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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达: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12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9-08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9 月 10 日-2019 年 9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9 月 11 日 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 年 9 月 10 日 15:00
-2019 年 9 月 11 日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5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 1,000,634,433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64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975,659,1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052%。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975,3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9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51,341,0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09%。

    8、公司部分高管、监事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0,634,433 股(其中现场投票 975,659,126 股同意,网

络投票 24,975,307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51,341,0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发行中期 票据和短
期融资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0,634,433 股(其中现场投票 975,659,126 股同意,网

络投票 24,975,307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51,341,0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0,634,433 股(其中现场投票 975,659,126 股同意,网

络投票 24,975,307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51,341,0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0,634,433 股(其中现场投票 975,659,126 股同意,网

络投票 24,975,307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51,341,0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
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