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电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19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8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376,193,400 股(公司现有总股本
378,298,400 股扣除已回购尚未注销的股份 2,10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7 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08*****277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 02*****362 杨林
4 08*****598 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黄若蕾
咨询电话:0752-2057992 传真电话: 0752-205799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