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电子: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2018-05-03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5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公司下属企业惠州中京电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
京投资”)向珠海亿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亿盛”)全体股东支付
现金同比例购买其持有的珠海亿盛全部股权中的 55.00%(即珠海亿盛 55.00%股
权),向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盛电子”)除珠海亿盛之
外的其他全体股东支付现金同比例购买其持有的元盛电子全部股权中的 55.00%
(即元盛电子 29.18%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交割完成。
本次交易中相关方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上市公司及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全体董事、监事、 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
高级管理人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中京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企业/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出具的、与本企业/本人及本次交易相关的信
交易对方
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珠海亿盛全体股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
东以及元盛电子除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元盛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珠海亿盛之外的全
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体股东)
本企业/本人将及时向中京电子提供本次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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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中京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中京电子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元盛电子董事会,
由中京电子董事会代本企业/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若本企业/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本企业
/本人授权中京电子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中京电子董
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企业/本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企业/本人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本企业/本人所持的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企业/本人真实、合法持有元盛电子/珠海亿盛的股份,对所持有的元盛电子/珠海
亿盛股份拥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本企业/本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元盛电子
/珠海亿盛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元盛电子/珠海亿盛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本企业/本人所
持有的元盛电子/珠海亿盛股份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持的情形,
也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
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
在纠纷。本企业/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
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
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
标的公司 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
(珠海亿盛以及元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盛电子) 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配合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如因该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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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各承诺方未出现违反上述
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承诺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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