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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陇科学: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8-107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陇科学”或“公司”)收到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产”)提交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平安资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1,364,300 股,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 %。本次权益变动后,平安
资产持有公司股份 29,260,7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一、    本次减持具体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元/股)
                         2018 年 10
平安资产    集中竞价                     5.25             100               0.17%
                          月 15 日
                         2018 年 11
平安资产    集中竞价                     6.29            36.43              0.06%
                          月 12 日
                       合计                             136.43              0.23%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
                                                                             本比例
                                          股)        比例(%)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062.50       5.23%      2,926.07      5.00%
平安资产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2.50       5.23%      2,926.07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三、   其它相关说明
   1、2015 年 6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85 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该锁定期自 2015 年 9 月 8 日开始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上市流通,平安资产未违反上述股票锁定的约定。
   2、平安资产已通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西陇科学:关于平安资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8-088),本次减持未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3、平安资产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经查询,平安资产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 备查文件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