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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围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6-03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ST 围海,证券代码:002586)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5 月 30 日、
5 月 3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4.26%。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
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
更正公告》, 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影
响。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
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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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
等事项的公告》,截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关联方江西蓝都文化旅游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都文化”)累计被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
4,750 万元,围海控股向公司出具承诺,其将于 2019 年 5 月 26 日以前
无条件偿还上述资金。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围海控股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
的 6 亿元。2019 年 4 月 27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承诺将于 2019
年 5 月 26 日前无条件归还银行的贷款,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解除存单质
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
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收到围海控股关联方宁波
朗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佐贸易”)的通知及转账付款凭证,
朗佐贸易已向蓝都文化归还占用资金 4,750 万元。经向蓝都文化财务查
询核实,该笔资金已到账。
    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围海控股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 6 亿元尚未解
除。2019 年 4 月 27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承诺将于 2019 年 5
月 26 日前无条件归还银行的贷款,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解除存单质押,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控股股东围海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未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
违规担保事项,围海控股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与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交投”)签订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围海控股
其正在筹划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 340,978,666 股普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9.8%)转让给宁波交投,宁波交投及其相关方给予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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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不超过 6 亿元借款,用于解决公司与围海控股之间的违规担保事项。
    4、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
警示的公告》,由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3.3.1 条及 13.3.2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围海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长未在一个月内解决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违规担保
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7、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
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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