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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围海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14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省围
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 2019-009),又于 2019 年 3 月 6 日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2)。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3 月 12 日-2019 年 3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
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15:00至2019年3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公司12楼会议室;


                                      1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621,633,54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4.32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39,430,6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14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2,202,8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8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3,769,40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07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3,769,407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77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
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同意539,75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8283%;反对
81,87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1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 品种及债券期限


                                   3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 发行方式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 增信方式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4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 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9 上市安排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1 承销方式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2 决议有效期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
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6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539,754,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283%;反对
81,8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6%;反对23,4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围海股份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