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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围海: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7-13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 围海             公告编号:2019-05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44,223,7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 171,633,557.1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74,027,736.63 元暂不
分配,滚存至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4,223,71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7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
年7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27    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366    张子和
   3         01*****998    罗全民
   4         01*****077    王掌权
   5         01*****826    邱春方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11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7楼
    咨询联系人:陈梦璐、夏商宁
    咨询电话:0574-87901130、0574-87911788
    传真电话:0574-87901002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三日