


                                                110
         姓名                                      胡可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21219640720****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2、最近 3 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号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产权关系

                         2002 年 11 月至今                董事长兼总经理
 1         元盛电子                                                             间接持有 14.29%股权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     财务总监

                         2001 年 11 月至今                执行董事
 2         珠海亿盛                                                             直接持有 30.44%股权
                         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     经理

 3         南昌元盛      2013 年 7 月至今                 执行董事、经理        元盛电子全资子公司

 4         元盛电路      2011 年 2 月至今                 执行董事兼经理        元盛电子全资子公司

 5         香港元盛      2007 年 5 月至今                 董事                  元盛电子全资子公司

 6         富元电子      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      董事                  元盛电子曾经参股子公司

 7         新加坡元盛    2015 年 7 月至今                 董事                  元盛电子参股公司


         3、控制的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珠海亿盛和元盛电子外,胡可对外投
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北京成电求实投资中心(有限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1                                          3.99%
                合伙)                                        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十一)张宣东

         1、基本情况

         姓名                                      张宣东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111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90727****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2、最近 3 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号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产权关系

 1       珠海亿盛     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月          员工               直接持有 21.36%股权

                      200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         副总经理

                      2002 年 11 月至今                     董事
 2       元盛电子                                                              间接持有 10.03%股权
                      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         财务总监

                      2017 年 12 月至今                     董事会秘书

 3       南昌元盛     2013 年 7 月至今                      监事               元盛电子全资子公司

 4       新加坡元盛   2015 年 7 月至今                      董事               元盛电子参股子公司

                      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           董事长、总经理
 5       富元电子                                                              元盛电子曾经参股公司
                      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           执行董事、总经理


       3、控制的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珠海亿盛和元盛电子外,张宣东未持
有其他公司股权。

       (十二)何波

       1、基本情况

       姓名                                     何波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80325****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112
       2、最近 3 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号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产权关系

 1       元盛电子                    2002 年 11 月至今        副总经理、董事       间接持有 7.41%股权


       3、控制的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珠海亿盛和元盛电子外,何波未持有
其他公司股权。

       (十三)徐景浩

       1、基本情况

       姓名                                        徐景浩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5030519700714****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2、最近 3 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号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产权关系

                             2002 年 11 月至今                副总经理
 1       元盛电子                                                              间接持有 7.41%股权
                             2007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    董事会秘书

 2       元盛电路            2013 年 5 月至今                 行政             元盛电子全资子公司


       3、控制的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珠海亿盛和元盛电子外,徐景浩未持
有其他公司股权。

       (十四)林艺明

       1、基本情况



                                                        113
       姓名                                        林艺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052419730223****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2、最近 3 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号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产权关系

                                    2002 年 11 月至今         总经理助理
 1       元盛电子                                                                间接持有 3.19%股权
                                    2014 年 2 月至今          监事


       3、控制的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珠海亿盛和元盛电子外,林艺明未持
有其他公司股权。

       (十五)富歌

       1、基本情况

       姓名                                        富歌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070319561226****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2、最近 3 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号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产权关系

 1       元盛电子             2004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      副总经理     间接持有 2.22%股权




                                                        114
                              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       员工

 2       富元电子             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       监事          元盛电子曾经参股公司

         珠海市柏康电子
 3                            2001 年 7 月至 2016 年 8 月       董事          无
         科技有限公司

 4       珠海亿盛             2016 年 2 月至今                  经理          直接持有 4.74%股权


       3、控制的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珠海亿盛和元盛电子外,富歌未持有
其他公司股权。

       (十六)雷为农

       1、基本情况

       姓名                                        雷为农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1019611025****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新西兰永久居留权


       2、最近 3 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号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产权关系

 1       珠海亿盛                   2014 年 12 月至今         监事                 直接持有 3.57%股权

 2       元盛电子                   2013 年 5 月至今          监事会主席           间接持有 1.68%股权

         广州纬隆电子化工科技
 3                                  2011 年 1 月至今          技术顾问             无
         有限公司


       3、控制的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珠海亿盛和元盛电子外,雷为农未持
有其他公司股权。

       (十七)韩於羹


                                                        115
       1、基本情况

       姓名                                 韩於羹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420124****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2、最近 3 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号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产权关系

                                                       教授,已于 2004 年退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998 年 7 月至今                                无
                                                               休


       3、控制的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珠海亿盛和元盛电子外,韩於羹未持
有其他公司股权。

三、本次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116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交易对方
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行承诺或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况。

    (五)各交易对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以上交易对方中,除胡可、张宣东、何波、徐景浩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
议》外,其他交易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一致行动人协议》
的签署情况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交易标
的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六)交易对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中嘉兴兴和为私募基金,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完成了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117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1)珠海亿盛全体股东持有的珠海亿盛全部股权中的
55.00%(即珠海亿盛 55.00%股权),以及(2)元盛电子除珠海亿盛之外的其
他全体股东持有的元盛电子全部股权中的 55.00%(即元盛电子 29.18%股权)。

     珠海亿盛直接持有元盛电子 46.94%的股权,且珠海亿盛为持股型公司,无
具体经营业务,所以本次交易最终标的公司为元盛电子。同时,本次交易完成
后,中京电子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元盛电子的股权比例达到 76.12%。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珠海亿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珠海亿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洪湾工业园香工路 15 号综合楼一层 108 房

主要办公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洪湾工业园香工路 15 号综合楼一层 108 房

法定代表人         胡可

注册资本           1,67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33116123J

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12 日

                   电子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及相关材料的销售。(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珠海亿盛除持有元盛电子股权外,无其他营业收入来源及对外投资,
未实际开展具体经营业务。

     (二)最终标的公司元盛电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洪湾工业区香工路 17 号

主要办公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洪湾工业区香工路 17 号


                                               118
法定代表人            胡可

注册资本              7,0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44473425J

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15 日

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柔性线路板

主营业务              从事挠性印制电路板(FPC)及其组件(FPCA)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三、交易标的历史沿革

        (一)标的公司珠海亿盛历史沿革

        1、2001 年 11 月,珠海亿盛设立

        2001 年 9 月 20 日,珠海亿盛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胡可出资 43.75 万元、
张宣东出资 43.75 万元、何波出资 26.25 万元、徐景浩出资 26.25 万元、袁文毅
出资 17.5 万元、叶世标出资 8.75 万元、应木根出资 8.75 万元共同出资设立珠
海亿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5 万元。

        2001 年 11 月 8 日,珠海市永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永安
达验【2001】1037-01-940),截至 2001 年 11 月 8 日,珠海亿盛已收到全体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75 万元。

        2001 年 11 月 12 日,珠海亿盛取得珠海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4404002024938)。珠海亿盛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可                                             43.75                     25.00

    2        张宣东                                           43.75                     25.00

    3        何波                                             26.25                     15.00

    4        徐景浩                                           26.25                     15.00

    5        袁文毅                                           17.50                     10.00

    6        叶世标                                            8.75                      5.00

    7        应木根                                            8.75                      5.00

             合计                                            175.00                    100.00


        2、2002 年 2 月,增资


                                                   119
    2002 年 2 月 1 日,珠海亿盛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
币 350 万元,其中胡可以货币出资 43.75 万元、张宣东以货币出资 43.75 万元、
何波以货币出资 26.25 万元、徐景浩以货币出资 26.25 万元、袁文毅以货币出资
17.50 万元、叶世标以货币出资 8.75 万元、应木根以货币出资 8.75 万元。

    2002 年 2 月 7 日,珠海市永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永安达
验 2002-0129),截至 2002 年 2 月 7 日,珠海亿盛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出资
人民币 175 万元,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50 万元。

    2002 年 2 月 27 日,珠海市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4002024938)。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亿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可                                       87.50             25.00

    2     张宣东                                     87.50             25.00

    3     何波                                       52.50             15.00

    4     徐景浩                                     52.50             15.00

    5     袁文毅                                     35.00             10.00

    6     叶世标                                     17.50              5.00

    7     应木根                                     17.50              5.00

                   合计                             350.00            100.00


    3、2005 年 4 月,增资

    2005 年 4 月 13 日,珠海亿盛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
民币 570 万元,其中胡可以货币出资 55 万元、张宣东以货币出资 55 万元、何
波以货币出资 33 万元、徐景浩以货币出资 33 万元、袁文毅以货币出资 22 万元、
叶世标以货币出资 11 万元、应木根以货币出资 11 万元。

    2005 年 4 月 6 日,珠海安德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安德
利验字(2005)第 052 号),截至 2005 年 4 月 6 日,珠海亿盛已收到股东缴
纳的新增出资人民币 220 万元,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70 万元。

    2005 年 4 月 29 日,珠海市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4002024938)。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亿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120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可                                        142.50              25.00

    2     张宣东                                       14250              25.00

    3     何波                                          85.50             15.00

    4     徐景浩                                        85.50             15.00

    5     袁文毅                                        57.00             10.00

    6     叶世标                                        28.50              5.00

    7     应木根                                        28.50              5.00

                   合计                               570.00             100.00


    4、2007 年 4 月,增资

    2007 年 4 月 13 日,珠海亿盛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
民币 1,670 万元,其中胡可以货币出资 379.375 万元、张宣东以货币出资 259.97
万元、何波以货币出资 168.006 万元、徐景浩以货币出资 168.006 万元、袁文
毅以货币出资 47.375 万元、叶世标以货币出资 38.634 万元、应木根以货币出
资 38.634 万元。

    2007 年 4 月 23 日,广东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长
广验字(2007)第 013 号),截至 2007 年 4 月 23 日,珠海亿盛已收到股东缴
纳的新增出资人民币 1,100 万元,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670 万元。

    2007 年 4 月 25 日,珠海市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4002024938)。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亿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可                                     521.875                31.25

    2     张宣东                                    402.47                24.10

    3     何波                                     253.506                15.18

    4     徐景浩                                   253.506                15.18

    5     袁文毅                                   104.375                 6.25

    6     叶世标                                    67.134                 4.02

    7     应木根                                    67.134                 4.02

                   合计                            1,670.00              100.00


    5、2013 年 3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21
    2013 年 3 月 12 日,珠海亿盛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胡可将其持的珠海亿
盛 12.024 万元出资额(共计 0.72%的股权)转让予富歌、1.503 万元出资额(共
计 0.09%的股权)转让予林艺明;张宣东将其持的珠海亿盛 45.758 万元出资额
(合计 2.74%的股权)转让予林艺明;应木根将其持的 67.134 万元出资额(合
计 4.02%的股权)转让予富歌。

    同日,胡可分别与富歌、林艺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富歌、林艺明
以每股 1.25 元(含税)的价格分别受让胡可所持珠海亿盛 0.72%、0.09%的股
权,转让价格分别为 150,300 元、18,788 元;张宣东与林艺明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林艺明以每股 1.25 元(含税)、总价 571,975 元的价格受让张宣
东所持珠海亿盛 2.74%的股权;应木根与富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富歌
以每股 1.25 元(含税)、总价 839,175 元的价格受让应木根所持珠海亿盛 4.02%
的股权。

    2013 年 3 月 26 日,珠海市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400000044569)。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珠海亿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可                                    508.348             30.44

    2      张宣东                                  356.712             21.36

    3      何波                                    253.506             15.18

    4      徐景浩                                  253.506             15.18

    5      袁文毅                                  104.375              6.25

    6      富歌                                     79.158              4.73

    7      叶世标                                   67.134              4.02

    8      林艺明                                   47.261              2.83

                    合计                          1,670.00            100.00


    6、2014 年 5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珠海亿盛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袁文毅将其持有的 25.2982 万元出资额、
25.2982 万元出资额、10.1164 万元出资额、10.1164 万元出资额、33.5458 万
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韩於羹、高强、何波、徐景浩、林艺明;同意叶世标将其持
有的 59.619 万元出资额、7.515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雷为农、林艺明。

                                      122
       2014 年 5 月 10 日,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就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比例(%)      转让对价(万元)

 1                          韩於羹                           25.2982                1.51           48.06658

 2                          高强                             25.2982                1.51           48.06658

 3          袁文毅          何波                             10.1164                0.61           19.22116

 4                          徐景浩                           10.1164                0.61           19.22116

 5                          林艺明                           33.5458                2.01           63.73702

                     合计                                  104.3750                 6.25          1,98.3125

 6                             雷为农                         59.619                3.57           113.2761
              叶世标
 7                             林艺明                           7.515               0.45            14.2785

                     合计                                    67.1340                4.02           127.5546


       2014 年 5 月 11 日,珠海市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400000044569)。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珠海亿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可                                                         508.348                30.44

       2          张宣东                                                       356.712                21.36

       3          何波                                                        263.6224                15.79

       4          徐景浩                                                      263.6224                15.79

       5          林艺明                                                       88.3218                 5.29

       6          富歌                                                          79.158                 4.74

       7          雷为农                                                        59.619                 3.57

       8          高强                                                         25.2982                 1.51

       9          韩於羹                                                       25.2982                 1.51

                                   合计                                       1,670.00               100.00


       7、2014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2 月 8 日,珠海亿盛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高强将其持有的 25.298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林艺明。2014 年 12 月 8 日,本次股权转让双方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具体情况如下表:



                                                          123
序号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比例(%)       转让对价(万元)

 1      高强          林艺明                   25.2982              1.51             48.06658


       2014 年 12 月 9 日,珠海亿盛在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珠海亿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胡可                                      508.348               30.44%      货币

 2       张宣东                                    356.712               21.36%      货币

 3       何波                                     263.6224               15.79%      货币

 4       徐景浩                                   263.6224               15.79%      货币

 5       林艺明                                     113.62               6.80%       货币

 6       富歌                                       79.158               4.74%       货币

 7       雷为农                                     59.619               3.57%       货币

 8       韩於羹                                    25.2982               1.51%       货币

                   合计                           1,670.00               100.00        -


       本次股权转让后,珠海亿盛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二)最终标的公司元盛电子历史沿革

       1、2002 年 11 月,元盛有限设立暨第一期实收资本缴纳

       珠海亿盛、新迪公司、立顺丝印、化学研究院、晖宁达、美国 IPCCAL、刘
延治(台湾籍)签署《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书》及《珠海元
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投资设立元盛有限,投资总额为 40 万美
元,注册资本 30 万美元以货币形式分别由珠海亿盛认缴 12 万美元、新迪公司
认缴 6 万美元、立顺丝印认缴 6 万美元、化学研究院认缴 3 万美元、晖宁达认
缴 1.5 万美元、美国 IPCCAL 认缴 1.2 万美元、刘延治认缴 0.3 万美元。

       2002 年 11 月 8 日,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出具
《关于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书及章程的批复》(珠香经
[2002]31 号),同意设立元盛有限,投资总额为 4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30




                                            124
万美元,合资各方应自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90 日内分期缴清注册资本,
第一期缴纳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金的 15%。

      同日,珠海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
经贸粤珠合资证字[2002]0067 号)。

      2002 年 11 月 13 日,珠海市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珠
-市局)名称预核准外字[2002]第 846 号),核准公司名称为“珠海元盛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2002 年 11 月 15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向元盛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企合总副字第 005789 号)。根据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元盛有限的住所为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胡可,注册资本为
30 万美元(实收资本:0 美元),企业类型为合资经营(港资),经营范围为“生
产和销售自产的 IC 卡、薄膜开关、软性电路板、软性扁平电缆”,经营期限自
200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

      2002 年 11 月 18 日,珠海岳华安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岳
华安地验字 2002-02-0053),截至 2002 年 11 月 18 日,元盛有限已收到投资
方以货币方式缴纳的第一期实收资本共计 225,000 美元。其中珠海亿盛缴纳
996,000 元,按汇率折合 120,333.45 美元,溢价 333.45 美元计入资本公积;立
顺丝印缴纳 498,000 元,按汇率折合 60,166.73 美元,溢价 166.73 美元计入资
本公积;化学研究院缴纳 601,000 元,按汇率折合 72,610.85 美元,溢价 201.20
美元计入资本公积;晖宁达缴纳 124,500 元,按汇率折合 15,041.68 美元,溢价
41.68 美元计入资本公积。

      元盛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比例(%)                  实缴比例(%)
                             (美元)                       (美元)

  1      珠海亿盛             120,000.00          40.00       120,000.00          40.00

  2      新迪公司              60,000.00          20.00             0.00            0.00

  3      立顺丝印              60,000.00          20.00        60,000.00          20.00

  4      化学研究院            30,000.00          10.00        30,000.00          10.00



                                           125
  5      晖宁达                15,000.00            5.00       15,000.00            5.00

  6      美国 IPCCAL           12,000.00            4.00            0.00            0.00

  7      刘延治                 3,000.00            1.00            0.00            0.00

           合计               300,000.00         100.00       225,000.00          75.00


      2、2003 年 10 月,第二期实收资本缴纳

      2003 年 10 月 28 日,珠海岳华安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岳
华安地验字 2003-02-0023),截至 2003 年 4 月 25 日,元盛有限收到投资方以
货币方式缴纳的第二期实收资本共计 75,000 美元。其中新迪公司缴纳 468,480
港元,按汇率折合 60,066.98 美元,溢价 66.98 美元列入资本公积;美国 IPCCAL
缴纳 12,000 美元;刘延治缴纳 23,424 港元,按汇率折合 3,003.35 美元,溢价
3.35 美元列入资本公积。连同第一期出资,元盛有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共计 300,000 美元。

      2003 年 10 月 29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向元盛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企合总副字第 005789 号),注册资本为 30 万美元(实收资
本:30 万美元)。本次变更完成后,元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比例(%)                  实缴比例(%)
                             (美元)                       (美元)

