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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总结报告书2019-04-1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2019年4月
  保荐机构编号:Z2707400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聘请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目前,上述持续督导期已经
届满,国信证券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出具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 目                                   内 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曾信
 联系电话                  0755-82130793
 保荐代表人                胡滨、范金华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755-82133443




                                      1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 目                                       内 容
发行人名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583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 9108 号海能达大厦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 9108 号海能达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清州
联系人                      田智勇
联系电话                    0755-26972999-124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7 年 11 月 24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7 年 12 月 18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 年度报告于 2018 年 4 月 3 日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18 年度报告于 2019 年 4 月 2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对公司在持续督导期的主要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
                                     审阅;对无须进行事前审阅的,在海能达履行信息披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了对文件的审阅。
                                     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披露内容完成,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分别于 2018 年 3 月和
                                     2019 年 1 月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公司的募
2、现场检查情况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内部决
                                     策与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情况。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规章制度体系,
规章制度(包括防止关联方占用         加强了关联交易的管理,有效防止了关联方占用公司
公司资源的制度、内控制度、内         资源、增强了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提升了内控水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         平,完善了内部审计等。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
情况                                 章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4、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
                                     度;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
储制度情况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
                                     户 4 次,认为公司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
户情况
                                     效执行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我公司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        保荐代表人列席股东大会 1 次;共召开董事会 13
况                                   次,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含通讯参与)董事会 2
                                     次。
                                     (1)2017 年度:
                                     2017 年 1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2018 年度:
                                     2018 年 1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2
                                  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4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利率掉期业务
                                  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8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1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
                                  (3)2019 年度:
                                  2019 年 4 月出具《国信证券关于海能达 2018 年日常
                                  关联交易总结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核查意
                                  见》、《国信证券关于海能达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及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关于海能达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关于海能达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国信证券
                                  关于海能达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
                                  查意见》、《国信证券关于海能达 2018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保荐人发表公开声明情况        无
 8、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情况        无
 9、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按时向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文
 (包括回答问询、安排约见、报
                                  件,不存在其他需要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的情况。
 送文件等)

    五、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保荐工作的评价
            事 项                                     说 明
 1、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发行人能够按照本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能够如实
 况                          回答保荐人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2、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能够较好完成相关
 构参与保荐工作的情况        工作。
 3、其他                     无

    六、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
生的重大事项
                    事 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其他重大事项                                               无



                                       3
  七、其他申报事项
               申报事项                                     说 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27 日,2017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
                                          535,153.23 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 润 24,486.29 万 元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后,发行人 2018 年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2018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693,453.37
                                          万元,同比增长 29.58%;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47,680.56 万元,同比增
                                          长 94.72%。收入增长的原因:①公司积
                                          极推进营销体系变革,整合优势资源,优
                                          化组织结构,大项目运作能力持续增强,
                                          在海外市场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
                                          略,在新兴市场不断取得突破,报告期
                                          内,海外销售收入 401,094.97 万元,同比
                                          增 长 24.21% ; ② 公 司 收 购 整 合 进 展 顺
1、发行前后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及原因分析
                                          利,协同效应显著,公司 2017 年收购的
                                          子公司赛普乐发展态势良好,报告期内,
                                          赛普乐实现销售收入 112,365.99 万元,同
                                          比去年并表收入 67,302.58 万元,同比增
                                          长 66.96%;③公司围绕“精工智坊”核心战
                                          略进行制造能力升级,持续拓展高端制造
                                          业务,OEM 销售收入实现翻倍增长。
                                          净利润增长的原因:①公司营业收入实现
                                          快速增长,规模效应显现;②公司大力推
                                          进精细化管理,优化经营管理模式,提效
                                          控费成效显著,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
                                          明显改善,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和管
                                          理费用分别为 103,772.10 万元和 75,270.06
                                          万 元 , 同 比 增 长 分 别 为 13.55% 和
                                          25.93%,增长幅度较 2017 年显著下降。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
人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海能达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法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规规定,保荐机构将继续对海能达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直至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的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 滨              范金华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