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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达: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欧阳辉)2019-04-0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2018 年度勤勉、诚信、
独立的履行了相关职责,按时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的所有议案,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就本人在 2018 年度担
任独立董事期间(2018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次
  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数
   12         1             11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会次数为 12
次,实际出席的董事会次数为 12 次,未出现缺席董事会的情况;会前本人主动了
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材料,会上本人认真阅读和了解各项议案及会议资
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进行客观的分析与
判断,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2018 年,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在公司董事会做出决策前,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
础上,基于本人独立判断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专户间调整的议
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2018 年薪酬预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关于 2017 年日
常关联交易总结及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关于开展利
率掉期业务的议案》、《关于 2018 年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4、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关于新增银
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对《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本次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计划的议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向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新增公司 2018 年银行
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关于转让
深圳市海能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8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员工
购买人才安居保障房使用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四
个专门委员会。本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责任与义务,积极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与提名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任职,公司薪酬与考
核事宜进行积极讨论和认真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召集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共
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

    (1)2018 年 3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薪酬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薪酬的预案》。

    (2)2018 年 7 月 5 日,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2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

    (1)2018 年 4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电话
会议方式召开,本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
议案》。

    (2)2018 年 5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电话
会议方式召开,本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18 年,本人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及其他出差
深圳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主动查询与公司重大决策相关的材料,认真听取相
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来往、内部控制、资产处置、股权激励计
划推行等情况的汇报,经过充分的考察和验证后,对公司的整体情况作出评价,并运
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此外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
理层保持联系,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同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法人治理水平;
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考查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 2018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严格考察公司是否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企业板块规则汇编》、《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与
规范运作手册》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18 年度,本人与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同时利用现场
参加会议及其他出差深圳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
内控制度的制定及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财务管理优化、关联交易等事项进
行调查和监督,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的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3、自身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一直以来注重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着重加深对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理解,同时持续关
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
高自身履职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独立董事联系方式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更好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现特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
huiouy@126.com

    2018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9 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
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欧阳辉)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