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5《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 的提案,此项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4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19 年 05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 年 05 月 23 日 15:00 至 2019 年 05 月 2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 39 号北大生物城未名医药总部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爱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53,300,60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3.55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44,267,7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02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9,032,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52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3,458,2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5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3,352,3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53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61%。 3、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公司董事长潘爱华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 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688,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8%;反对 611,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4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913%;反对 611,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194,7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0%;反对 10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52,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86%;反对 10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194,7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0%;反对 10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52,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86%;反对 10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688,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8%;反对 611,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4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913%;反对 611,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194,7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0%;反对 10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52,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86%;反对 10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194,7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0%;反对 10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52,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86%;反对 10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喜明、韦京东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未名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