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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未名医药: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2018-12-19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
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人员诚实信
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以及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聘任:丁学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若然女士为联席总经理;王婉灵女
士、张一诺女士、王立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赖闻博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王
立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杜灵灵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


    独立董事:   赵琰    倪健     涂勇




                                                       2018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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