  1      珠海亿盛             120,000.00          40.00       120,000.00          40.00

  2      新迪公司              60,000.00          20.00        60,000.00          20.00

  3      立顺丝印              60,000.00          20.00        60,000.00          20.00

  4      化学研究院            30,000.00          10.00        30,000.00          10.00

  5      晖宁达                15,000.00            5.00       15,000.00            5.00

  6      美国 IPCCAL           12,000.00            4.00       12,000.00            4.00

  7      刘延治                 3,000.00            1.00        3,000.00            1.00

           合计               300,000.00         100.00       300,000.00         100.00


      3、2005 年 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11 月 30 日,晖宁达与元盛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晖宁达
将所持元盛有限 5%的股权(1.5 万美元出资额)以 1.5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予元
盛科技。

                                           126
    2004 年 12 月 14 日,元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晖宁达将所持 1.5 万美元
出资额转让予元盛科技,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元盛有限各投资方签署《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
同之(一)》及《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改之(一)》。

    2005 年 1 月 11 日,珠海市香洲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中外合
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合同之(一)、章程修
改之(二)的批复》(珠香贸外资管字[2005]005 号),同意上述变更。

    注:根据该批复正文内容及工商变更登记档案,上述批复名称记载的“章程
修改之(二)”为笔误,应为“章程修改之(一)”。

    2005 年 1 月 13 日,珠海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珠合资证字[2002]0067 号)。

    2005 年 1 月 13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元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珠海亿盛                           120,000.00                    40.00

   2        新迪公司                             60,000.00                   20.00

   3        立顺丝印                             60,000.00                   20.00

   4        化学研究院                           30,000.00                   10.00

   5        元盛科技                             15,000.00                    5.00

   6        美国 IPCCAL                          12,000.00                    4.00

   7        刘延治                                3,000.00                    1.00

               合计                            300,000.00                100.00


       4、2005 年 5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股东名称变更

    2005 年 2 月 25 日,经中山市工商局核准,“中山市立顺丝印材料有限公司”
更名为“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司”。

    2005 年 4 月 1 日,元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元盛科技以 1.2 万美元的价
格受让美国 IPCCAL 所持元盛有限 4%的股权(1.2 万美元出资额)、以 0.3 万


                                        127
美元的价格受让刘延治所持元盛有限 1%的股权(0.3 万美元出资额),其他股
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股东“中山市立顺丝印材料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山市立顺
实业有限公司”,并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元盛科技分别与美国 IPCCAL、刘延治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同日,元盛有限各投资方签署《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
同之(二)》及《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改之(二)》。

    2005 年 4 月 27 日,珠海市香洲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中外合
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补充合同之(二)及章程修
改之(二)的批复》(珠香贸外资管字[2005]063 号),同意美国 IPCCAL、
刘延治分别将所持元盛有限的全部股权转让予元盛科技,元盛有限股东“中山市
立顺丝印材料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山市中山立顺有限公司”。

    2005 年 4 月 29 日,珠海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珠合资证字[2002]0067 号)。

    2005 年 5 月 9 日,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元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珠海亿盛                         120,000.00                    40.00

   2        新迪公司                           60,000.00                   20.00

   3        中山立顺                           60,000.00                   20.00

   4        化学研究院                         30,000.00                   10.00

   5        元盛科技                           30,000.00                   10.00

               合计                          300,000.00                100.00


       5、2005 年 8 月,增资

    2005 年 4 月 1 日,元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 万美元
增至 120 万美元,投资总额由 40 万美元增至 160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 90 万
美元以货币形式分别由珠海亿盛认缴 36 万美元、中山立顺认缴 18 万美元、新




                                      128
迪公司认缴 18 万美元、化学研究院认缴 9 万美元、元盛科技认缴 9 万美元,并
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元盛有限各投资方签署《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
同之(三)》及《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改之(三)》。

    2005 年 4 月 27 日,珠海市香洲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中外合
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同之(三)及章程修改之(三)的批复》
(珠香贸外资管字[2005]064 号),同意元盛有限增加投资总额 120 万美元,
增加注册资本 90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须在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2 个月内缴清。

    2005 年 4 月 29 日,珠海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珠合资证字[2002]0067 号)。

    2005 年 5 月 9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向元盛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企合总副字第 005789 号),注册资本为 120 万美元(实收资本:
30 万美元)。

    2005 年 8 月 11 日,珠海安德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安
德利验字(2005)第 125 号),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元盛有限已收到珠海
亿盛、新迪公司、中山立顺、化学研究院和元盛科技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
资本共计 900,000 美元(溢价 1,172 美元已计入资本公积),累计实收资本共
计 1,200,000 美元。

    2005 年 8 月 22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向元盛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企合总副字第 005789 号),注册资本为 120 万美元(实收资
本:120 万美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元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珠海亿盛                          480,000.00                   40.00

   2     新迪公司                          240,000.00                   20.00

   3     中山立顺                          240,000.00                   20.00

   4     化学研究院                        120,000.00                   10.00



                                    129
   5     元盛科技                              120,000.00                    10.00

             合计                            1,200,000.00                   100.00


    6、2005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11 月 1 日,元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中山立顺将所持元盛有限
5%的股权(6 万美元出资额)以 6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予珠海亿盛,其他股东放
弃优先购买权,并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中山立顺与珠海亿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同日,元盛有限各投资方签署《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
同之(四)》及《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改之(四)》。

    2005 年 12 月 9 日,珠海市香洲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经
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同之(四)及章程修改之(四)的批复》(珠
香贸外资管字[2005]191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同日,珠海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粤珠合资证字[2002]0067 号)。

    2005 年 12 月 13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元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珠海亿盛                           540,000.00                      45.00

   2      新迪公司                           240,000.00                      20.00

   3      中山立顺                           180,000.00                      15.00

   4      化学研究院                         120,000.00                      10.00

   5      元盛科技                           120,000.00                      10.00

           合计                             1,200,000.00                    100.00


    7、2006 年 3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2 月 15 日,元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中山立顺将所持元盛有限
5%的股权(6 万美元出资额)以 6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予元盛科技,其他股东放
弃优先购买权,并修改公司章程。

                                      130
    同日,中山立顺与元盛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同日,元盛有限各投资方签署《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
同之(五)》及《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改之(五)》。

    2006 年 2 月 22 日,珠海市香洲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经
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同之(五)及章程修改之(五)的批复》(珠
香贸外资管字[2006]008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6 年 2 月 28 日,珠海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珠合资证字[2002]0067 号)。

    2006 年 3 月 6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元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珠海亿盛                          540,000.00                      45.00

   2     新迪公司                          240,000.00                      20.00

   3     元盛科技                          180,000.00                      15.00

   4     中山立顺                          120,000.00                      10.00

   5     化学研究院                        120,000.00                      10.00

          合计                            1,200,000.00                    100.00


    8、2007 年 1 月,增资

    2006 年 12 月 1 日,元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总额由 160 万美
元增至 30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120 万美元增至 240 万美元,新增 120 万美元
注册资本由原股东按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并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元盛有限各投资方签署《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
同之(六)》及《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改之(六)》。

    2006 年 12 月 8 日,珠海市香洲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经
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同之(六)及章程修改之(六)的批复》(珠
香贸外资管字[2006]156 号),同意元盛有限投资总额增至 300 万美元,注
册资本增至 240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以货币形式分别由珠海亿盛认缴 54 万美

                                    131
元、中山立顺认缴 12 万美元、新迪公司认缴 24 万美元、化学研究院认缴 12 万
美元、元盛科技认缴 18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须在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3 个月
内缴清。

    2006 年 12 月 11 日,珠海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珠合资证字[2002]0067 号)。

    2007 年 1 月 19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向元盛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企合总副字第 005789 号),注册资本为 240 万美元(实收资
本:120 万美元)。

    2007 年 1 月 22 日,广东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珠海元盛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长广验字(2007)第 001 号),经其审验,
截至 2007 年 1 月 15 日,元盛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
资本共计 120 万美元,累计实收资本共计 240 万美元。

    2007 年 1 月 23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向元盛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企合总副字第 005789 号),注册资本为 240 万美元(实收资
本:240 万美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元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珠海亿盛                         1,080,000.00                    45.00

   2       新迪公司                          480,000.00                     20.00

   3       元盛科技                          360,000.00                     15.00

   4       中山立顺                          240,000.00                     10.00

   5       化学研究院                        240,000.00                     10.00

            合计                            2,400,000.00                   100.00


    9、2007 年 4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4 月 20 日,元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珠海亿盛分别受让新迪公
司所持元盛有限 2%的股权(4.8 万美元出资额)、中山立顺所持元盛有限 1%的
股权(2.4 万美元出资额)、元盛科技所持元盛有限 8%的股权(19.2 万美元出
资额),并修改公司章程。

                                      132
    同日,珠海亿盛分别与新迪公司、中山立顺、元盛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书》。

    同日,元盛有限各投资方签署《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
同之(七)》及《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改之(七)》。

    2007 年 4 月 24 日,珠海市香洲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经
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补充合同之(七)及章程修改之
(七)的批复》(珠香贸外资管字[2007]062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同日,珠海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粤珠合资证字[2002]0067 号)。

    2007 年 4 月 26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元盛有限的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珠海亿盛                          1,344,000.00                    56.00

   2     新迪公司                           432,000.00                     18.00

   3     化学研究院                         240,000.00                     10.00

   4     中山立顺                           216,000.00                      9.00

   5     元盛科技                           168,000.00                      7.00

           合计                            2,400,000.00                   100.00


    10、2007 年 5 月,增资

    2007 年 4 月 20 日,元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40 万美
元增至 396 万美元,投资总额由 300 万美元增至 500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 156
万美元以货币形式分别由珠海亿盛认缴 87.36 万美元、中山立顺认缴 14.04 万美
元、新迪公司认缴 28.08 万美元、化学研究院认缴 15.6 万美元、元盛科技认缴
10.92 万美元,并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元盛有限各投资方签署《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
同之(八)》及《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改之(八)》。

    2007 年 5 月 22 日,珠海市香洲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经

                                     133
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同之(八)及章程修改之(八)的批复》(珠
香贸外资管字[2007]081 号),同意元盛有限增加投资总额 200 万美元,增
加注册资本 156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须在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3 个月内缴清。

    同日,珠海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粤珠合资证字[2002]0067 号)。

    2007 年 5 月 24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向元盛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企合总副字第 005789 号),注册资本为 396 万美元(实收资
本:240 万美元)。

    2007 年 5 月 29 日,广东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信长广验字(2007)第 015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07 年 5 月 28 日,元盛
有限已收到公司股东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共计 156 万美元,累计实
收资本共计 396 万美元。

    2007 年 5 月 30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向元盛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企合总副字第 005789 号),元盛有限注册资本为 396 万美元
(实收资本:396 万美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元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珠海亿盛                         2,217,600.00                    56.00

   2      新迪公司                          712,800.00                     18.00

   3      化学研究院                        396,000.00                     10.00

   4      中山立顺                          356,400.00                      9.00

   5      元盛科技                          277,200.00                      7.00

           合计                            3,960,000.00                   100.00


    11、元盛电子的设立

    2007 年 7 月 6 日,经元盛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元盛有限由中外合资
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中外合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元盛有限的全体投资者作
为发起人,以经审计的元盛有限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同发起设立元盛电子(筹);
同意对元盛有限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元盛电子(筹)的

                                     134
总股本将根据审计后的净资产依法折算;元盛有限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由变
更后的元盛电子(筹)承继。

    2007 年 7 月 6 日,元盛有限合营各方签署《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
外合营各方关于终止原合同、章程并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协议》,全体投资者一
致同意将元盛有限由中外合资的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整体变更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终止《中外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书》及《中外合资经营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07 年 7 月 1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信会
师报字【2007】第 11717 号),确认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元盛有限的净资
产为 58,847,759.34 元。

    2007 年 8 月 15 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对珠海元盛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广信评报字【2007】
第 052 号),以 200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确认元盛有限的股东权益评估值
为 145,185,000.00 元。

    2007 年 8 月 16 日,元盛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同日,发起人签署了《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07 年 9 月 5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省国资
委关于省化学研究院持有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问
题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07】280 号),同意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为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化学研究院持有的 500 万
股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2007 年 10 月 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同意珠海元
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7】1771 号),
同意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创立事宜,选举产生了元盛电子第
一届董事会以及由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的第一届监事会。


                                    135
    2007 年 11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元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7)第 23758 号《验资报告》,
确认截至 2007 年 11 月 20 日,元盛电子已将元盛有限 2007 年 6 月 30 日经审
计账面净资产中的实收资本 31,229,684.48 元,资本公积 3,525,779.82 元,盈
余 公 积 2,409,229.51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21,683,065.53 元 , 合 计 净 资 产
58,847,759.34 元,按 1.176955:1 的比例折合股本 50,000,000.00 元,余下
8,847,759.34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7 年 11 月 22 日,元盛电子取得商务部核发的商外资资审 A 字【2007】
025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7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40040001021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元盛电子设立时,其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亿盛                               2,800.00                   56.00

   2      新迪公司                                900.00                    18.00

   3      化学研究院                              500.00                    10.00

   4      中山立顺                                450.00                     9.00

   5      元盛科技                                350.00                     7.00

             合计                                5,000.00               100.00


    12、2009 年 8 月,股东变更

    2009 年 1 月 13 日,湖北省工商局出具《关于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情况的说明》,经核准,化学研究院改制为华烁科技。

    2009 年 4 月 11 日,元盛电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2009 年 5 月 16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
制企业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方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
[2009]377 号),同意化学研究院所持元盛电子的全部股份由华烁科技承接。

    2009 年 6 月 2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


                                       136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9]0010 号)。

    2009 年 8 月 6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省国资
委关于省化学研究院持有元盛股份公司股权问题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09]
229 号),化学研究院改制为华烁科技后国有股东持股 20%,原化学研究院所
持元盛电子 500 万股的股权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非国有股。

    2009 年 8 月 18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元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亿盛                           2,800.00                     56.00

   2       新迪公司                            900.00                      18.00

   3       华烁科技                            500.00                      10.00

   4       中山立顺                            450.00                       9.00

   5       元盛科技                            350.00                       7.00

              合计                            5,000.00                 100.00


    13、2009 年 10 月,第六次股份转让

    2009 年 8 月 5 日,新迪公司与元盛科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新迪公
司将所持元盛电子 5%的股份以 525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元盛科技。

    2009 年 8 月 22 日,元盛电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09 年 10 月 20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
制企业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09]
646 号),同意新迪公司将所持元盛电子 5%的股份以 525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元
盛科技。

    2009 年 10 月 22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9]0010 号)。

    2009 年 10 月 30 日,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137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亿盛                                   2,800.00              56.00

  2      新迪公司                                    650.00               13.00

  3      元盛科技                                    600.00               12.00

  4      华烁科技                                    500.00               10.00

  5      中山立顺                                    450.00                9.00

                    合计                            5,000.00             100.00


      14、2010 年 12 月,第七次股份转让、增资

      2010 年 11 月 1 日,元盛科技与 APPLE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元盛科
技将所持元盛电子 250 万股股份以 1,428.75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 APPLE。

      2010 年 11 月 27 日,元盛电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元盛电子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5,6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600 万元分别由正达联合、APPLE
以货币方式认缴;正达联合投入资金 2,286 万元,其中 4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1,88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APPLE 投入资金 1,143 万元,其中 200 万元计入注
册资本,94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0 年 12 月 23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
制企业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
[2010]449 号),同意元盛科技将所持元盛电子 250 万股股份转让予 APPLE,
股权转让价款以等值外汇现金支付;同意正达联合认购元盛电子 400 万股、
APPLE 认购元盛电子 200 万股。

      2010 年 12 月 27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9]0010 号)。

      2010 年 12 月 30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
喜验字[2010]第 01068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10 年 12 月 29 日,元盛电
子已收到正达联合、APPLE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共计 600 万元,其中,正达联
合以货币方式实际缴纳 2,286 万元,400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APPLE 以货币方式实际缴纳 1,346 万港元,按汇率折合 11,459,036.40 元,200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元盛电子累计实收资本(股本)共计 5,600


                                       138
万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珠海市工商局就上述变更向元盛电子换发《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400400010212)。

      本次股份转让、增资完成后,元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亿盛                                   2,800.00              50.00

  2      新迪公司                                    650.00               11.60

  3      华烁科技                                    500.00                8.93

  4      中山立顺                                    450.00                8.04

  5      APPLE                                       450.00                8.04

  6      正达联合                                    400.00                7.14

  7      元盛科技                                    350.00                6.25

                    合计                            5,600.00             100.00


      15、2012 年 3 月,第八次股份转让

      2012 年 1 月 12 日,元盛电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元盛科技将所持元盛电
子 125 万股股份以 714.375 万元的价格转予富国东海,并修改公司章程。

      元盛科技与富国东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股份转让价款以等值外
汇现金支付。

      2012 年 2 月 17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
制企业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2]
64 号),同意元盛科技将所持元盛电子 125 万股股份以每股 5.715 元的价格(共
计 714.375 万元)转让予富国东海。

      2012 年 2 月 22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9]0010 号)。

      2012 年 3 月 7 日,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亿盛                                   2,800.00              50.00



