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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星新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4月10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0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白杨路 1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名,代表股份523,361,528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45.262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22,917,4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2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44,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038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会议。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23,168,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2%;2,90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86,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66%;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77%。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23,166,2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7%;5,40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83,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31%;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 1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77%。



                                     2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23,168,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2%;2,90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86,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66%;反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8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77%。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23,332,6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28,9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86,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31%;反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23,168,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2%;2,90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86,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31%;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77%。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23,168,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2%;2,90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3
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86,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1%;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77%。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23,166,2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7%;195,3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83,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31%;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23,168,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2%;192,8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8%;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86,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31%;反对 19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3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23,163,1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1%;198,4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80,5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63%;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3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23,168,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2%;2,90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86,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66%;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77%。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23,140,2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7%;31,4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57,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024%;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99%;弃权 1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7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523,142,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28,9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60,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159%;反对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4%;弃权 1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77%。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方式

   表决结果:523,125,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9%;28,9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206,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5
份总数的 0.039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43,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240%;反对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4%;弃权 20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9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523,134,6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6%;226,9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52,0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21%;反对 2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7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52,3142,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28,9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26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167%;反对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4%;弃权1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7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523,142,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28,9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6
份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26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159%;反对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4%;弃权1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7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523,140,2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7%;31,4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257,6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024%;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9%;弃权1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7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523,134,6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6%;226,9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252,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21%;反对2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7)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523,166,2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7%;195,3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283,6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31%;反对19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6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发行债券的上市

   表决结果:523,142,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28,9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26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159%;反对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4%;弃权1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7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523,168,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2%;2,9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86,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66%;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89,900



                                      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7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523,142,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2,9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215,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1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26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159%;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弃权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4%。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
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23,168,7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2%;2,9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189,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6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86,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66%;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7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523,358,628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2,90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479,0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
99.9843%;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均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王春杰律师、杨爱东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