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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阳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 9:00 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宋斌先生、宫国伟先生、高运奎先生、王平先生、隋延波先生、杨玉清先生、梁仕

念先生、朱德胜先生、高景言先生现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召集并推举宋
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经与会董事一致选举宋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宋斌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宋斌先生(召集人)、朱德胜先生、高运
奎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朱德胜先生(召集人)、梁仕念先生、宋

斌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高景言先生(召集人)、梁仕念先生、宋
斌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梁仕念先生(召集人)、高景言先
生、宫国伟先生。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宫国伟先生担任公司经理,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宫国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就 此 事 项 发 表 了 同 意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张耀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
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张耀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
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相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

    张耀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传真:0537-4430400

    邮箱地址:zqb@sacredsun.cn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就 此 事 项 发 表 了 同 意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经公司经理提名,同意对公司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聘任:

    同意聘任杨俊超先生、魏增亮先生、朱纪凌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同意聘任宫国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聘任孔德龙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同意聘任孙大强先生为公司副总工程师。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俊超先生、魏增亮先生、朱纪凌先生、孔德龙先生、孙大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宫国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就 此 事 项 发 表 了 同 意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李媛媛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张赟女士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简历详见附件)。

    张赟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传真:0537-4430400

    邮箱地址:zqb@sacredsun.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审议决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岗位基本工资、绩效
奖金、年功补贴,其中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确定。最终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薪

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就 此 事 项 发 表 了 同 意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1、杨俊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
运营总监、质量总监、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经理。

    截至目前,杨俊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636,587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魏增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

国际业务部部长、营销中心副总监、海外业务总监、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经理。

    截至目前,魏增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4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朱纪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
司副经理。

    截至目前,朱纪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32,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孔德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
历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孔德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3,647,193 股,与宋斌先生、宫国伟先生、
高运奎先生、隋延波先生、李恕华先生、杨玉清先生、王平先生、于海龙先生为一致行
动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孙大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公
司技术中心副总监、技术中心总监,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孙大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耀,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2011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曲阜市鲁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
曲阜市司法局副局长;2017 年 8 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耀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编号:2018-4A-2411),具

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张耀先生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

    截至目前,张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李媛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

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公司审计部审计员、审计部部长、证券业务管理室主任,现任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至目前,李媛媛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37,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

    8、张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审

计部审计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2017-4A-1192)。

    截止目前,张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3,552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能
够胜任所任岗位,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