                                      139
  2       新迪公司                                   650.00              11.60

  3       华烁科技                                   500.00               8.93

  4       中山立顺                                   450.00               8.04

  5       APPLE                                      450.00               8.04

  6       正达联合                                   400.00               7.14

  7       元盛科技                                   225.00               4.02

  8       富国东海                                   125.00               2.23

                     合计                          5,600.00             100.00


       16、2013 年 4 月,增资

      2013 年 3 月 20 日,元盛电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600
万元增至 6,6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全体股东以元盛电子派发的红
利按原持股比例认缴,其中珠海亿盛认缴 5,000,000 元,中山立顺认缴 804,000
元,华烁科技认缴 893,000 元,新迪公司认缴 1,160,000 元,元盛科技认缴
402,000 元,正达联合认缴 714,000 元,APPLE 认缴 804,000 元,富国东海认
缴 223,000 元,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3 年 4 月 9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
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粤外经贸资
字[2013]144 号),同意元盛电子注册资本由 5,600 万元增至 6,60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以其在公司获得的税后未分配利润按原持股比例转投
入。

      2013 年 4 月 11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9]0010 号)。

       2013 年 4 月 18 日,大华会计师珠海分所出具《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3]
030014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13 年 4 月 18 日,元盛电子已将未分配利润
1,000 万元转增股本,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 6,600 万元。

       2013 年 4 月 22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增资完成后,元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140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亿盛                                  3,300.00              50.00

  2      新迪公司                                   766.00               11.60

  3      华烁科技                                   589.30                8.93

  4      中山立顺                                   530.40                8.04

  5      APPLE                                      530.40                8.04

  6      正达联合                                   471.40                7.14

  7      元盛科技                                   265.20                4.02

  8      富国东海                                   147.30                2.23

                    合计                           6,600.00             100.00


      17、2014 年 7 月,增资

      2013 年 11 月 28 日,元盛电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6,600
万元增至 7,03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30 万元分别由元盛科技、鑫懋投资以货
币方式认缴;元盛科技投入资金 248 万元,其中 8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8 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鑫懋投资投入资金 1,085 万元,其中 3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73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4 年 2 月 18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广东省外经贸厅关
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粤外经贸
资字[2014]77 号),同意注册资本由 6,600 万元增至 7,030 万元,由元盛科
技、鑫懋投资分别以货币方式认购 80 万股股份、350 万股股份。

      2014 年 2 月 20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9]0010 号)。

      (1)第一期实收资本缴纳

      2014 年 7 月 17 日,珠海安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
告》(安德信验字(2014)第 156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14 年 7 月 11 日,
元盛电子已收到元盛科技、鑫懋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共计 86 万元,其中,
鑫懋投资以货币方式实际缴纳 217 万元,70 万元计入股本,147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元盛科技以货币方式实际缴纳 49.65 万元,16 万元计入股本,33.65 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元盛电子累计实收资本为 6,686 万元。

                                      141
      2014 年 7 月 23 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元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比例(%)                          实缴比例(%)
                           (万元)                            (万元)

  1      珠海亿盛             3,300.00                46.94      3,300.00                  46.94

  2      新迪公司               766.00                10.90        766.00                  10.90

  3      华烁科技               589.30                 8.38        589.30                   8.38

  4      中山立顺               530.40                 7.54        530.40                   7.54

  5      APPLE                  530.40                 7.54        530.40                   7.54

  6      正达联合               471.40                 6.71        471.40                   6.71

  7      鑫懋投资               350.00                 4.98         70.00                   1.00

  8      元盛科技               345.20                 4.91        281.20                   4.00

  9      富国东海               147.30                 2.10        147.30                   2.10

         合计                 7,030.00               100.00      6,686.00                  95.11


      (2)第二期实收资本缴纳

      2015 年 9 月 14 日,大华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00902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15 年 9 月 2 日,元盛电子已收到元盛科技以货币方式
实际缴纳 198.35 万元,其中 64 万元计入股本,134.3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元
盛电子累计实收资本为 6,750 万元。2015 年 9 月 30 日,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
述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元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比例(%)                        实缴比例(%)
                              (万元)                           (万元)

  1      珠海亿盛                3,300.00              46.94         3,300.00              46.94

  2      新迪公司                     766.00           10.90          766.00               10.90

  3      华烁科技                     589.30            8.38          589.30                8.38

  4      中山立顺                     530.40            7.54          530.40                7.54

  5      APPLE                        530.40            7.54          530.40                7.54

  6      正达联合                     471.40            6.71          471.40                6.71

  7      鑫懋投资                     350.00            4.98              70.00             1.00

  8      元盛科技                     345.20            4.91          345.20                4.91



                                               142
  9      富国东海                147.30              2.10         147.30           2.10

           合计                 7,030.00           100.00       6,750.00          96.02


      (3)第三期实收资本缴纳

      2015 年 10 月 27 日,大华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01056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15 年 10 月 23 日,元盛电子已收到鑫懋投资以货币方
式实际缴纳 868 万元,其中 280 万元计入股本,58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元盛
电子累计实收资本为 7,030 万元。2015 年 10 月 29 日,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
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元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比例(%)                   实缴比例(%)
                          (万元)                          (万元)

  1      珠海亿盛             3,300.00             46.94        3,300.00          46.94

  2      新迪公司               766.00             10.90          766.00          10.90

  3      华烁科技               589.30              8.38          589.30           8.38

  4      中山立顺               530.40              7.54          530.40           7.54

  5      APPLE                  530.40              7.54          530.40           7.54

  6      正达联合               471.40              6.71          471.40           6.71

  7      鑫懋投资               350.00              4.98          350.00           4.98

  8      元盛科技               345.20              4.91          345.20           4.91

  9      富国东海               147.30              2.10          147.30           2.10

         合计                 7,030.00            100.00        7,030.00         100.00


      18、2016 年 3 月,第九次股份转让

      2015 年 12 月 31 日,鑫懋投资与嘉兴兴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鑫懋投
资将所持元盛电子 350 万股股份以 6.27 元/股的价格(总价 2,194.5 万元)转让
予嘉兴兴和。

      2016 年 1 月 10 日,元盛电子召开董事会,同意鑫懋投资将所持元盛电子
350 万股股份以 6.27 元/股的价格(总价 2,194.5 万元)转让予嘉兴兴和。

      2016 年 1 月 25 日,元盛电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就上述股份转让修改公
司章程。



                                            143
    2016 年 3 月 28 日,广东省商务厅出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外商投资股份
制企业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更的批复》(粤商务资字[2016]
88 号),同意鑫懋投资将所持元盛电子 350 万股股份以 2,194.5 万元的价格转
让予嘉兴兴和。

    2016 年 3 月 30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9]0010 号)。

    2016 年 3 月 31 日,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亿盛                          3,300.00                   46.94

    2        新迪公司                            766.00                   10.90

    3        华烁科技                            589.30                    8.38

    4        中山立顺                            530.40                    7.54

    5        APPLE                               530.40                    7.54

    6        正达联合                            471.40                    6.71

    7        嘉兴兴和                            350.00                    4.98

    8        元盛科技                            345.20                    4.91

    9        富国东海                            147.30                    2.10

                合计                           7,030.00               100.00


    19、2016 年 5 月,第十次股份转让

    2016 年 3 月 20 日,元盛电子召开董事会,同意正达联合将所持元盛电子
222 万股股份以 9 元/股的价格(总价 1,998 万元)转让予鼎吉名富、将所持元
盛电子 249.4 万股股份以 9 元/股的价格(总价 2,244.6 万元)转让予金嵛投资。

    2016 年 4 月 15 日,元盛电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就上述股份转让修改公
司章程。

    2016 年 4 月 22 日,正达联合分别与鼎吉名富、金嵛投资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书》。



                                     144
    2016 年 5 月 13 日,广东省商务厅出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外商投资股份
制企业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更的批复》(粤商务资字[2016]
156 号),同意正达联合将所持元盛电子 222 万股股份以 1,998 万元的价格转让
予鼎吉名富、将所持元盛电子 249.4 万股股份以人 2,244.6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金
嵛投资。

    2016 年 5 月 2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9]0010 号)。

    2016 年 5 月 26 日,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亿盛                            3,300.00                   46.94

    2      新迪公司                              766.00                   10.90

    3      华烁科技                              589.30                    8.38

    4      中山立顺                              530.40                    7.54

    5      APPLE                                 530.40                    7.54

    6      嘉兴兴和                              350.00                    4.98

    7      元盛科技                              345.20                    4.91

    8      金嵛投资                              249.40                    3.55

    9      鼎吉名富                              222.00                    3.16

   10      富国东海                              147.30                    2.10

              合计                             7,030.00               100.00


    20、2016 年 7 月,第十一次股份转让

    2016 年 6 月 17 日,元盛电子召开董事会,同意鼎吉名富将所持元盛电子
222 万股股份转让予正达联合。

    2016 年 7 月 2 日,元盛电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就上述股份转让修改公司
章程。

    2016 年 7 月 7 日,鼎吉名富与正达联合签署《合同解除协议书》,同意解
除双方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145
         同日,鼎吉名富与正达联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鼎吉名富将所持
元盛电子 222 万股股份转让予正达联合。

         2016 年 7 月 13 日,广东省商务厅出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外商投资股份
制企业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更的批复》(粤商务资字[2016]
229 号),同意鼎吉名富将所持元盛电子 222 万股股份转让予正达联合。

         2016 年 7 月 18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9]0010 号)。

         2016 年 7 月 20 日,珠海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元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亿盛                             3,300.00                              46.94

     2        新迪公司                                 766.00                            10.90

     3        华烁科技                                 589.30                             8.38

     4        中山立顺                                 530.40                             7.54

     5        APPLE                                    530.40                             7.54

     6        嘉兴兴和                                 350.00                             4.98

     7        元盛科技                                 345.20                             4.91

     8        金嵛投资                                 249.40                             3.55

     9        正达联合                                 222.00                             3.16

     10       富国东海                                 147.30                             2.10

               合计                                7,03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元盛电子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三)最近三年进行的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1、元盛电子最近三年评估或估值情况

                                                        估值结果       转让/增资    本次重组
序号                      项目          评估方法
                                                        (亿元)         价格       交易价格

 1         2015 年 10 月增资                       -            2.18   3.10 元/股   8.53 元/股

 2         2016 年 3 月股权转让                    -            4.41   6.27 元/股   8.53 元/股



                                          146
 3     2016 年 5 月及 7 月股权转让         -      6.33    9 元/股   8.53 元/股


     2、与本次交易差异原因

     (1)2015 年 10 月增资主要系 2013 年度增资分三期缴纳完成,最后一次
缴纳完成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27 日。该次增资主要系 2013 年度元盛电子因资
金需求拟增资扩股,元盛科技、珠海鑫懋因看好元盛电子的未来发展而投资入股,
该次增资价格基于 2012 年度业绩及根据当时净资产、盈利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
综合确定,而 2013 年以来元盛电子进入高速发展期,收入增长迅速、盈利能力
得到持续增强,因此该次增资估值水平低于本次重组估值水平。

     (2)2016 年 3 月股权转让中元盛电子估值为 4.41 亿元,低于本次重组估
值,主要系该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估值基于 2015
年度业绩及根据当时净资产、盈利状况、业务发展态势协商确定,2015 年度元
盛电子净利润为 3,555.05 万元,该次交易对应的市盈率为 12 倍左右,2016 年
度元盛电子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度增长 22.95%,净利润较 2015 年度增长
29.27%, 2016 年以来元盛电子收入增长较快、盈利能力增强,导致本次重组
估值水平较该次股权转让估值有所提高。

     (3)2016 年 5 月及 7 月股权转让中元盛电子估值为 6.33 亿元,高于本次
重组估值,该次股权转让时元盛电子明确了上市申请计划,并已进入 IPO 辅导
备案阶段,交易各方综合考虑元盛电子资本市场运作前景(拟 IPO)、未来业务
发展前景、预期效益等因素后协商一致确定价格,而目前元盛电子资本市场运作
计划已发生变更,因此两次估值存在差异。

     3、最近三年增资及股权转让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元盛电子最近三年增资及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元盛电子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四、交易标的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收购前交易标的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47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珠海亿盛持有元盛电子 46.94%的股份,
为元盛电子的控股股东。2007 年 7 月 9 日,珠海亿盛的股东胡可、张宣东、何
波、徐景浩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确认:“对于珠海元盛股东(大)会审
议事项的表决,各方同意由珠海亿盛董事长按照一致行动后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对于珠海元盛董事会审议事项的表决,各方同意以珠海元盛董事身份按照一致行
动后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珠海亿盛为珠海元盛控
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自珠海
亿盛设立以来,胡可、张宣东、何波、徐景浩合计所持珠海亿盛股权未低于 80%。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四人分别持有珠海亿盛 30.44%、21.36%、
15.79%、15.79%股权,合计持股比例为 83.37%,绝对控股珠海亿盛。因珠海
亿盛持有元盛电子 46.94%的股份,从 2002 年成立至今,上述四人一直担任元
盛电子的关键职位,所以胡可、张宣东、何波、徐景浩四人可以通过珠海亿盛控
制元盛电子,为元盛电子的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请参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
情况”之“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二)收购后交易标的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48
注:本次交易前,元盛电子外资持股比例为 25.45%,本次交易完成后,元盛电子的外资持股比例下降为
11.46%,元盛电子将不能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五、交易标的下属子公司情况

     (一)标的公司珠海亿盛下属子公司情况

     目前,珠海亿盛除持有元盛电子股权外,无其他营业收入来源及对外投资,
未实际开展具体经营业务。

     (二)最终标的公司元盛电子下属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珠海元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有限公司          300万元     100.00%

南昌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有限公司          650万元     100.00%

元盛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子公司         有限公司           1万港元    100.00%

元盛电子(新加坡)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       有限公司     40万新加坡元      50.00%


     1、珠海元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珠海元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可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注册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工业园香工路 17 号厂房 3 楼

成立日期           2011 年 2 月 17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570106325B

                   柔性线路板的研发与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FPC 的组装



                                                 149
       2、南昌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南昌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可

注册资本           65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大道以北、青岚大道以西 2 号楼

成立日期           2013 年 7 月 5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8071829908Y

                   生产和销售柔性线路板;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FPC 的表面贴装


       3、元盛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元盛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 万港币

注册地址           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 11 号华成工商中心 8 楼 14 室

董事               胡可

公司编号           1137434

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31 日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柔性线路板的销售及相关电子材料的进出口。

主营业务           FPC 和 FPCA 的境外销售


       4、元盛电子(新加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元盛电子(新加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 万新加坡元

注册地址           51 Bukit Batok Crescent #06-20, Unity Centre, Singapore

董事               Xie Tianxiang、Li Dan、 Zhang Xuandong(张宣东)、Hu Ke(胡可)

公司编号           201528875H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14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柔性线路板等产品进出口一般贸易。

主营业务           东南亚、北美以及欧洲医疗设备用 FPC 的境外市场销售


                                                 150
六、交易标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

    1、所属行业及划分依据

    元盛电子目前主要从事挠性印制电路板(FPC)及其组件(FPCA)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激光读取头、汽车电子、液晶显示模组、触摸屏、
摄像头模组、生物识别、智能终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等领域。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元盛电子从事的行
业类别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7 电子元件制造”
中的“C3972 印制电路板制造”。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上市公司
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元盛电子从事的行业类别为“C39 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珠海亿盛除控股元盛电子以外,未开展任何其他业务。

    2、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行业主管工作;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
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拟定电子信
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的电子信息司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
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
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
技术推广应用等职责。

    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是行业的自律组织,是隶属国家工业和信
息化部业务主管领导、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行业协
会,由印制电路 PCB、覆铜箔板 CCL 等原辅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部分电子装连
SMT 和电子制造服务 EMS 的企业以及相关的科研院校组成。下属九个国家二级
分会,现有会员单位近 800 家。




                                     151
    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主要工作包括:发动广大企业参与制订 CPCA 标准
和 WECC 标准,并与 IPC 和 JPCA 制订联合标准;参与海关用语和单耗的制订;
编辑出版印制电路信息报刊和专业书籍;主办每年 3 月份 CPCA 展览会;每年
春季、秋季国际 PCB 信息/技术论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各类讲座;进行行业
调查及每年公布“中国电子电路百强企业排行榜”;发布每年度产业发展报告等。

    3、行业主要政策和法律、法规

    PCB 是现代电子设备中必不可少的基础组件,是各种电子整机产品的重要
组成部分,在电子信息产业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因此我国政府和行业
主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对 PCB 行业进行扶持和鼓励。

    (1)《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 2020 年中长期规划纲要》

    国家信息产业部(现已并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2006 年制定的《信息产
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 2020 年中长期规划纲要》指出,重点围绕计算机、
网络和通信、数字化家电、汽车电子、环保节能设备及改造传统产业等的需求,
发展相关的“新型元器件技术”,将“多层、柔性、柔刚结合和绿色环保印制线路板
技术”列为重点发展技术之一,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未来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
正)》,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被列入信息产业行业鼓励类目录。

    (3)《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

    根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和知识产权局 2011 年联合发布的《当前
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高密度多层印刷电路
板和柔性电路板被列为重点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之一。

    (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 2017 年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7 年修订)》,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被列入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152
    (5)《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电路板制造业》

    为了保护环境、对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的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国家
环 境 保 护 部 于 2009 年 发 布 了 《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 印 制 电 路 板 制 造 业 》
(HJ450-2008)。

    本标准适用于印制电路板制造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
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
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

