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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京电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19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8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376,193,400 股(公司现有总股本
378,298,400 股扣除已回购尚未注销的股份 2,10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7     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08*****277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      02*****362     杨林
    4      08*****598     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黄若蕾
咨询电话:0752-2057992                          传真电话: 0752-205799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