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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达:关于变更招商智远海能达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进展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9-03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招商智远海能达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招商智远海能达 2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
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招商智远海能达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
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对招商智远海能达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已授
权公司董事会。近日,公司已与资产管理机构和托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变更招商智
远海能达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相关条款,并已签订了修订后的合
同。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之日起算,即 2016 年 3 月 17 日至 2019 年 3 月 16 日。

    2、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股
票购买,购买均价为 10.443 元/股,购买数量 25,493,6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6%。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 24 个月,即 2016 年 7 月 1 日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3、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25,493,696 股数量不变,
自产品成立以来,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权激励行权、授予限制性股票、年度
利润分红等原因,导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有所下降,为 1.39%。

    4、截至目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
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变更情况

    (一)本次变更原因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管产品“招商智远海能达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优先级 A 份额委托人已退出,考虑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根据《证券期
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公司拟对招商智远海能达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二)本次变更内容

    本次共对合同内十九个大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1、产品存续期限由 36 个月变更为 48 个月,经所有委托人及管理人一致同意,
可以提前终止。

    2、将本集合计划由结构化分级产品变更为平层产品,即集合计划不再设置优先
级 A 份额、中间级 B 份额和次级 C 份额。由于优先级 A 份额已经全部退出,中间级
B 份额及次级 C 份额合并为一类普通的集合计划份额,并相应修改收益分配条款、删
除集合计划份额配比的控制措施、变更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及适合推广对象。

    3、差额补足承诺人对集合计划的差额补足义务的时点由“终止清算时”变更为
由管理人确定的“差额补足义务履行日”,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不变。

       4、差额补足承诺人承诺已在管理人确定的差额补足义务履行日,对次级 C 份额
委托人持有的集合计划的份额资产净值与次级 C 份额委托人的本金之间的差额进行
差额补足,差额补足承诺人将差额补足资金直接支付到托管账户,并由管理人对次级
C 份额差额补足后的单位净值进行调整。

       5、合同变更后不再设置差额补足机制,差额补足承诺人不再对集合计划的份额
履行差额补足义务,集合计划投资风险由集合计划委托人自行承担。

       6、根据资管业务新规,明确集合计划的产品类型为权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并相应地修改合格投资者定义、集合计划投资范围、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投资限制、
集合计划的税收条款等。

       修改后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招商智远海能达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三、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系基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并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
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不会损害全体员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
响。

四、备查文件

       1、《招商智远海能达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