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7
圣阳股份监事会报工作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
展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经
营管理层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在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依法
规范运作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 召开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的议案
号 日期 方式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 1 现场
1 2、《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七次会议 月8日 表决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 3 现场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月 28 日 表决
1、《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 4 现场 专项报告》
3
第九次会议 月 19 日 表决 7、《关于 2018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 4 现场
4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十次会议 月 23 日 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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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 8 现场
5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月 24 日 表决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 10 现场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6
第十二次会议 月 23 日 表决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 11 现场 5、《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7
第十三次会议 月 12 日 表决 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
2、《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3、《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
4、《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
估报告等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 11 现场
8 5、《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第十四次会议 月 29 日 表决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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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
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
施的议案》
11、《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
的承诺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民新能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议
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治理的评价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
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进行了检查,并对财务报表、定
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健
全执行有效,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
产经营状况,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公正。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
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形。
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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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公司没有发生重大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检查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相关财务和重要合同、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未发
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
况。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
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现有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发生,有效地保
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2019 年监事会工作
1、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强
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
3、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各重大
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防范
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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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