    (6)《中国制造 2025》

    国务院 2015 年发布了《中国制造 2025》,强调要开展示范应用,建立奖
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
材料的首批次或跨领域应用。到 2020 年,40%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
料实现自主保障,受制于人的局面逐步缓解,航天装备、通信装备、发电与输变
电设备、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家用电器等产业急需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
器件)和关键基础材料的先进制造工艺得到推广应用。到 2025 年,70%的核心
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实现自主保障,80 种标志性先进工艺得到推广应用,
部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建成较为完善的产业技术基础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整机
牵引和基础支撑协调互动的产业创新发展格局。

    (7)《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 年版)》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 年发布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15 年版)》,要求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实施《中国制造 2025》,落实工业
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打造制造强国的战略举措,我国制造业紧跟世界发展趋势、
实现转型升级。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家发改委 2016 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
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深入实施《中国制造 2025》,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
基础能力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
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153
    (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

    1、行业发展概况

    (1)FPC 行业发展概况

    FPC 制造业出现于 20 世纪 60 年代,美国等电子技术发达的国家最早将 FPC
应用于航天及军事等高精尖电子产品应用领域,冷战结束后,FPC 开始民用。

    21 世纪初,消费电子产业蓬勃发展推动 FPC 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但由于
欧美国家的生产成本不断提高,FPC 生产重心逐渐转向亚洲,形成了第一轮 FPC
产业转移浪潮,并推动具备良好制造业基础及生产经验的日本、韩国、台湾等国
家和地区 FPC 产业迅速成长。

    近年来,随着日本、韩国和台湾生产成本持续攀升,FPC 产业开始了新一
轮的产业转移。发达国家的 FPC 厂商纷纷在中国投资设厂,中国作为 FPC 产业
主要承接国,在新一轮产业转移浪潮中受益。目前,国内 FPC 总产值位于全球
领先地位。

    (2)国内 FPC 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 WECC(世界电子电路理事会)数据统计,国内 FPC 总产值从 2013
年的 46.72 亿美元提高至 2015 年的 56.81 亿美元,占全球总产值的比例从 2013
年的 43.31%增长至 2015 年的 47.97%。

    目前,国内 FPC 产值大部分系由外资企业创造。FPC 外资企业的母公司一
般为世界知名 FPC 厂商,在国内设厂后,依托其母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完整
的上下游产业链拓展能力,技术及产能规模均具有明显的优势。

    此外,FPC 产品部分核心原材料,如挠性覆铜板、导电胶膜、屏蔽膜等主
要掌握在外资企业手中,全球消费电子龙头企业主要分布在欧美、日韩,如三星、
苹果、索尼等。内资 FPC 厂商发展两头受控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参与国际市
场竞争能力较弱,销售主要集中在国内市场,整体市场占有率偏低。

    近年来,随着消费电子民族品牌如华为、小米、OPPO、VIVO 等突飞猛进
的发展,内资 FPC 厂商通过自身技术创新、生产工艺改造以及产能升级,依托


                                     154
与国内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产销规模逐年扩大,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与外资企
业的差距在不断缩小。

    2、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全球 FPC 市场由日、韩、美、台等企业占主导地位。其中,日资企业
最早将 FPC 用于民用行业,且占据挠性覆铜板、覆盖膜等 FPC 原材料供应市场
的主导地位,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世界领先,在全球 FPC 市场占有最大份额。
韩国 FPC 企业则受惠于三星、LG 等电子厂商的崛起,发展迅速。中国台湾的
FPC 企业深受日资企业的影响,注重企业管理,技术及设备水平稍弱于日资、
美资企业,综合实力优于中国大陆企业,并凭借其终端电子产品代工的区域优势,
在中档 FPC 产品领域占有大量的市场份额。

    近年来,国内 FPC 产业发展迅速,已涌现一批初具规模和技术领先的本土
FPC 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国大陆消费电子市场快速发展,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
FPC 行业成长,国内企业技术实力及设备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出现了一批直追
日、韩、美、台等外资先进企业的新兴 FPC 民族企业。但由于产业发展时间较
短,上下游供应链不完整、产业资金不足等原因,国内 FPC 企业规模普遍偏小,
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综合竞争力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2)行业市场化程度

    FPC 产品主要配套下游电子信息产业客户,不涉及生产许可、特许经营。
元盛电子与下游激光读取头、汽车电子、液晶显示、触摸屏、摄像头、生物识别、
智能终端等领域生产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形成配套关系,不存在行政性壁垒,行
业市场化程度高。

    3、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政策支持是 PCB 行业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

    PCB 是现代电子设备中必不可少的基础组件,是各种电子整机产品的重要
组成部分,在电子信息产业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因此我国政府和行业


                                    155
主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对 PCB 行业进行扶持和鼓励。PCB 行业相关政
策请见本节“六、(一)3、行业主要政策和法律、法规”。

    (2)下游产业蓬勃发展推动 FPC 产业快速增长

    随着液晶显示和触摸屏技术的发展,生物识别、智能手机更新换代,汽车电
子、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电视、新能源、柔性显示等新兴电子产品市场的快速
崛起,电子信息产业逐渐成为全球创新最活跃、带动性最强、渗透性最广的领域,
FPC 行业迎来蓬勃发展的机遇。

    (3)全球产业转移为国内 FPC 行业发展带来机遇

    中国投资环境良好,具有明显的人力成本优势及资源优势。国际知名的日本
旗胜、住友电工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嘉联益、台郡等 FPC 制造商均在国内设立
了生产基地。虽然国内企业在研发能力和管理能力上与国际大型企业尚有一定差
距,但行业的紧密交流将有效带动国内企业迅速提升。

    国内企业借助于产业转移,通过加强与国外厂商的合作、引进先进生产设备,
提升自身管理能力,积累研发经验,提高国际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

    4、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国内 FPC 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国内 FPC 行业近几年方才形成规模化生产,市场份额高的厂商主要为日本、
韩国、台湾、美国等知名 FPC 厂商在华投资的工厂。内资企业主要以生产中低
端挠性印制电路板为主,高精度 FPC 和刚挠结合板的生产还处于起步阶段,FPC
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2)行业配套不完善,挠性覆铜板等核心原材料主要依赖进口

    FPC 的主要原材料挠性覆铜板和覆盖膜的生产集中度较高,且随着技术的
不断发展,市场对 FPC 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使得 FPC 对原材料质量提出新的
要求。目前我国高品质的挠性覆铜板较为紧缺,大部分依赖进口解决。为保证产
品质量,国内厂商多选择进口原材料,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上游原材料供应的




                                     156
限制。虽然已有部分国内厂商开始寻求与国外企业合作解决技术难题,但优质原
材料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国外厂商的格局短期内无法改变。

    (3)市场集中度不高,成本转嫁能力较弱

    目前,FPC 行业国内企业市场集中度不高,单个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偏低。
同时下游产业尤其是消费电子产业近几年产能扩张迅速,产品价格竞争激烈,厂
商对产品成本控制逐步加强,下游产业的成本压力可能部分传递到 FPC 行业,
而 FPC 行业向上游转嫁成本的能力不强。

    (4)行业下游产业技术革新迅速,对 FPC 生产商的应变能力要求高

    FPC 产品是电子产品的重要组件,技术革新以电子产品发展需求为导向。
目前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日新月异,对 FPC 的简单数据连接需求提升为对信息传
导和图像显示等功能的新需求,同时也对 FPC 线宽、线距和布线密度等各项性
能提出了新要求。

    众多未能及时进行技术升级的 FPC 企业均由于无法适应产业格局变化纷纷
退出市场。在目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能及时适应市场变化,符合产业技术发展
方向的 FPC 企业才能得到良性发展的机会。

    5、进入该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壁垒

    FPC 行业作为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典型的技术密集型特征。

    一是 FPC 的生产制造涉及化学、机械电子、材料等多种学科技术成果,囊
括图形制作、层压、孔金属化、精密成型等系列工艺和专用技术,技术工艺复杂,
特别是消费电子产品对 FPC 超精细化提出更高的要求。FPC 厂商必须建立起包
括半导体、电子、材料、化学化工、自动化控制等多学科融合并具有长期开发实
践经验的技术团队,才能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变化。

    二是 FPC 产品开发对试制装备以及检测设备要求高,投入大,且技术成果
能否转化为产品、实现批量生产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对行业新进入者而言,形
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157
    (2)客户壁垒

    FPC 下游客户主要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及汽车电子制造
商。FPC 系电子产品电路连接不可缺少的零部件,直接关系到电子产品稳定性、
使用寿命。

    客户在遴选合格供应商时,评审周期较长且要求较高,一般需要经过半年以
上时间的严格考核。从企业实力、产品情况等多方面入手,考察内容涵盖企业规
模、生产配合度、产品稳定性、技术能力、未来技术发展方向、服务情况等。即
使成为合格供应商,开始阶段客户仅投放小批量试运行,只有长期合作、质量稳
定、供货及时的供应商才能获配较大份额。一旦实现大批量供货,即与下游客户
形成相对稳固的合作关系。下游客户通常遴选 3-4 家供应商,在无重大质量事故、
无供货不及时等情形下,一般不轻易更换、添加供应商,特别是日系、韩系等外
资客户对供应商选择条件更加苛刻,供应商与客户稳定性更高。

    另外,FPC 系定制化产品,电子产品市场变化快、个性化程度高、研发周
期短,通常客户要求 FPC 供应商同步参与研发,以保证产品研发效率,实现电
子工程、品质工程及结构工程的快速匹配,逐步形成互为依托、联动开发、长期
合作的稳定配套关系,新进入者在无过往业绩支撑下难以获得合格供应商资格。

    (3)规模壁垒

    FPC 采用定制模式生产,设计、生产过程包括需求理解、设计开模、样品
制作、采购配料、生产装配、检测等多个环节,存在必要的生产设计周期与前期
投入,且产品一般不能返修。只有规模化厂商才具备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的能力。

    另外,FPC 行业竞争激烈,整体毛利率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规模化生产
才能产生效益。目前,日、韩、美、台资企业位于 FPC 产业第一阵营,外商独
资的 FPC 厂商位居国内市场前列,主要占据了高端市场;厦门弘信、元盛电子
等实现规模化的本土内资企业占据第二阵营,主要服务触摸屏、液晶显示、生物
识别行业龙头企业京东方、欧菲科技、伯恩、天马等,具备一定的规模效应,主
要占据了国内中高端市场。FPC 行业已经形成向行业内规模企业集中的产销格
局,对新进入者构成较高的规模壁垒。


                                     158
    (4)资金壁垒

    FPC 行业生产链条长、生产工序繁多,生产过程实行全程线上检测,投入
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量大、复杂,特别是核心、关键设备需要进口,主要生产
厂区需要达到无尘洁净要求,污水处理设施要求高,项目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另外,从原材料投放到成品出库,经历数十道工序,且下游客户结算条件较
为苛刻,一般实行三个月信用期,占用大量流动资金。新进入者在达到生产条件
情形下,还需要配套客户进行长达半年以上的产品开发、试用,才能成为合格供
应商。因此,对新进入者而言,面临前期设备、厂房建设投入、试制阶段投入以
及供货后流动资产垫付等资金压力,FPC 行业已经形成较高的资金门槛。

    6、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与上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FPC 的直接原材料主要包括挠性覆铜板、覆盖膜、金盐、屏蔽膜等。

    挠性覆铜板是指在聚酯薄膜或聚酰亚胺薄膜等挠性绝缘材料的单面或双面,
通过一定的工艺处理与铜箔粘接在一起所形成的覆铜板,其作为 FPC 的加工基
材,是 FPC 最主要的原材料。挠性覆铜板主要分为传统有胶型三层挠性覆铜板
市场和新型无胶型二层挠性覆铜板,目前我国高品质的挠性覆铜板较为紧缺,大
部分依赖进口解决。

    (2)与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FPC 的下游行业广泛,包括包括激光读取头(计算机、DVD 光驱)、汽车
电子、液晶显示模组、触摸屏、摄像头模组、生物识别、智能终端(智能手机、
平板电脑等)、医疗设备、航空航天等众多领域,广泛的应用分布为 FPC 行业
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三)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

    1、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

    元盛电子连续多年位列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评选的中国印制电
路行业百强企业,综合实力位居 FPC 行业前列。

                                    159
    在可靠性、精度要求高的激光读取头、汽车电子以及液晶显示模组等高端市
场领域,元盛电子和日、韩企业形成竞争:配套日立等日系客户的激光读取头用
单面 FPC;配套香港精电的用于路虎、宝马电路系统的高可靠性汽车电子用
FPC;配套京东方的大尺寸液晶显示屏用单面 FPC;率先开发成功配套韩国美
泰公司的软键盘用 FPC。

    在国内的中高端产品市场,元盛电子系液晶显示模组、触摸屏、生物识别行
业龙头企业京东方、欧菲科技、伯恩、天马等消费电子制造商的主要供应商,产
品质量、性能优势明显。

    在体现模组化水平的 FPCA 产品综合能力上,元盛电子的 SMT(表面贴装
技术)加工能力、加工精度以及组装测试能力位居国内领先水平。

    2、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元盛电子已构建专业分工细致、老中青梯队合理、产学研配套的技术研发队
伍,拥有完善的技术研发设施和检测手段,建立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省级企
业技术中心及“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珠海分实验室、企业科技特
派员工作站、珠海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元盛电子分站。

    元盛电子目前已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 7 项、实用新型专利
23 项,并参与制定了 4 项国际标准和 3 项行业标准,研发成果获得广东省科学
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等重要奖项。尽管与日、韩、美、台等 FPC 国际巨头相比,
元盛电子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元盛电子在技术研发上已经形成应对客户需求变
化的快速反应机制、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协作研发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技术研发项
目管理机制,能够较好满足生产工艺革新、前瞻性产品开发等技术需求,技术创
新和产品创新成效明显。

    (2)客户优势

    元盛电子在多年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围绕激光读取头、汽车
电子、液晶显示模组、触摸屏、摄像头模组、生物识别、智能终端等下游应用领
域形成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的优秀客户群体。其中,液晶显示模组、触摸屏领域

                                    160
产品主要配套国内行业龙头京东方、欧菲科技、伯恩、天马等;生物识别领域产
品主要配套欧菲科技、硕贝德;激光读取头领域产品主要配套日立等企业;汽车
电子领域产品,一是通过香港精电、艾赋醍最终配套路虎、宝马等全球著名整车
厂,二是直接配套比亚迪等国内领先整车厂;智能终端领域产品主要配套酷派、
OPPO 等国内知名通讯设备厂家。

    元盛电子生产的液晶显示模组、触摸屏、摄像头模组、生物识别领域的相关
产品,最终应用于三星、华为、OPPO、小米、联想、中兴、LG 等国内外知名
消费电子品牌。围绕资信好、实力强的核心客户配置资源,既能依托核心客户加
快新品开发推广、加快发展,亦能有效防范账款不能及时回收的经营风险,同时
分散其他中小客户自身经营波动的市场风险。

    (3)管理优势

    FPC 厂商普遍面临外部环境多变、内部工序繁杂引致的巨大管理压力,高
效管理对 FPC 厂商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此外,下游行业本身发展变化快、
市场需求变化大,也对 FPC 厂商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

    经过多年发展,元盛电子积极适应市场环境改变、客户需求变化,已形成一
套具有自身特色的行之有效的高效管理模式,行业管理优势明显:1)核心管理
团队稳定,从业经验丰富,核心管理人员均具有 20 年以上的 FPC 行业经验,
具备准确判断把握行业宏观走势的能力和微观治理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逐步构建起运行高效、结构精简的购销体系、生产体系、研发体系以及行政
办公体系,内部管理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运行;3)引入内部竞争机制,
生产经营实行双事业部制,各事业部享有相对独立的生产、销售权利,既有竞争
亦有协作,事业部人员收入直接与绩效挂钩。

    (4)大规模定制优势

    电子信息产业,特别是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变化快、产品更新快。一个新品
投放市场,从启动到快速爆发的黄金时期,大多集中在半年时间以内,甚至 1-2
个月。FPC 厂商能否抓住与大客户同步研发、同步配套的机遇至关重要,亦是
检验 FPC 厂商市场快速反应能力、研发与设计水平、专业制造能力的关键指标。


                                   161
    经过多年发展经营,元盛电子已形成面向大客户快速响应的大规模定制优
势:其一,建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快速响应机制,面向京东方、欧菲科技等
大客户配置优质服务资源,构建专业、深度、快速沟通渠道;其二,优化业务流
程,构建协作紧、效率高、分工细的业务流程体系,以大客户服务专员反馈客户
信息为导向,研发、设计、生产、检测、物料采购、外协等各部门、各环节紧密
合作、快速联动;其三,夯实产品研发、产能布局两个基础,提高研发与制造匹
配市场快速反应的能力。在产品研发上,保持适度超前,紧密跟进行业技术前沿、
客户新品开发需求以及未来应用新领域,注重前瞻性产品开发、设计;在生产线
布局上,以主流生产线为主,体现特色的专线为辅,兼顾多样化、批量化生产。

    (5)微间距 SMT 生产工艺优势

    为提升模组化精度、可靠性、效率以及良品率,更好地满足核心客户对 FPCA
产品的需求,元盛电子通过引进超高精度贴片机,率先在国内实现了微间距 POP
的工艺制程,并研究攻克了 LGA 贴装及焊接技术上的多个难点问题,突破日、
韩企业的技术垄断,成功量产出 0.15mm Pitch BGA 的 FPCA 产品。

    元盛电子积极开发各类工序自动化设备,目前已陆续完成电气功能自动测
试、高速高精度胶纸贴付、高速自动喷码等工艺流程及自动化开发,SMT 生产
工艺自动化程度、可靠程度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6)品牌优势

