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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陇科学:关于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3.78%股权的公告2018-02-07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8-011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3.78%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陇科学”或“公司”、“甲方”)与
张国宁(乙方一)、济南源之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二】、
济南新丽景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三】、蒋佩佩(乙方四)、孙国
慧(乙方五)签订了《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3.78%股权之股权转让
协议》,以431,363,508.30元现金收购乙方一、乙方二、乙方四、乙方五持有的
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3.78%的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77%,标
的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36.84%,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73.78%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其他政府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乙方一:
    姓名:张国宁
    身份证号码:3701031968******1X
    2. 乙方二:
   名称:济南源之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CRJ1U4C
   成立时间:2016 年 12 月 15 日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路 126 号科苑大厦 1009-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源华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取得相关许可或备案后开展经营,未经金融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3. 乙方三
   名称:济南新丽景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CHK772G
   成立日期:2016 年 09 月 28 日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综保区)港兴三路济南药谷 1 号楼 A
座 150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国宁
   经营范围:医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乙方四
   姓名: 蒋佩佩
   身份证号码:3701031940******26
   5. 乙方五:
   姓名:孙国慧
   身份证号码:3701021972******22
    以上乙方项下列出的签署方合称为“乙方”或“交易对方”。交易对方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 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98859788J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31.148 万
   法定代表人:张国宁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综保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 1 号楼 A
座 1001 室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销售;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的开发和生产;销售:机械、
办公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电子产
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经济信息咨询;生物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的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生物制品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前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张国宁                                           73.1025%
        蒋佩佩                                           3%
        孙国慧                                           0.775%
        济南源之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
        济南新丽景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225%
        合计                                             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73.78%
        张国宁                                           6.2125%
        孙国慧                                           0.385%
        蒋佩佩                                           1.5%
        济南新丽景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225%
        合计                                             100%
    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对标的公司2016、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天健粤审[2018]9号审计
报告,标的公司2016、2017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10,618.56万元,负债总额为1800.65万元,净
资产为8817.92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2537.60万元。标的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
8273.64万元,营业利润为3768.61万元,净利润为3564.9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1769.55万元。标的公司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3248.12万元。
    标的公司2016年度资产总额为5455.88万元,负债总额为3357.92万元,净资
产为2097.96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715.83万元。标的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
5710.23万元,营业利润1128.86万元,净利润980.1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68.85万元。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定价依据
    经各方协商同意,标的公司 100%股权价格按以下方法计算:以标的公司 2017
年经具有证券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18
倍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为 584,661,843.72 元。
    2.   交易方式及成交价格
   甲方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73.78%股权,对应本次交易价格
为 431,363,508.30 元。
    3.   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   付款安排
   自签署本协议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价格的 20%,即
86,272,701.66 元。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且满足本协议所列
的交割条件时,乙方协助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价格 70%,即
301,954,455.80 元。自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起,甲方享有标的公司的股
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二支付本次交易价格10%,自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6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乙方四、乙方五支付本次交易价
格10%,合计共43,136,350.84元。
    5.    竞业限制义务
   乙方承诺,将尽一切努力,维持管理层稳定,并在股权交割日前完成与标的
公司核心人员签署不短于 3 年期或无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并同时签署竞业
限制协议,约定核心人员在标的公司服务期间及离开标的公司后 2 年内不得直接
或间接从事或开展与标的公司相同、类似及具有竞争性的业务。
    6.    交割条件
    1) 标的公司终止或解除与 5 名海外博士签署的合作协议,协议终止或解除
可能导致的违约责任由乙方一自行承担。
    2) 标的公司与核心人员已完成签署单独的竞业禁止协议。
    3) 乙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4) 乙方各方已依法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出资不实、虚
