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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星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4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将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
同意提名吴培服先生、曹薇女士、吴迪先生、周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银春先生、蓝海林先生、陈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
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
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


                                     1
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
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
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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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简历:


    吴培服,男,1961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全国工商联执委、江苏省人大代表 ,2005 年 4 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
号。1981 年参加工作,历任井头综合厂钳工、井头乡井头村村长、宿迁市新型
包装材料厂厂长、宿迁市铝型材厂厂长、宿迁市电池配件厂厂长、宿迁市彩塑包
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 年—2003 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MBA)班学
习,2010 年 3 月在清华大学创新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吴培服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5,946,969 股,与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吴迪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
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培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曹薇,女,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
任井头乡政府通讯员、井头铝型材厂主办会计、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本公司董事。

    曹薇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曹薇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3
    吴迪,男,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 2 月至 2010 年 5 月担任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吴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吴培服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
不存在关联关系;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7,255,646 股,通过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海燕,女,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历任宿迁市彩塑包装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周海燕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海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独立董事简历:


    蓝海林,男,1959 年 8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
现为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中国企业战略管理
研究中心、广东省中小企业研究咨询中心主任,国家 985 二期新型工业化发展创
新研究基地管理委员会首席科学家兼委员会主任,政协广东省第九届委员会委
员、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委员会特聘委员等。目前担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珠海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蓝海林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有 5%以上

                                    4
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蓝海林先生已取得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蓝海林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程银春,男,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
1994 年 12 月至 2001 年 9 月担任芜湖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所长
助理、副所长,2001 年 10 月至今担任珠海会计师事务所(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专业标准部经理、所长助理、副所长、合伙人。目前担任蒙娜丽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银春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有 5%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程银春先生已取得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程银春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陈强先生,男, 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现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师、南京大学常州高新技术研究院院长,兼任江苏
省复合材料学会功能材料副主任委员、中国化学会产学研合作与促进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等职务;曾获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国家火炬计划创业导师等称
号,目前担任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陈强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
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陈强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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