    元盛电子连续多年位列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评选的中国印制电
路行业百强企业,产品、商标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因产品
质量稳定、交货及时、配套服务较好,在行业内具有良好品牌形象和市场认可度。

    (7)区位优势

    元盛电子坐落于电子信息产业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该地区拥有我国
FPC 产业完整的产业链和大量的技术人才,同时毗邻港澳地区,为原材料及设
备采购和产品销售、出口奠定了良好的区位优势。

    3、标的公司的竞争劣势



                                    162
    (1)生产规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经过多年发展经营,元盛电子已实现规模、利润的同步增长,然而与行业其
他大规模生产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相比规模仍然较小。目前,元盛电子生产线
的部分环节工序已形成产能瓶颈,需要将部分工序通过委外加工的方式完成。如
果元盛电子无法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未来可能无法
把握 FPC 行业蓬勃发展的机会、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2)资金不足,融资渠道单一

    FPC 是一个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必须依托设备投入提升加工精
度、增强产品可靠性,只有不断投入资金增添先进设备才能满足下游行业对 FPC
的线宽线距、孔径、布线密度等指标日益提升的要求。同时,保持高强度研发投
入、实现与客户同步开发,才能保持研发优势、满足客户对新品的需求。因此,
必须投入大量资金,才能实现高精密生产、高强度研发,配套、服务好核心客户。

    目前,元盛电子主要依靠自有资金积累、银行贷款筹集发展资金,资金规模
小、渠道单一,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资金需要。

    4、主要竞争对手

    (1)日本 Mektron 株式会社

    日本 Mektron 株式会社位于日本东京,成立于 1969 年,是全球最大的 FPC
生产商,全球市场份额超过 15%,具有深厚的企业底蕴,厂区遍布全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34.02 亿美元。主要客户包括苹果、诺基亚、索尼、东芝等,产品
应用以手机、相机等数码产品为主。

    (2)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位于日本大阪,成立于 1897 年,是全球最大的 FPC
生产商之一,以电线、电缆制造技术为基础,在汽车、信息通信、电子、电线等
领域提供各类产品,2016 年度营业收入 11.42 亿美元。主要客户为日本及国际
大型电子产品制造商,产品应用以数码相机等传统数码产品为主。

    (3)韩国永丰集团(Young Poong Group)


                                    163
    韩国永丰集团位于韩国,成立于 1949 年,是韩国最大的 FPC 生产商,2016
年度营业收入 12.20 亿美元。主要客户包括 LG、三星等韩国知名电子产品厂商。

    韩国永丰集团的电子零组件事业部共设有 5 家子公司:KCC(Korea Circuit
Company)主要生产 IC 载板及 HDI,Terranix 主要生产特殊 PCB 与多层板,
华夏线路板(天津)有限公司、Interflex、永丰电子(Young Poong Electronics)
主要生产 FPCB。

    (4)美国 MFLEX 集团

    美国 MFLEX 集团位于美国加州硅谷,成立于 1984 年,是美国最大的 FPC
生产商,2016 年度营业收入 5.22 亿美元。主要客户包括苹果、三星、飞利浦等,
产品应用于计算机/数据存储、便携式条码扫描器、个人计算机、可穿戴设备、
医疗、汽车、工业及其他消费电子设备。2016 年,MFLEX 被苏州东山精密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84)收购,成为其控股子公司。

    (5)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台湾,成立于 1997 年,是台湾地区最大的
FPC 生产商之一,2016 年度营业收入 5.92 亿美元。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脑、液
晶显示器、消费性电子产品、电子设备及车载显示屏等。

    (6)嘉联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联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台湾,成立于 1992 年,是台湾地区最大
的 FPC 生产商之一,2016 年度营业收入 4.32 亿美元。产品主要供给台湾知名
手机制造商 HTC,苹果、黑莓、三星、LG 等也是其客户。

    (7)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成立于 2003 年 9 月,
主要从事 FPC 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2016 年度营业收入 1.58 亿美元。
产品种类包括高精密度的柔性线路板及刚挠结合板等,并配有 SMT 组装线,主
要客户包括联想、天马、京东方、欧菲科技、群创光电等。

    (8)安捷利实业有限公司


                                     164
    安捷利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中国香港,系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HK
01639),成立于 1994 年,主要从事 FPC 的设计、制造、电子元器件销售及薄
膜覆晶组件封装,2016 年度营业收入 8.22 亿港元。

    (四)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产品

    元盛电子目前主要从事挠性印制电路板(FPC)及其组件(FPCA)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产品全部为挠性电路板及相关产品。

    (1)印制电路板及分类

    印制电路板(PCB)作为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基板,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
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是电子零件装载的基板和关键互连件,绝大多数电子
设备及产品均需配备,素有“电子产品之母”之称。

    按柔软度划分,印制电路板分为刚性印制电路板和挠性印制电路板。刚性印
制电路板是由不易弯曲、具有一定强韧度的刚性基材制成的印制电路板,其优点
是可以为附着其上的电子元件提供一定的支撑。中京电子主要生产此类产品。

    挠性印制电路板是由挠性基材制成的印制电路板,可进行三维弯曲,便于电
子元件的组装,能满足小型化和高密度安装技术的需要,从而达到电子产品小型
化和移动化的要求,被广泛应用于现代电子产品。元盛电子主要生产此类产品。

    挠性印制电路板与刚性印制电路板生产所使用的基材不同,FPC 使用柔软
而薄的 PI 或 PET 材料,刚性印制电路板采用含树脂玻纤布的 FR-4 材料,因此
FPC 的生产工艺较之刚性印制电路板复杂,具有生产操作困难、钻孔要求高、
曝光难度大、工艺流程更长更复杂的特点。

    (2)元盛电子的电路板分类

    按线路层数划分,元盛电子的电路板分为单面板、双面板、多层板以及刚挠
结合印制电路板:




                                     165
    1)单面板仅在绝缘基板一侧表面上形成导体图形,导线只出现在其中一面,
是挠性印制电路板中最基本的结构,因具有高度挠曲性,可以在狭窄空间内进行
印制电路板与零部件的组装。

    2)双面板是上、下两层线路结构式的电路板,经由导通孔将两面线路连接。
与单面板相比,双面板的应用与单面板基本相同,主要特点是增加了单位面积的
布线密度,其结构比单面板复杂。双面板加工工艺增加了孔金属化过程,工艺控
制难度较高。

    3)多层板是将三层或更多层的单面板或双面板热压在一起,通过二次钻孔、
孔金属化,在不同层间形成了导电的通路。

    4)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是指将不同的挠性印制电路板与刚性印制电路板层
压在一起,通过孔金属化工艺实现刚性印制电路板和挠性印制电路板的电路相互
连通,优点是既可以提供刚性印制电路板的支撑作用,又具有挠性印制电路板的
可弯曲特性。

    2、主要产品用途

    元盛电子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激光读取头(计算机、DVD 光驱)、汽车电子、
液晶显示模组、触摸屏、摄像头模组、生物识别六大下游领域,主要涉及智能手
机等通信设备和平板电脑、液晶电视、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
计算机以及汽车电子等。下游主要产品如下所示:

  液晶显示模组(LCM)        触摸屏(CTP)             汽车电子




                                    166
   激光读取头               生物识别                摄像头模组




3、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单面板工艺流程图


RTR发料         RTR贴干膜    RTR曝光      RTR蚀刻        压覆盖膜




冲外形            针测        贴补强      印字符          沉镍金




贴元件           测试         FQC        包装入库



(2)双面板工艺流程图

                              黑孔
  开料            钻孔                   贴干膜         曝光显影
                              镀铜



 印字符          表面涂覆   阻焊图形转   压覆盖膜       蚀刻脱膜




 贴补强           电测       冲外形      贴元件           组装




                             包装入库      FQC             测试



(3)多层与刚挠结合板工艺流程图



                                  167
                                               曝光      蚀刻
     开料       钻孔           贴干膜                            压覆盖膜
                                               显影      脱膜



         开料          钻孔             组合          二次钻孔     清洗




    蚀刻脱膜        曝光显影            贴干膜          镀铜       黑孔




    压覆盖膜        阻焊图形转          印字符        贴补强      电测试
                    移




    包装入库           检测             贴元件          FQC       冲外形



    4、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元盛电子在采购中实行《供应商评审程序》,由采购部收集有能力承制公司
材料的供应商信息,并向供应商索取材料样品及相关资料;品质部对材料质量及
供应商环境管理体系进行验证;工艺部对材料生产过程和产品与公司工艺要求的
符合性进行验证;工程部对材料是否满足公司技术要求进行验证;评审小组根据
各部门提交的初审判定结果,对照《供应商评审表》进行评估确认;元盛电子与
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将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为保证
供应商提高材料质量、交货期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每年对合格供应商做一次考核
评审。

    元盛电子根据常用物料在上一年度每一供货周期的平均用量确定安全库存
量,当实际库存量接近安全库存量时,仓库管理员以书面形式向采购部填写“材
料报警单”;非常用物料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
理批准后交采购部执行;采购部根据仓库提供的“材料报警单”或“申购单”与合格
供应商签订“采购订单”;采购业务员负责合同跟踪,按合同交货期或双方确定的
时间进货,并确认进货数量。

    (2)生产模式




                                           168
    FPC 产品的个性化特征,决定了元盛电子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即设计部
门根据客户订单要求设计出图纸,工程部、研发部负责新产品样板的开发研究,
待新产品样板通过客户检验合格后与客户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生产部负责产品的
批量生产。

    具体生产流程如下:销售部接收客户订单后制作《生产通知单》,生产计划
部根据《生产通知单》编排《生产计划》,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并
提供生产报表;产品经过品质部检验合格后入成品仓库,由销售部安排交送客户。

    目前,由于生产线的部分环节工序已达到产能瓶颈,在销售旺季或订单量大、
交货期短的情况下,为保证核心客户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及时供货,元盛电子将部
分技术、工艺、精度要求不高的工序委托合格第三方加工。外协厂商所从事的加
工业务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且珠三角地区相关产业配套齐全,因此可供选择的外
协厂商数量众多,不存在对外协厂商的依赖。

    (3)销售模式

    元盛电子主要采用直接面向客户销售的模式。一般情况下,元盛电子与客户
签订供货框架性协议,产品的价格根据客户签署的正式报价单或元盛电子签回的
客户合同订单确认。客户原则上每周需提供一次需求计划,元盛电子在收到需求
计划后,在 2 日内回复客户出货计划和备货库存计划,同时还需定期向客户反馈
原材料备货计划、原材料库存、半成品以及成品库存等数据,以利于客户安排生
产计划和市场销售决策。元盛电子在收到客户订单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对订单
进行书面确认,并根据订单安排交货。

    元盛电子采用销售组结构模式进行营销服务,每个组包括销售经理 1 名以及
下辖销售代表、销售助理若干,销售经理负责客户开发和维护工作,销售代表负
责协助销售经理与客户沟通及订单的签订,销售助理负责协调生产及发货。每位
客户均由多位销售人员进行沟通联络,避免因销售人员波动引发客户信息流失。

    5、主要客户

    2017 年 1-9 月,元盛电子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169
序号                     客户                  销售额(万元)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213.57       43.92%       否

 2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18.83       20.14%       否

 3      Hitachi-LG Data Storage, Inc.                  4,795.91        8.04%       否

 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227.76        5.41%       否

 5      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                       2,933.87        4.92%       否

                      合计                            49,189.94       82.42%


       2016 年度,元盛电子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               销售额(万元)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268.59    35.32%        否

  2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735.86    28.99%        否

  3     Hitachi-LG Data Storage, Inc.                    6,451.33    9.02%        否

  4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04.49    4.34%        否

  5     株式会社富国東海                                 2,308.21    3.23%        是

                       合计                            57,869.48    80.90%


       2015 年度,元盛电子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               销售额(万元)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9    34.67%        否

  2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140.65    17.43%        否

  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875.21   11.82%        否

  4     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                         4,667.99    8.02%        否

  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02.51    4.13%        否

                       合计                            44,257.15    76.07%
注: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均包含各个客户子公司数据


       6、主要供应商

       2017 年 1-9 月,元盛电子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额(万元)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99.98   14.50%        否

  2     深圳台虹电子有限公司                             1,557.63    5.25%        否

  3     深圳市宇正达科技有限公司                         1,500.56    5.06%        否



                                               170
  4     广州松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408.95      4.75%      否

  5     深圳市三惠科技有限公司                           1,353.97      4.57%      否

                    合计                                10,121.09     34.14%


       2016 年度,元盛电子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额(万元)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970.47     16.67%      否

  2     深圳市三惠科技有限公司                           2,501.08      7.00%      否

  3     广州松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321.26      6.50%      否

  4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43.64      5.72%      否

  5     艾赋醍(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1,763.57      4.93%      是

                    合计                                14,600.02     40.85%


       2015 年度,元盛电子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额(万元)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275.92     21.23%      否

  2     广州松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677.35      9.06%      否

  3     东莞勇曜电子有限公司                             2,068.97      7.00%      否

  4     艾赋醍(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1,390.13      4.70%      是

  5     深圳市奥世星电子有限公司                         1,356.20      4.59%      否

                    合计                                13,768.57     46.58%
注: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均包含各个供应商子公司


        7、质量控制情况

       (1)公司执行的质量标准

       公司主要产品 FPC、FPCA 尚无明确的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公司目前持
有 TUV NORD 认证的 ISO 9001:2008、ISO 14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ISO/TS16949:2009 汽车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3845::2012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认证内容为“挠性印刷线路板的制造和
表面贴装”,具体情况如下:

                                                                               发证日期/
序号         证书编号                认证内容          权利所属     发证单位
                                                                                有效期



                                                171
                                   挠性印刷线路板的制造和                TUV            2017.04.14/
  1         4410414840022                                     元盛电子
                                   表面贴装                              NORD           有效期 3 年

                                   挠性印刷线路板的制造和                TUV            2017.06.11
  2         4410414840022                                     元盛电子
                                   表面贴装                              NORD           /2018.9.14

                                   挠性印刷线路板的制造和                TUV            2017.06.06
  3        44111140479-001                                    元盛电子
                                   表面贴装                              NORD           /2018.9.14

                                   挠性印刷线路板的制造和                TUV            2017.04.12
  4          44221140479                                      元盛电子
                                   表面贴装                              NORD           /2018.12.10

                IECQ-H             挠性印刷线路板的制造和                TUV            2015.06.16/
  5                                                           元盛电子
           TUVNTW15.0005           表面贴装                              NORD           有效期 3 年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控制手册,对元盛
电子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管理职责权限及质量管理体系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
要求,并制定了相应的控制程序、管理制度及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对产品输出过
程实行了充分、有效的质量控制。

      8、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

      元盛电子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个人
防护用品管理程序》、《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内部制度文件,同时严格执
行安全生产制度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元盛电子未发生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情况。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出具证明文件,
证明元盛电子、元盛电路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4 日期间,未发生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环保情况

      元盛电子生产流程中涉及到电镀工艺,会产生含金、含镍、含铜等重金属废
水,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元盛电子已投产运行项目履行的环保审批手续如下:

                      A1 厂房、A2 厂房及生产项目取得的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情况
                                                                               珠香工环建函【2003】
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审查批复意见》
                                                                               002 号



                                                        172
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出具的《关于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工程   珠香工环建函【2003】

竣工验收的批复意见》                                                                     010 号

                                                                                         珠香环验表【2007】08
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之表七
                                                                                         号

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珠海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加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珠香环建【2007】499 号
批复》

                            A3 厂房、扩建项目和生产项目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2009】115 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粤环【2013】251 号
验收意见的函》

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3 厂房加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珠香环【2014】41 号
收意见的函》

                                    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和竣工验收情况
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挠性印刷电路板表面贴装(FPC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珠香环建表【2012】315

批复》                                                                                   号

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挠性印制电路板表面贴装(FPC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珠香环验【2015】37 号

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移动终端用多层超薄高密度印制电   珠香环建表【2013】128

路板的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号

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移动终端用多层超薄高密度印制电
                                                                                         珠香环验【2015】36 号
路板的技术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3)污染处理情况

         1)废水处理

         元盛电子现建有一套日处理 2,000 吨废水的污水处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
并委托珠海市晴宇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废水处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的
运营维护。元盛电子所排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治理后排至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回
用,替代部分生产用自来水;化验室每天检测处理后外排废水水质,废水排放口
安装有珠海市区污染源监控工程现场检测子系统,由珠海市环保局负责 24 小时
实时监测处理后外排废水水质及流量。

         2)废气处理

         元盛电子生产中会产生少量酸性废气。公司建有工艺废气处理系统,酸性废
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在喷淋洗涤塔与碱性水雾中和,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弃物及危险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173
    元盛电子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由废旧
物资收购商回收,无利用价值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处
理,危险固体废弃物、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泥等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元盛电子设
有固体废弃物临时存储设施,与固体废弃物接收和处理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危险
废弃物转移计划审批表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齐全,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
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元盛电子废水、废气、噪音均达标排放。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度,应珠海市环境保护监督站要求,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每半年对元盛电
子废水、废气、噪音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认为元盛电子废水、废气、噪音
均达标排放。

    (4)环保设施运行以及实际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元盛电子环保设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运行,废气、废水、废渣达
标排放、处置到位,各期实际环保投入分别为 183.97 万元、264.28 万元和 245.97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生产废气        42.06      17.10%     22.01         8.33%     16.80            9.13%

   生产废水       124.05      50.43%    152.93        57.87%   109.09             59.30%

   生产污水        75.93      30.87%     62.48        23.64%     41.11            22.35%