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况。
    5) 乙方提供给甲方所聘请的审计机构的资料均经过审计机构审计,以经双
方认可的审计报告为准。
    6) 乙方提供给甲方所聘请的中介机构人员的资料均系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和遗漏。
    7) 截至交割日,标的公司的财务和运营情况没有出现不利于本次交易的重
大变化。
    8) 甲方已取得公司内部权利机构关于本次交易所有必要的批准和同意。
    7.    业绩承诺
    1) 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乙方一承诺:
标的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 3,500 万元;2019 年经审计的税后
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20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 4,500 万元。三
个年度合计税后净利润总额共 12,000 万元。
    2) 为鼓励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投入资金用于研发,甲方同意在业绩承
诺期内,如标的公司每年用以投入研发的费用超过 500 万元,则超过部分将视为
净利润的一部分。具体每年度投入的研发费用金额以当年度的审计报告为基础,
由甲方进行确认。
    3) 各方同意,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现的税后净利润进行审计。
    4) 各方同意,三个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净利润总数达到 90%以上(含 90%)时,
视为已完成业绩承诺。
    5) 补偿的实施
   业绩补偿采用逐年审计一次性补偿的形式。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若业绩承诺期间三个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总
额未达到本协议第 3.1 条约定的承诺税后净利润总额,乙方一应对业绩差额一次
性以现金补偿。
   标的公司自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5 日内,由甲方确认并书面通知
乙方一是否需要业绩补偿以及需要补偿的金额,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履行完毕相应的补偿义务。
   业绩补偿额的计算方法为:业绩补偿额=(业绩承诺期间三个年度承诺税后
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期间三个年度实际经审计后税后净利润总额)×贰倍×相
应的股权比例(73.78%)。
    8.   剩余股权转让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甲方同意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乙方一和乙方三持
有的标的公司剩余 26.22%股权进行收购,作价依据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年
平均净利润(经审计扣非后)的 18 倍。
    乙方一、乙方三承诺就其出售该 26.22%股权所获得的现金,将全部用以增
持甲方的股份,具体的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甲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
在二级市场直接买入或其他。

    五、 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 标的公司如因任何在标的公司股权交割日前发生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工商管理、税务、社会保险、劳动人事、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受到主管机关任何行
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或因履行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权利义务与任何第
三方产生争议并承担赔偿责任,使得甲方或标的公司承担任何经济损失,乙方各
方将对甲方和标的公司承担相应赔偿的连带责任。
   2. 若标的公司因员工社会保险、税收税务的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补缴/
追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款、拖欠税款滞纳金等)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
处罚,乙方各方将对甲方和标的公司承担相应赔偿的连带责任。
   3. 乙方各方在过渡期内将按照过往的惯常经营方式维持标的公司的正常经
营,并作出合理的努力保证标的公司的正常运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实施对
标的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包括:进行增资或股权转让;为第三方
提供担保;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出售、转让、抵押公司各类资产。
   4.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本次交易不涉及
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和人员安排安置问题,标的公司仍将独立享有债权和承
担债务,原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仍由标的公司继续聘任。
   5. 各方同意,甲方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收购后,标的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进行
如下调整: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共 3 名,其中甲方委派董事 2 名。标的公司
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甲方委派。同时,甲方委派财务负责人 1 名,对标
的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管。在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由乙
方一担任,标的公司原经营管理团队继续履行原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和经营活动。
   6. 标的公司的重大事项须由总经理提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的全
年预算、决算;超过预算方案的支出;绩效考核方案;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聘任
或解聘标的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等,须经甲方委派的董事签署同意后方
可生效实施。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是致力于临床医学、分子诊断以及基因检测技术产品和高通量检测
平台的开发、产业化和技术服务的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采用产品+服务的商业
模式,研发分子诊断领域的试剂及相关服务,覆盖的领域有流行性疾病、食品安
全风险监测,分子诊断试剂产品包括多重扩增检测试剂盒、免疫组库多重扩增试
剂盒、ACV-Plex 检测试剂盒、荧光定量 PCR 检测试剂盒、分子生物学基础试剂
盒。
    分子诊断作为体外诊断的高新技术,国内从政府层面的医疗管理到科技创新
领域都非常重视分子诊断技术的应用和普及,预计未来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本
次收购标的公司,作为公司在现有体外诊断领域扩张,有助于打造生化试剂—分
子诊断—基因测序的产业链,能丰富和发展现有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线,增强公
司在体外诊断的竞争力,同时能共享和利用公司现有医疗资源,发挥协同效应。
对公司体外诊断试剂的发展以及医疗战略的实施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
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主要交易对手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8 年度扣除非经
常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 3500 万元,2018-2020 合计税后净利润总额共 12,000 万
元,将对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七、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由于医疗行业及分子诊断发展迅速,新产品研发成功到进入市场再到被市场
认可获取收入以及利润需要较长的过程,且国内已经有部分规模化的分子诊断企
业,对标的公司产品、规模、研发技术、销售渠道的建设都提出了较大挑战,公
司能在销售渠道、医疗资源、以及终端客户资源进行共享,但协同效果最终依赖
于标的公司自身产品与服务品质,故,本次交易会存在投资不达预期的风险。
    2、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交易双方已经确定的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成交价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较高。同时,由于本次股权购买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会计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
股权购买完成后公司将会确认较大额度的商誉,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中不能较好
地实现收益,那么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会有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管理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和标的公司在企
业文化、管理制度、业务开拓及销售网络布局等诸多方面需要相互融合,本次交
易后能否顺利整合和发挥协同效应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审计报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