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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达: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09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8-04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8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7 日-2018 年 5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8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 年 5 月 7 日 15:00 -2018 年 5
月 8 日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 1,021,997,516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02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56,463,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922%。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5,534,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78,185,4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0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997,516 股(其中现场投票 956,463,470 股同意,网
络投票 65,534,046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997,516 股(其中现场投票 956,463,470 股同意,网
络投票 65,534,046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997,516 股(其中现场投票 956,463,470 股同意,网
络投票 65,534,046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997,516 股(其中现场投票 956,463,470 股同意,网
络投票 65,534,046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997,516 股(其中现场投票 956,463,470 股同意,网
络投票 65,534,046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78,185,41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997,516 股(其中现场投票 956,463,470 股同意,网
络投票 65,534,046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78,185,41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775,559 股(其中现场投票 956,463,470 股同意,网
络投票 65,312,089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反对 221,95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77,963,4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7161%; 反 对 221,95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283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997,516 股(其中现场投票 956,463,470 股同意,网
络投票 65,534,046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78,185,41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利率掉期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997,516 股(其中现场投票 956,463,470 股同意,网
络投票 65,534,046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78,185,41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1,775,559 股(其中现场投票 956,463,470 股同意,网
络投票 65,312,089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反对 221,95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77,963,4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7161%; 反 对 221,95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283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9,961,631 股(其中现场投票 956,463,470 股同意,网
络投票 63,498,16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8%;
反对 2,035,88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2%;弃权 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76,149,5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7.3961%;反对 2,035,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3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欧阳辉先生、孔祥云先生、陈智先生委托公
司董事许诺先生对 2017 年年度独立董事的工作进行了汇报。述职报告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
(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