   生活污水        29.31       1.19%         3.34      1.26%      5.47            2.97%

     其他           1.00       0.41%     23.52         8.90%     11.50            6.25%

    合计          245.97    100.00%     264.28      100.00%    183.97         100.00%


    元盛电子已投产正在运行的项目严格履行了环评、环评批复以及环保工程
竣工验收程序,不存在未批先建、未验收先投产等违法违规事项。

七、交易标的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珠海亿盛主要财务数据

    珠海亿盛系持股型公司,除持有元盛电子 46.94%的股权外,未开展任何其
他业务。其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174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2-27 号),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50,373.01                   49,347.76               36,694.49

非流动资产                                26,832.89                   23,825.59               21,851.68

资产总计                                  77,205.91                   73,173.35               58,546.17

流动负债                                  46,001.00                   43,253.60               32,128.97

非流动负债                                 1,735.12                    1,993.65                2,287.93

负债合计                                  47,736.12                   45,247.25               34,416.91

股本                                       1,670.00                    1,670.00                1,67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3,874.43                   13,252.46               11,474.03

少数股东权益                              15,595.36                   14,673.63               12,655.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469.78                   27,926.09               24,129.26


       2、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59,679.84                 71,532.51             58,180.28

营业利润                                        3,121.05                 4,358.34              3,640.55

利润总额                                        2,875.64                 5,075.67              4,070.05

净利润                                          2,520.48                 4,573.13              3,544.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9.34                 2,134.60              1,658.40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4.90              2,604.06           3,026.1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5,575.38            -1,846.37           -3,075.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55              2,225.58            -332.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35.01             3,029.93            -371.12

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20.30              3,555.31             525.38


       (二)元盛电子主要财务数据



                                                      175
       元盛电子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2-26 号),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9,746.03                 48,824.33             36,182.10

非流动资产                            26,828.90                 23,821.71             21,851.68

资产总计                              76,574.94                 72,646.05             58,033.77

流动负债                              45,447.94                 42,997.63             31,895.04

非流动负债                             1,735.12                  1,993.65              2,287.93

负债合计                              47,183.06                 44,991.28             34,182.98

股本                                   7,030.00                  7,030.00              7,03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391.88                 27,654.77             23,850.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9,391.88                 27,654.77             23,850.8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59,679.84                 71,532.51             58,180.28

营业利润                               3,146.97                  4,381.00              3,650.12

利润总额                               2,901.60                  5,098.33              4,079.77

净利润                                 2,546.43                  4,595.79              3,553.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46.43                  4,595.79              3,553.7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9.63                  2,629.31              3,274.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73.74                -1,842.49             -3,075.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93                  1,959.63               -615.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58.25                 2,793.11               -406.75


       4、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香港元盛主要财务数据


                                                176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099.20                   933.37                      721.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6.27                     83.41                      18.99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863.39                  2,939.69                     794.42

净利润                                       38.02                     61.13                      14.31


     (2)南昌元盛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067.32                   877.95                      516.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4.76                   659.68                      493.05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331.50                  1,639.13                     237.98

净利润                                       86.07                   166.64                      -63.17


     (3)元盛电路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641.46                   659.37                    1,171.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2.92                   257.77                      213.83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781.98                  4,757.76                   5,905.68

净利润                                       65.15                     43.94                      48.60


     报告期内,元盛电子不存在资产总额、净资产额、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
合并报表 20%的重要子公司。

     (三)元盛电子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46.52               -286.07                -10.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15.84               967.61                 554.8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96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175.02                     -                         -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01               -103.44               -104.73


                                                  17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17.74                  -                 -

小计                                           403.60             581.06            439.27

减:所得税影响额                                 61.10             81.19             63.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42.50             492.87            375.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546.43           4,595.79          3,553.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203.93           4,102.92          3,178.31
的净利润(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                     13.45%             10.72%            10.56%


       报告期内,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375.41 万
元、492.87 万元和 342.50 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0.56%、10.72%
及 13.45%,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贴,以及 2017 年 1-9 月强台
风造成的 175.02 万元存货损失、IPO 相关费用 217.74 万元。

八、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

       1、主要资产概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元盛电子合并口径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货币资金                                              4,764.03                       6.22%

应收票据                                              7,037.71                       9.19%

应收账款                                            25,870.89                       33.79%

预付账款                                               187.24                        0.24%

其他应收款                                             422.38                        0.55%

存货                                                  9,522.70                      12.44%

其他流动资产                                          1,941.09                       2.53%

           流动资产合计                             49,746.03                       64.96%

长期股权投资                                           160.63                        0.21%

固定资产                                            25,528.77                       33.34%

无形资产                                               107.47                        0.14%

长期待摊费用                                           449.16                        0.59%


                                              1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0.34                        0.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2.55                        0.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828.90                       35.04%

             资产总计                         76,574.94                      100.00%


     2、固定资产情况

     元盛电子及其子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
子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为
25,528.7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10,116.14             2,187.72          7,928.42

机器设备                             30,300.74            13,107.52         17,193.22

运输工具                               161.79               102.28              59.51

电子设备                               756.75               446.38             310.36

办公及其他                             124.25                    86.99          37.25

                合计                 41,459.66            15,930.89         25,528.77


     元盛电子及其子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请见本节“九、与业务相关的
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3、无形资产情况

     元盛电子及其子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 107.4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                             105.24                    29.71          75.53

软件使用权                             261.54               229.60              31.94

                合计                   366.78               259.32             107.47


     元盛电子及其子公司主要无形资产的详细情况请见本节“九、与业务相关的
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4、资产抵押、质押等权属受限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元盛电子及其子公司资产的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179
      项目(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445.4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应收票据                            5,667.26                   已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

固定资产                           22,016.16                              银行授信抵押

无形资产                                  75.53                           银行授信抵押

                合计               31,204.35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元盛电子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元盛电子及其子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短期借款                                      11,187.08                        23.71%

应付票据                                          9,118.67                     19.33%

应付账款                                      23,025.52                        48.80%

预收账款                                            39.43                       0.08%

应付职工薪酬                                      1,368.04                      2.90%

应交税费                                           287.62                       0.61%

应付股利                                           220.89                       0.47%

其他应付款                                         200.68                       0.43%

           流动负债合计                       45,447.94                        96.32%

递延收益                                          1,735.12                      3.6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35.12                      3.68%

             负债合计                         47,183.06                       100.00%


九、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1、机器设备

     元盛电子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数控钻孔设备、表面处理设备、丝印印
刷设备、精密外形加工设备、测试设备、层压设备、真空包装设备、制版设


                                       180
备、表面贴装设备、运输设备、动力及环保设备等。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主要生产设备及成新率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万元)     成新率

  1           真空层压设备                   8台           926.44       52.50%

        全自动卷对卷(片对卷)LED
  2                                          2台            629.6       99.21%
               双面曝光机

  3            激光切割机                    8台           594.01       90.34%

  4              贴片机                      6台           593.92       93.67%

  5            异形冲孔机                  10 台           574.21       84.17%

  6             DES LINE                     1条           544.45       39.83%

  7          CO2 激光钻孔机                  1台           441.17       53.29%

  8            高速贴片机                    3台           415.25       98.83%

  9            内层蚀刻机                    2台           378.99       68.66%

 10         LPKF 激光微线机                  1台           373.17        7.39%

 11            激光钻孔机                    1台           338.79       73.87%

 12     卷对卷非接触式自动曝光机             1台           323.38       85.75%

 13         垂直连续电镀铜线                 1条           299.15       87.33%

 14             生产设备                     2台           286.15       54.08%

 15          垂直连续镀铜线                  1条            273.5       83.38%

 16       FPC 半自动拆解叠合线               1条            254.7       48.54%

 17            日立钻孔机                    2台              253       35.88%

 18       全自动顺次双面曝光机               1台           235.38       83.37%

 19            RTORDL 线                     1条           232.29        7.39%

 20          UV 激光钻孔机                   1台           225.64       94.46%

 21        自动 X 射线检测系统               1套           212.71       73.08%

 22              黑孔线                      1条           211.35       37.46%

 23          软板异型冲孔机                  2台           207.54       37.85%

 24     自动化镍金(软板)生产线             2台           202.12       38.25%

 25          RTR 自动曝光机                  1台           186.33       24.00%

 26      半自动平行光单面曝光机              1台           186.15       58.83%

 27            自动爆光机                    1台           184.02        7.39%

 28        全自动卷对卷曝光机                1台           179.93       62.79%

 29       RTR 平行光单面曝光机               1台           174.49       46.17%


                                       181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万元)             成新率

     30                等离子蚀刻机                              1台                166.1             19.25%

     31                UV 激光切割机                             1台               143.59             33.50%

     32            自动板面电镀铜生产线                          1条               141.88             31.13%

     33               大田真空压合机                             1台               136.46               5.00%

     34               数控软板冲孔机                             1台               135.98             39.83%

     35               进口飞针测试机                             1台               121.63               5.00%

     36                  化学镍金线                              1条               119.66             83.38%

     37                  异型冲孔机                              1台               104.66             28.75%

     38                    电测机                                1台               103.09             81.79%


          2、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元盛电子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的情况如
 下: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土地使用权终止
               房地产权证编号                    坐落位置
号                                                                      (㎡)         权利          日期
          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洪湾工业区香
1                                                                       366.62          抵押   2053 年 1 月 23 日
                  0014697 号                 工路 17 号厂房连廊

          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洪湾工业区香
2                                                                       1,500.02        抵押   2053 年 1 月 23 日
                  0014698 号                工路 17 号污水处理站

3           粤房地证字第 C6569401 号       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工业园       4,363.19        抵押   2053 年 1 月 23 日

4           粤房地证字第 C6569402 号       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工业园       1,435.56        抵押   2053 年 1 月 23 日

5           粤房地证字第 C6569403 号       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工业园       3,241.73        抵押   2053 年 1 月 23 日

6           粤房地证字第 C6569404 号       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工业园      10,168.55        抵押   2053 年 1 月 23 日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洪湾工业区香
7      粤房地权证珠字第 0100263132 号                                  19,888.95        抵押   2053 年 1 月 23 日
                                             工路 17 号 A3 厂房

                                        珠海大道 2899 号(蓝溪枫景家
8      粤房地权证珠字第 0100023028 号                                    56.39          抵押   2068 年 7 月 28 日
                                              园)10 栋 502 房

                                        珠海大道 2899 号(蓝溪枫景家
9      粤房地权证珠字第 0100023029 号                                    54.10          抵押   2068 年 7 月 28 日
                                              园)11 栋 505 房

                                        珠海大道 2899 号(蓝溪枫景家
10     粤房地权证珠字第 0100023030 号                                    57.09          抵押   2068 年 7 月 28 日
                                              园)22 栋 202 房

                                        珠海大道 2899 号(蓝溪枫景家
11     粤房地权证珠字第 0100023031 号                                    57.09          抵押   2068 年 7 月 28 日
                                              园)22 栋 502 房

                                        珠海大道 2899 号(蓝溪枫景家
12     粤房地权证珠字第 0100023032 号                                    57.16          抵押   2068 年 7 月 28 日
                                              园)23 栋 205 房



          3、租赁的房产


                                                          182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元盛电子及其主要子公司正在使用的主要
       租赁房屋情况如下:

                                                                                                      租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所有产权编号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面积
                         南昌县金玉咨询服    洪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南昌市双港西大街 1399                     2016-7-9 至
 1       南昌元盛                                                                                     2,700
                            务有限公司           第 100030286 号               号三楼厂房                           2019-7-9

                                                                          珠海市香洲区洪湾工业                     2016-7-1 至
 2       元盛电路            元盛电子        粤房地证字第 C6569404 号                                  30
                                                                         区香工路 17 号厂房 3 楼                    2019-6-30

                         南昌宏方实业有限    洪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南昌市双港西大街 1399                     2016-7-10 至
 3       元盛电子                                                                                       /
                               公司              第 100021387 号                  号宿舍                            2019-7-9

                                                                         观塘成业街 11-13 号 8 楼             2017 年 9 月 25 日至
 4       香港元盛         Yeung Pui Chi                 /                                               /
                                                                                  14 室                       2019 年 9 月 24 日

                         珠海成电创客茶坊   粤(2016)珠海市不动产权第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景园                2016 年 12 月 1 日至
 5       珠海亿盛                                                                                     36.2
                             有限公司              0021124 号                路 9 号 401-05                   2019 年 6 月 30 日

                                                                          珠海市香洲区洪湾工业
                         珠海市亚庆商贸有   粤(2016)珠海市不动产权第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
 6       珠海亿盛                                                        园香工路 15 号综合楼一        23
                              限公司               0061856 号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层 108 房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元盛电子持有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
       C6569187 号),土地面积为 28,403.92 平方米,坐落于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工业
       园,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53 年 1 月 23 日,用途为工业。

              2、商标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元盛电子现有商标 5 项,具体如下:

       序号          注册商标名称           商标证书编号              核定使用类别                  有效期截止日

        1                                   第 3668830 号                第9类                       2025.07.06



        2                                   第 3668831 号                第9类                       2025.08.06



        3                                   第 3668832 号                第9类                       2025.07.06



        4                                   第 3668833 号                第9类                       2025.07.06




                                                                183
         5                           第 301331441 号             第9类                2019.11.06



             3、专利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元盛电子及子公司拥有(或与他人共有)
       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专利 30 项。其中,发明专利 7 项、实用新型专利 23 项,
       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专利类型

       元盛电子、      一种固相反应超细银粉制备方
 1                                                     ZL200910167956.X   2009/10/21      2011/4/6      发明
       电子科技大学                法

       元盛电子、
 2                              液压冲床               ZL200910042337.8    2009/9/1       2011/7/20     发明
        比昂电子

                       一种用于制作银行卡图案的挠
 3      元盛电子                                       ZL201110061889.0   2011/3/15       2012/12/5     发明
                         性印刷电路板的制作方法

                       用于制作粘结层的钢刀模及制
 4      元盛电子                                       ZL200910041467.X   2009/7/28       2013/6/19     发明
                             作粘结层的方法

 5      元盛电子            预压管位成型模具           ZL201310402404.9    2013/9/6       2015/7/22     发明

 6      元盛电子             全自动贴补强机            ZL201410135260.X    2014/4/4       2017/2/15     发明

 7      元盛电子       一种离子液体化学镀铜的方法       201510437116.6    2015/7/23       2017/9/1      发明

 8      元盛电子       一种带有二钻监视孔的多层板      ZL201120039852.3   2011/2/16       2011/9/7    实用新型

 9      元盛电子       一种避免焊盘断裂的焊盘结构      ZL201120039858.0   2011/2/16       2011/9/7    实用新型

10      元盛电子           一种尖端过渡金手指          ZL201120039854.2   2011/2/16       2012/3/14   实用新型

                       一种焊盘结构(一种梅花状焊盘
11      元盛电子                                       ZL201120039856.1   2011/2/16       2011/12/7   实用新型
                                 结构)

                       一种软硬结合板避免软板断裂
12      元盛电子                                       ZL201120039857.6   2011/2/16       2011/9/7    实用新型
                                 的结构

13      元盛电子        背面增加补强的 ITO 细手指      ZL201120039853.8   2011/2/16       2011/9/7    实用新型

                       一种带有油墨对位标记的线路
14      元盛电子                                       ZL201120039855.7   2011/2/16       2011/9/7    实用新型
                                   板

15      元盛电子       用于翻盖/滑盖手机的分层 FPC     ZL201120067369.6   2011/3/15       2011/12/7   实用新型

16      元盛电子            贴胶纸用吸附装置           ZL201320698582.6   2013/11/7       2014/5/28   实用新型

17      元盛电子            一种连续冲切系统           ZL201320683634.2   2013/11/1       2014/5/28   实用新型

18      元盛电子              自动贴胶纸机             ZL201320709884.9   2013/11/12      2014/5/28   实用新型


                                                        184
19    元盛电子          一种打码机组件          ZL201420817333.9   2014/12/22   2015/6/10    实用新型

20    元盛电子     一种双系统 FPC 测试装置      ZL201520082090.3    2015/2/5    2015/7/22    实用新型

21    元盛电子       一种补强钢片贴头组件       ZL201520174169.9   2015/3/26    2015/7/22    实用新型

22    元盛电子           一种贴补强机           ZL201220422175.8   2012/8/24    2013/3/20    实用新型

23    元盛电子        一种检料及收料装置        ZL201220422094.8   2012/8/24    2013/3/20    实用新型

24    元盛电子       软硬结合板及生产设备       ZL201720217840.2   2017-3-8     2017/10/13   实用新型

25    元盛电子       软硬结合板及专用设备       ZL201720230150.0   2017-3-10    2017-9-19    实用新型

                  一种避免油墨搭接区域 FPC 断
26    元盛电子                                  ZL201720217835.1   2017-3-8     2017-10-13   实用新型
                    裂的结构及专用检查设备

     元盛电子、   一种用于夹紧柔性薄板的夹持
27                                              ZL201620373574.8   2016-4-27    2016-11-30   实用新型
      宁波科瑞
                             部件

     元盛电子、   一种基于直线电机的 FPC 板四
28                                              ZL201620952126.3   2016-8-25    2017-2-22    实用新型
      宁波科瑞
                         夹头固定夹具
     元盛电子、
29                一种 FPC 板四夹头固定夹具     ZL201620952826.2   2016-8-25    2017-5-17    实用新型
      宁波科瑞
     元盛电子、
30                     一种模具冲切结构         ZL201620952127.8   2016-8-25    2017-4-26    实用新型
      宁波科瑞


