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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围海股份:独立董事对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2017-06-2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为保护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相关
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7年4月1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公司股票自2017年4
月18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4月28日起公司股票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披
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
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
继续停牌的议案》。我们认为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工作量较大,截至目前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尚在推进中。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维护全体股东
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动,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
停牌事宜。综上,我们同意前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
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做出
决议。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蔡宁、黄董良、陈农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