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关于 2018 年日常关 联交易总结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 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章: OUYANG HUI(欧阳辉) 孔祥云 陈 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