         4、业务资质

         (1)元盛电子

         2015 年 10 月 14 日,元盛电子取得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广东
     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4404022015000004),有效期自 201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

         2017 年 8 月 8 日,元盛电子取得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颁发的《城镇污
     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017 香字第 055 号),有效期自 2017
     年 8 月 8 日至 2022 年 8 月 7 日。

         2010 年 2 月 2 日,元盛电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
     发的《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备案登记号:4800600070)。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元盛电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颁发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4404132754),企
     业经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证书有效期至长期。


                                                 185
    (2)元盛电路

    2014 年 9 月 19 日,元盛电路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
02000748),进出口企业代码为 4404570106325。

    2014 年 9 月 28 日,元盛电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颁发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4404164A4M),企业经
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效期为长期。

十、人员基本情况

    (一)珠海亿盛员工基本情况

    珠海亿盛为持股型公司,未有实际经营,除有 1 名管理人员外,无其他员工。

    (二)元盛电子员工基本情况

    1、元盛电子的员工人数和专业分布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元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1,846 名员工(含
劳务派遣 109 名员工),根据职位、受教育程度及年龄的分布情况如下:

                  类别              员工人数(名)         所占比例

                                       职位

 其中:生产人员(非劳务派遣员工)                1,257                68.09%

       生产人员(劳务派遣员工)                      109               5.90%

       技术人员                                      209              11.32%

       财务人员                                        9               0.49%

       销售人员                                      33                1.79%

       其他管理人员                                  229              12.41%

                  合计                           1,846                100.00%

                                    受教育程度

 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                                50                2.71%

       大专                                          275              14.90%

       中专                                          517              28.01%

       中专以下                                  1,004                54.39%

                  合计                           1,846                100.00%


                                          186
               类别            员工人数(名)          所占比例

                                 年龄

 其中:30 岁及以下                          1,109                 60.08%

       31 岁至 40 岁                            482               26.11%

       41 岁至 50 岁                            233               12.62%

       51 岁及以上                              22                 1.19%

               合计                         1,846                 100.00%


     2、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元盛电子共有 6 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胡可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硕士研究生学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先后担任电子工业部国营 716 厂分
厂副厂长、珠海市东大集团柔软电路厂副总经理、中山市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富元电子董事、珠海亿盛经理。现任元盛电子董事长兼总经理、珠海亿
盛执行董事、香港元盛董事、新加坡元盛董事、元盛电路执行董事兼经理、南昌
元盛执行董事兼经理。同时担任中国电子学会印制电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珠海市
政协常委、珠海市工商联副主席、珠海市香洲区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等。曾
获珠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和广东省科学技
术进步奖二等奖。

    2)何波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珠海东大集团柔软电路厂技术部经理、中山市元盛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珠海亿盛监事。现任元盛电子董事、副总经
理,同时担任 CPCA 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CPCA 标准化委员会委员、珠海市
第九届人大代表等。

    3)徐景浩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先后担任珠海东大集团柔软电路厂经理,中山市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元盛电子董事会秘书。现任元盛电子副总经理。




                                    187
    4)林均秀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曾先后担任珠海东大注塑厂开发部工程师、珠海东大集团柔软电路厂技
术部工程师。现任元盛电子工程部经理。

    5)徐玉珊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曾担任惠阳科惠电路有限公司工程师。现任元盛电子品质部经理。

    6)曾产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
先后任职于深圳佳永机电公司、深圳国商连机电公司及东莞广通事务机有限公
司。现任元盛电子第二事业部副总监理、FPCA 总监。

    3、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及人员稳定的措施

    针对本次交易,中京电子已和交易对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元盛电
子的核心人员自 2018 年起至少服务 5 年,核心人员包括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人员在内的全部对元盛电子日常生产经营起到重大作用的人员。因此,
目前元盛电子的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团队稳定。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拟借鉴已经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对元盛电子管理层
及核心人员实施股权激励,以充分调动元盛电子相关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
造性,促进元盛电子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十一、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标的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
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在其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并且同时满足一下不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
时,予以确认。

    1、销售商品收入

    当同时满足上述收入的一般确认条件以及下述条件时,标的公司确认销售商
品收入:

    (1)标的公司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

                                    188
    (2)标的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
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标的公司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
额。

       2、提供劳务收入

    标的公司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提供劳务收入金
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根据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
的比例确定。

       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则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
务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则将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

       4、经营租赁收入

       经营租赁收入在租赁期内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二)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重大差异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189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

      2、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如下: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
行。标的公司会计政策作了相应调整。

        3、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珠海亿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元盛电子            是                      是                     是


      报告期内,元盛电子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香港元盛            是                      是                     是

  2           元盛电路            是                      是                     是

  3           南昌元盛            是                      是                     是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四)报告期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五)标的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
说明

      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该行业无特殊会计政策。

                                               190
十二、交易标的的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一)交易标的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交易标的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交易标的最近三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是否已取得交易标的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
转让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标的为珠海亿盛 55%股权及元盛电子 29.18%的股权。2017 年 12
月 27 日,珠海亿盛召开股东会,同意本次交易并通过《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
法律文件的议案》;同日,珠海亿盛全体股东与上市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
议》,同意出售各自所持珠海亿盛的 55%股权给上市公司。2018 年 2 月 12 日,
珠海亿盛全体股东与上市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7 年 12 月 27 日,元盛电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本次交易并通过《关于
签署本次交易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同日,元盛电子除珠海亿盛外的全体股东
与上市公司签署《股份购买框架协议》,同意出售各自所持元盛电子的 55%股
权给上市公司。2018 年 2 月 12 日,元盛电子除珠海亿盛外的全体股东与上市
公司签署《股份购买协议》。

    (二)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
是否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是否不存在法律障碍的说明

    根据新迪公司等 9 个非自然人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

    “1、本企业真实、合法持有元盛电子的股份,对所持有的元盛电子股份拥
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


                                    191
    2、本企业已按照法律法规、元盛电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元盛电子履行全部
出资义务。

    3、本企业所持有的元盛电子股份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
持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
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

    4、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
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胡可、张宣东等 8 个自然人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1、本人真实、合法持有珠海亿盛的股权,对所持有的珠海亿盛的股权拥
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

    2、本人已按照法律法规、珠海亿盛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元盛电子履行全部出
资义务。

    3、本人所持有的珠海亿盛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
持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
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

    4、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
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交易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
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为珠海亿盛 55%的股权及元盛电子 29.18%的股权,不涉及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四)交易标的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的情况




                                    192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珠海亿盛、元盛电子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
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五)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珠海亿盛、元盛电子及其下属公司仍然是独立存续的法人
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珠海亿
盛、元盛电子及其下属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




                                   193
               第五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的框架协议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中京电子(甲方)与珠海亿盛全体股东(胡可、张宣
东、何波、徐景浩、林艺明、富歌、雷为农、韩於羹)(乙方)签署了《股权转
让框架协议》,对本次交易的方案、标的股权和交易对价、交割、滚存利润及过
渡期安排、业绩承诺、股份质押、公司治理及人员安排、陈述与保证、税费和费
用、保密、通知、不可抗力、协议生效、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等
条款进行了原则性约定。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中京电子(甲方)与元盛电子除珠海亿盛以外的全体
股东(新迪公司、华烁科技、中山立顺、APPLE、嘉兴兴和、元盛科技、上海
金嵛、正达联合、富国东海)(乙方)签署了《股份购买框架协议》,对本次交
易的方案、标的股权和交易对价、交割、滚存利润及过渡期安排、业绩承诺、股
份质押、公司治理及人员安排、陈述与保证、税费和费用、保密、通知、不可抗
力、协议生效、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了原则性约定。

二、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

    (一)珠海亿盛之《股权转让协议》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8 年 2 月 12 日,中京电子(甲方)与珠海亿盛全体股东(胡可(乙方
一)、张宣东(乙方二)、徐景浩(乙方三)、何波(乙方四)、林艺明(乙方
五)、富歌(乙方六)、雷为农(乙方七)、韩於羹(乙方八))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对本次交易的方案、标的股权和交易对价、交割、滚存利润及过渡
期安排、业绩承诺、股份质押、公司治理及人员安排、陈述与保证、税费和费用、
保密、通知、不可抗力、协议生效、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等条款
进行了详细约定,并取代了中京电子与上述交易对方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签署
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94
    经各方友好协商,甲方通过持股平台(甲方及/或其下属企业为实施本次交
易之目的设立的用于受让标的股份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暂定为“中京投资”)受
让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合计为 15,490.7538 万元(大写壹亿伍仟肆佰玖拾万柒仟
伍佰叁拾捌圆整),由各方在参考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做出的目标公司在
基准日全部股东权益市场价值的评估值 21,487.95 万元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
定。

       3、支付方式

    在按照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交割手续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
应促使持股平台将交易对价分别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的银行账户。

       4、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1)各方同意并确认,以下先决条件的实现作为各方履行交割义务的前提:

    1)本《股权转让协议》及元盛电子交易文件均已生效;

    2)目标公司已经按照本次交易的约定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甲方已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设立持股平台,用于实施本次交易;

       4)乙方已经按照附录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并按照第 7.1
款(“股份质押”条款)的约定完成股权质押;

    5)元盛电子按照第 8.1 款(“人员安排”条款)的约定将相关核心人员的劳
动关系全部转入元盛电子,并与上述核心人员按照第 8.2 款的约定签署《服务协
议》;

    6)乙方、持股平台及其他相关方另行签署一份用于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工
商登记手续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相关必备文件;

    7)于过渡期内,目标公司和元盛电子的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没有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




                                       195
    8)乙方为完成本次交易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在各方面均是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且未发生本协议项下的违约或不存在相关证据证明将发生本协议项下重大
的违约;

       9)转让标的股权已经取得与相关第三方的同意、授权及核准(如有),标
的股权上不存在阻碍本次交易任何第三方权利;

       10)与各方有关的司法机关、审批机构或法定监督机关均没有发出或作出
任何判决、裁定、命令,致使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所进行的交易或安排成为非法
或被禁止;没有新发布或修改的法律致使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所进行的交易或安
排成为非法或被禁止。

       (2)除非各方就交割启动时点另有书面约定,交割应于先决条件全部被满
足或者未满足的先决条件被甲方书面豁免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实施,乙方应负
责促使目标公司办理完成交割手续,甲方应且应促使持股平台提供积极配合。

    (3)各方同意,标的股权的权利和义务自交割日起转移,持股平台自交割
日起即为标的股权的唯一权利人,乙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5、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1)目标公司自基准日起的滚存利润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
比例共享。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过渡期内,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以及元盛电子不
得进行利润分配。目标公司及/或元盛电子进行利润分配后,甲方有权根据利润
分配的情况调整交易对价。

       (3)于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产生的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若目标公司及/
或元盛电子发生亏损,则乙方应按照目标公司或元盛电子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实际
亏损金额(取亏损金额绝对值孰高者,并按照实际亏损金额×25.817%折算)对
持股平台进行补偿,乙方之间应按于基准日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各自承担补偿
金。

       6、业绩承诺


                                      196
    乙方向甲方承诺,于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以及元
盛电子的净利润均不为负数,否则乙方应按照目标公司或元盛电子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实际亏损金额(取亏损金额绝对值孰高者,并按照实际亏损金额
×25.817%折算)对持股平台进行补偿,乙方之间应按于基准日在目标公司的股
权比例各自承担补偿金。

    7、股份质押

    除甲方书面同意豁免或解除质押外,于协议生效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
应将其持有的除标的股权外的其余目标公司股权全部质押给甲方,用于担保乙方
在本次交易项下的全部义务和承诺。

    8、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1)于交割日前,乙方应促使元盛电子将相关核心人员(具体名单详见本
《股权转让协议》附录四)的劳动关系全部转入元盛电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日
应不早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避免歧义,若元盛电子的核心人员已经与元盛
电子签署劳动合同,则元盛电子应提议与其重新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重新签订
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日不早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避免歧义,于交割日前,
经甲方与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书面同意,可以对本协议附录四的
核心人员名单进行调整,先决条件的满足以最终确定的人员名单为准。

    (2)在此基础上,于交割日前,乙方应促使元盛电子与上述核心人员按照
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和附录五的格式和内容签署《服务协议》,约定该等
核心人员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算在元盛电子任职至少五年。除经甲方书面同意
外,乙方应促使该等核心人员不提前与元盛电子终止劳动关系。

    (3)除甲方书面同意豁免外,于交割日起,若发生超过 6 名元盛电子的核
心人员或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中的任意一方未按照第八条的约定
与元盛电子签署并履行劳动合同及《服务协议》,每超出 1 名核心人员或乙方
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中的任意一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
四应共同向甲方补偿 40 万元。




                                    197
    (4)于交割日后,目标公司的执行董事应由持股平台委派,监事由乙方共
同委派,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持股平台有权召开目标公司股
东会审议重新委派执行董事和监事的相关事宜,该次股东会将同时按照本协议
约定的方式对目标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改选执行董
事、改选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赞成票。

    9、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各方同意,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乙方签署
后成立,并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甲方与除目标公司之外的元盛电子全体股东就元盛电子交易事项另行
签署元盛电子交易文件;

    (2)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和元盛电子交易事项;

    (3)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4)持股平台的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和元盛电子交易事项;

    (5)深交所完成对本次交易和元盛电子交易事项的备案。

    10、合同附带的任何形式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

    无。

    11、违约责任条款

    (1)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方”)在本协议中所作之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
的或错误的,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适当、及时地履行,则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亦构成该方对本协
议的违反。违约方不论本协议是否最终生效,应赔偿和承担非违约方因该违约而
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之间就其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事项及在本
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按照于基准日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各自承担相应
的责任。



                                    198
    (2)若由于可完全及直接归责于乙方中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标的股权不能
按照第四条(“交割”条款)约定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则该方每逾期一日,该
方应当按交易价格之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过户超过 30 日,则甲
方有权不再履行受让该方持有的标的股权的义务,并要求该方支付相当于其对应
的交易对价 5%的违约金。为避免歧义,若元盛电子交易文件发生终止,或甲方
自乙方最终取得的目标公司出资额未超过 835 万元,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
协议,并要求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珠海亿盛股权的相关违约方支付相当于全
部交易对价 5%的违约金。

    (二)元盛电子之《股份购买协议》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8 年 2 月 12 日,中京电子(甲方)、元盛电子除珠海亿盛以外的全体
股东(华烁科技(乙方一)、新迪公司(乙方二)、中山立顺(乙方三)、APPLE
(乙方四)、嘉兴兴和(乙方五)、元盛科技(乙方六)、上海金嵛(乙方七)、
正达联合(乙方八)、富国东海(乙方九))与元盛电子实际控制人(胡可(丙
方一)、张宣东(丙方二)、徐景浩(丙方三)、何波(丙方四))签署了《股
份购买协议》,对本次交易的方案、标的股权和交易对价、交割、滚存利润及过
渡期安排、业绩承诺、股份质押、公司治理及人员安排、陈述与保证、税费和费
用、保密、通知、不可抗力、协议生效、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等
条款进行了详细约定,并取代了中京电子与上述交易对方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
签署的《股份购买框架协议》。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元盛电子全部股权价值的定价为 60,000 万
元,因此甲方通过持股平台受让标的股份的交易对价合计为 17,509.246 万元
(大写壹亿柒仟伍佰零玖万贰仟肆佰陆拾圆整),由各方在参考上海东洲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做出的目标公司在基准日全部股东权益市场价值的评估值 45,600 万
元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

    3、支付方式


                                    199
    在按照本《股份购买协议》的约定履行交割手续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
应促使持股平台将交易对价分别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的银行账户。

    4、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1)各方同意并确认,以下先决条件的实现作为各方履行交割义务的前提:

    1)本《股份购买协议》及珠海亿盛交易文件均已生效;

    2)目标公司已经按照本次交易的约定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目标公司已经为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所在地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备案回执;

    4)甲方已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设立持股平台,用于实施本次交易;

    5)乙方(除乙方五外)已经按照附录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股份质押协议》,
并按照第 7.1 款(“股份质押”条款)的约定完成股份质押。此外,乙方五已经按
照第 7.2 款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担保措施;

    6)目标公司按照第 8.1 款(“人员安排”条款)的约定将相关核心人员的劳
动关系全部转入目标公司,并与上述核心人员按照第 8.2 款的约定签署《服务协
议》。

    7)乙方二、乙方四、乙方六、乙方九已经根据相关银行的要求备齐了办理
支付相应交易对价付汇手续的必要文件;

    8)根据所在地主管机关的要求,目标公司已经就本次交易补缴了其持有的
处于海关监管期内进口设备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9)甲方、丙方及相关方已经按照珠海亿盛交易文件的约定实施了珠海亿盛
交易事项,且珠海亿盛 55%的股权已经登记在持股平台名下;

    10)乙方、持股平台及其他相关方另行签署一份用于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
工商登记手续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相关必备文件;

    11)于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0
    12)乙方及丙方为完成本次交易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在各方面均是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且未发生本协议项下的违约或不存在相关证据证明将发生本协议
项下重大的违约;

    13)转让标的股份已经取得与相关第三方的同意、授权及核准(如有),
标的股份上不存在阻碍本次交易任何第三方权利;

    14)与各方有关的司法机关、审批机构或法定监督机关均没有发出或作出
任何判决、裁定、命令,致使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所进行的交易或安排成为非法
或被禁止;没有新发布或修改的法律致使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所进行的交易或安
排成为非法或被禁止。

    (2)除非各方就交割启动时点另有书面约定,交割应于先决条件全部被满
足或者未满足的先决条件被甲方书面豁免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实施,乙方应负
责促使目标公司办理完成交割手续,甲方应且应促使持股平台提供积极配合。

    (3)各方同意,标的股权的权利和义务自交割日起转移,持股平台自交割
日起即为标的股权的唯一权利人,乙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5、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1)目标公司自基准日起的滚存利润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
比例共享。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目标公
司进行利润分配后,甲方有权根据利润分配的情况调整交易对价。

    (3)于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产生的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但目标公司如发
生亏损,则亏损金额应由乙方承担,承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按照实际亏损的
金额×29.18%对持股平台进行补偿,乙方之间应按其于基准日在目标公司的持
股比例各自承担补偿金。

    6、业绩承诺




                                   201
    乙方向甲方承诺,目标公司于承诺期的净利润不为负数,否则乙方应按照
目标公司在承诺期内的实际亏损金额×29.18%对持股平台进行补偿,乙方之间
应按于基准日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各自承担补偿金。

    7、股份质押

    (1)除甲方书面同意豁免或解除质押外,于协议生效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
相关方应将其持有的除标的股份外的其余目标公司股份全部质押给甲方,用于担
保乙方在本次交易项下的全部义务和承诺。除乙方五外,甲方与其余乙方应根据
本协议的约定和附录二的格式和内容另行签署《股份质押协议》。

    (2)为避免歧义,乙方五不参与本协议第 7.1 款项(“股份质押”条款)下
的股份质押。于交割日,乙方五或其指定人选应向甲方另行提供担保,用于担保
乙方五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和承诺。

    8、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1)于交割日前,乙方及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将相关核心人员(具体名单
详见本《股份购买协议》附录四)的劳动关系全部转入目标公司,劳动合同期限
届满日应不早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避免歧义,若目标公司的核心人员已经
与目标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则目标公司应提议与其重新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重新
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日不早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避免歧义,于交割日
前,经甲方与丙方书面同意,可以对本协议附录四的核心人员名单进行调整,先
决条件的满足以最终确定的人员名单为准。

    (2)在此基础上,于交割日前,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与上述核心人员按照
本《股份购买协议》的约定和附录五的格式和内容签署《服务协议》,约定该等
核心人员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算在目标公司任职至少五年。除经甲方书面同意
外,乙方应促使该等核心人员不提前与目标公司终止劳动关系。

    (3)除甲方书面同意豁免外,于交割日起,若发生超过 6 名目标公司的核
心人员或丙方中的任意一方未按照第八条的约定与目标公司签署并履行劳动合
同及《服务协议》,每超出 1 名核心人员或丙方中的任意一方违反,丙方应共同
向甲方补偿 40 万元。


                                    202
    (4)于交割日后,根据甲方的安排,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将对目标公司的现
任董事会进行改选。新一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不设独立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有权向目标公司提名 3 名董事候选人,丙方有权共同提名剩余 2 名董事候选人,
乙方不提名董事候选人,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新一届目标公司监
事会由 2 名股东监事、1 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提名 2 名股东监事。
该次股东大会将同时按照本款约定的方式对目标公司章程和相关议案规则进行
修改,各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改选董事、改选股东监事、修改公司章程、
修改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投赞成票。

    (5)目标公司董事长由甲方指定的董事担任,丙方提名的董事应在目标公
司董事会就甲方指定的董事当选董事长进行表决时投赞成票,目标公司的监事会
主席由甲方提名的股东监事担任。

    9、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各方同意,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并分别加盖
各自公章(如有)后成立,并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甲方与珠海亿盛的全体股东就珠海亿盛交易事项另行签署珠海亿盛交
易文件;

    (2)甲方和目标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视公司章程及内
部决议规则而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3)持股平台的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和珠海亿盛交易事项;

    (4)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珠海亿盛交易事项;

    (5)乙方已经各自为实施本次交易取得了必要的全部审议、审批、批准、
备案及/或登记手续;

    (6)深交所完成对本次交易和珠海亿盛交易事项的备案。

    10、合同附带的任何形式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

    无。



                                     203
    11、违约责任条款

    (1)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方”)在本协议中所作之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
的或错误的,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适当、及时地履行,则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亦构成该方对本协
议的违反。违约方不论本协议是否最终生效,应赔偿和承担非违约方因该违约而
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之间就其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事项及在本
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由于可完全及直接归责于乙方中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标的股份不能
按照第四条(“交割”条款)约定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则该方每逾期一日,该
方应当按交易价格之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过户超过 30 日,则甲
方有权不再履行受让该方持有的标的股份的义务,并要求该方支付相当于其对应
的交易对价 5%的违约金。为避免歧义,若珠海亿盛交易文件发生终止,或甲方
自乙方最终取得的元盛电子股份未超过 215 万股,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
议,并要求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元盛电子股份的相关违约方支付相当于全部
交易对价 5%的违约金。




                                    204
                 第六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相
关协议、公告等资料,并在本报告所依据的假设前提成立的基础上,基于专业判
断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如下的主要
假设:

    1、本次交易各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均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
应承担的责任;

    2、本次交易各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

    3、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财务审计和评估等文件真实可靠;

    4、本次交易各方所在国家/地区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宏观
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5、本次交易各方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6、交易各方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监管环境及市场环境延续本报告出具之
日的状态,无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变化;

    7、无其它人力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
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5
    本次交易最终标的公司系元盛电子,主要从事挠性印制电路板(FPC)及其
组件(FPCA)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国内知名的 FPC 生产商。FPC 是电子
信息产业的重要基础元器件,广泛应用于各类现代电子产品。

    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信息产业发展指南(2016-2020 年)》鼓励大
力发展满足高端装备、应用电子、物联网、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需求
的核心基础元器件,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
略纲要》发展核心技术,做强信息产业,制定国家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发展战
略纲要,以体系化思维弥补单点弱势,打造国际先进、安全可控的核心技术体
系,带动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薄弱环节实现根本性突破。

    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
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以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
息、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要求电子信息行业大力推动产业
链整合,提高产业链管理及运作水平,强化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引导并加快产
业链垂直整合进程,促进资源优化重组。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珠海亿盛除持有元盛电子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本次交易的最终标的公司
元盛电子均已取得项目建设相关的环评批复及生产经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珠海亿盛、元盛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
未在其所处的行业内形成垄断,不构成行业垄断行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206
    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亦不会产生
任何中京电子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
日的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对价。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元盛电子全部股权评估值为 4.56 元,珠海
亿盛全部股权评估值为 2.15 亿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元盛电子全
部股权定价为 6.00 亿元,较评估值 4.56 亿元溢价 31.58%;标的资产定价为 3.30
亿元,较评估值 25,125.40 万元溢价 31.33%。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相较评估值存在一定的溢价,主要系:1)上市公司
与标的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协同效应;2)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丰富产品组
合、提升行业地位具有重大战略意义;3)按照本次交易定价,元盛电子和同行
业公司相比具有一定的估值优势;4)相比于公司自行投资建设类似项目并形成
规模化业务,按照本次交易定价收购元盛电子具有成本优势;5)本次交易定价
系交易各方综合考虑评估结果、未来预期收益、市场价值及估值环境等多方面因
素,经过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市场化谈判取得的一致结果。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
质押、冻结等可能导致转让受限的情形,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交
易对方亦就此事项出具相关承诺。



                                     207
    根据交易对方就此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
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标的公司元盛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将形成覆盖刚性电路板(多层板和 HDI 为核心)、挠性电路板(单双面板、
多层板、刚挠结合板)的全系列 PCB 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 PCB 产品一体化
全面服务。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实现 PCB 行业的横向整合,实现潜在客户资源
的整合共享、业务的互相渗透和协同发展,并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加业务品类、
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独立性,最终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元盛电子报告期内经营业绩良好,预期业绩向好。虽然受到强台风天鸽及
IPO 等因素影响,元盛电子 2017 年业绩略有调整,但相关因素系偶发性的,且
对元盛电子的影响已基本消除。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角度考虑,元盛电子贡献业
绩不仅能够覆盖本次收购新增财务费用,亦将增厚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
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
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208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要求。

三、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是否符合《若干规定》第四条所列明的各项

要求

    中京电子已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四条规定的议案》,就本次交易按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要求逐一
对相关事项做出审慎判断,并记录于董事会会议决议记录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
易符合《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符合《若干规
定》第四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1)珠海亿盛全体股东(胡可、张宣东、
何波、徐景浩、林艺明、富歌、雷为农、韩於羹),以及(2)元盛电子除珠海
亿盛外的全体股东(新迪公司、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
司、Apple Base Limited、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元盛科
技(香港)有限公司、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株
式会社富国东海)。




                                    209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中京电子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曾发生变化,且本次交易
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动。交易完成后,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及杨林先生仍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六、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合理性核查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
日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
据、资料可靠,评估过程公允、准确。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相较评估值存在一定的溢价,主要系:1)上市公司
与标的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协同效应;2)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丰富产品组
合、提升行业地位具有重大战略意义;3)按照本次交易定价,元盛电子和同行
业公司相比具有一定的估值优势;4)相比于公司自行投资建设类似项目并形成
规模化业务,按照本次交易定价收购元盛电子具有成本优势;5)本次交易定价
系交易各方综合考虑评估结果、未来预期收益、市场价值及估值环境等多方面因
素,经过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市场化谈判取得的一致结果。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10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
价公允。

七、对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

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一)所选评估方法的适当性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
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规定,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
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
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
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1、本次交易中元盛电子股权价值的评估方法选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理
由如下:

    (1)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资产成本的角度出发,以各单
项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替代其历史成本,并在各单项资产评估值加和的基础上
扣减负债评估值,从而得到企业净资产的价值。因此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很强,
适用于被评估单位。

    (2)被评估资产未来收益期和收益额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预
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量化,以及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故也
适用收益法评估。

    2、本次交易中元盛电子股权价值的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的结果,理由如下:

    元盛电子属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主要从事挠性印制电路板(FPC)及其组
件(FPCA)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元盛电子的企业价值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
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应包括研发能力及技术储备、客户资源、管理团队及管
理经验、品牌形象等重要无形资源的贡献。因此,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收益法
对于元盛电子未来预期发展因素产生的影响考虑得比较充分,能够更客观、全面

                                   211
地反映元盛电子全部股权的内在价值,故以收益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具有
其合理性。

       3、本次交易中珠海亿盛股权价值的评估方法仅选取资产基础法,未采用收
益法或市场法,理由如下:

       (1)珠海亿盛系持股型公司,除持有元盛电子 46.94%的股权外,未开展
任何其他业务,主要资产为对元盛电子的长期股权投资,最终标的公司元盛电子
为实际经营主体,经营性资产均在元盛电子。

       (2)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珠海亿盛、元盛电子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为中京电子(或其下属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珠海亿盛
55.00%的股权和元盛电子 29.18%的股权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
估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在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原则前提下的价值。在本次评估假
设前提下,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对于珠海亿盛母公司,无营业收入,主要资产为
对元盛电子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对于珠海亿盛投资的元盛电
子,系标的资产中的实际经营主体,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和收益法评估。

    综上,对珠海亿盛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对元盛电子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
法评估并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元盛电子的最终评估结论,评估方法具有适当
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
例或准则,符合交易标的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亦对本次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之
合理性进行了确认。

       综上,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212
     本次评估的参数计算采用了行业通行的模型,取值过程有相应计算依据,反
映了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满足评估假设的前提下,预测采用的参数具备合理
性,企业整体收益折现值具备可实现性。

     综上,本次评估的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评估方法选取适当,评估假
设前提符合评估惯例和标的公司实际情况,重要评估参数的取值遵循了通行估值
方法,符合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发展实际。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有利

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单位:万元)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总计                  155,572.50        255,029.59     156,628.80           251,446.36

负债合计                   59,698.32        144,303.28      59,435.93           141,669.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874.18        110,726.32      97,192.87           109,776.97

资产负债率                   38.37%               56.58%      37.95%               56.34%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项目(单位:万元)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营业收入                   77,211.70        136,892.67      79,418.85           150,951.35

净利润                       813.49            2,713.55     11,098.04            14,394.9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方面,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将得到大幅提高,
同时盈利能力也将得到明显地提升。

     另一方面,由于本次收购融资以及标的公司本身资产负债率较高,因此备考
合并 2017 年 9 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将由 38.37%上升至 56.58%;结合标的公司、
上市公司未来持续向好的盈利能力及整合后显著的协同效应,总体风险水平处于
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13
    同时,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实现 PCB 行业的横向整合,实现潜在客
户资源的整合共享、业务的互相渗透和协同发展,并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加业务品
类、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独立性,最终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资产规模将得到较大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九、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治理机制进行全面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务、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标的公司元盛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
市公司将形成覆盖刚性电路板(多层板和 HDI 为核心)、挠性电路板(单双面
板、多层板、刚挠结合板)的全系列 PCB 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 PCB 产品一
体化全面服务。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提升在国内 PCB 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实现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和业绩的快速增长。

    1、丰富产品组合、提升产品竞争力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 PCB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服务,产品全部为刚性电路
板;元盛电子目前主要从事挠性印制电路板(FPC)及其组件(FPCA)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产品全部为挠性电路板及相关产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形成覆盖刚性电路板(多层板和 HDI 为核心)、
挠性电路板(单双面板、多层板、刚挠结合板)的全系列 PCB 产品组合,迅速
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在满足客户多种需求的同时,进一步
分散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

    2、强强联合,提升企业知名度,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服务

    元盛电子系国内最早从事 FPC 开发的企业之一,也是目前国内 FPC 行业
的领先企业之一,近年来紧抓国内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充
分发挥新品开发能力强、产品质量稳定以及规模化、模组化、定制化生产的优势,

                                      214
重点围绕“核心客户、高端市场”定位,已成为京东方、欧菲科技、伯恩、天马等
行业龙头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中京电子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已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 HDI 产品规模
化供应企业,且在客户开拓方面形成了自身的优势,拥有 TCL、比亚迪、LG 电
子、普联技术(TP-LINK)、光宝科技(LITE-ON)、纬创资通(Wistron)、
霍尼韦尔(Honeywell)、闻泰科技等一批优质客户群。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市场占有率,实现做大
做强;同时中京电子将迅速提升自身在下游消费电子、网络通讯、汽车电子行业
的知名度,协同利用双方的销售渠道、客户资源,有效拓展挠性电路板、刚性电
路板在双方已有客户群体中的市场占有率,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系列 PCB 产品组
合的一体化全面服务。

    3、整合产供销研资源,推动横向一体化,实现协同效应

    近年来,随着下游各类电子终端产业的蓬勃发展及发达国家 PCB 产业的转
移,国内 PCB 行业发展迅速。然而,由于产业发展时间较短,上下游供应链不
完整、产业资金不足等原因,国内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行业集中化程度较低。

    对于国内 PCB 厂商而言,一方面由于行业下游产业尤其是以消费电子、汽
车电子为代表的产业近几年产能扩张迅速,产品价格竞争激烈,厂商对产品成本
控制逐步加强,下游产业的成本压力部分转移到上游;另一方面,由于技术水平、
生产规模和外资 PCB 厂商仍然存在一定差异,且国内外消费电子以及汽车电子
龙头企业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及管理极为严格,因此,国内 PCB 厂商进入高端
下游市场的难度较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与元盛电子共享科研成果、生产管理经验、采购渠
道、客户渠道等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有望进一步扩大营收、优化生产
成本、降低费用,盈利能力将有显著提高,实现“1+1>2”的经济效应。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治理机制

    1、股东与股东大会



                                    215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和中京电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
待所有股东,保证每位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平等权利,切实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
参与权,并保证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及经表决通过的议案得到有效执
行。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京港投资、杨林先生仍分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将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
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仍将持续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
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
部机构独立运作。

       3、董事与董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确保董事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确保董事会公正、
科学、高效的决策;尤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科学性方面的积极作用。

       4、监事与监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进一步加强监
事会和监事监督机制,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其对公司财
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公司已建立企业绩效评价激励
体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16
       6、信息披露制度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指定董事会秘书
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公司能够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
股东享有平等机会获取信息,维护其合法权益。本次交易完成后,除按照强制性
规定披露信息外,上市公司将继续保证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
息。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拓展业
务领域,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有所提高;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十、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

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

效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份购买协议》对本次交易价格、
支付安排、生效条件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标的资产按约定进行交付不存在重大法律障
碍,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标的资产交付安排具有可操作性,上市公司支付现金后不
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较小;交易双方已明确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该等
违约责任条款切实有效。




                                       217
                第七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和《财务
顾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
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若
干规定》、《准则第 26 号》、《备忘录 8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条件,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定价原则公
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本次评估方法选取适当,评估假设前提符合评估惯例和标的公司实际情
况,重要评估参数的取值遵循了通行估值方法,符合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
发展实际,结论具备公允性;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规模将得到较大提升,本次
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完善产品组合、拓展业务领域,有利于上市公
司未来的发展,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有所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6、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的规定。




                                    218
         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

    光大证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成立内核工作小组,对本次重组实施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首先
由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专职审核人员进行初审,并责成项目人员根据审核意
见对相关材料做出相应的修改和完善,然后经内核工作小组审核并通过后,出
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

    光大证券内核工作小组成员在认真审核了本次中京电子重大资产购买申报
材料的基础上,提出内部审核意见如下:

    光大证券内核工作小组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进行了审核,同意就《惠州
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并将报告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219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谭轶铭                   郭厚猛




内核负责人:

                     王 勇




业务部门负责人:

                     潘剑云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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